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倒回年少说爱你 作者:林梦熙 文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特别是,鹿晗。 大龄剩女在追星途中为救爱豆发生意外,醒来时竟发现自己重生回到了十年之前,变成了当时还在读高中的爱豆的同学,由此会发生怎样一系列匪夷所思的青春故事?或许你会以为它是一篇追星日记,可它居然有重生的情节;或许你可以把它当做一篇穿越小言,可它居然是一部青春小说。当红L姓小鲜肉与“我”不得不说的故事——《倒回年少说爱你》。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穿越时空 娱乐圈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晨初,林希,张楚,谭瑾涵,龙则灵,丁露露 ┃ 配角:葛邵阳,杨一鸣,李子曦,秦若萱,吴曼清 ┃ 其它:追星,穿越,高考,出国,误会,L姓小鲜肉 ================== ☆、楔子   是何时感到韶华已逝青春渐老的?是将学士帽抛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还是在公司加班加点却发现正与梦想渐行渐远的时候?是来到中学的校园发现竟已与记忆大不相同,还是跳槽的时候已可在“工作经历”一栏写上长长一串?是感觉上一直都是青壮年的父母在某天突然退休了,还是熬夜之后再也无法像曾经一样迅速恢复?是当同龄好友一个个相继结婚生子,还是走在相亲路上发现自己已经没有精力再去从头爱一个人?是曾经要背着父母喜欢的周杰伦已经成为了公认的资深歌手,还是发现如今当红的明星都与自己年龄相仿甚至更为年幼?   我们被时间的车轮催促着向前,没有谁可以逃脱的了。我们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小朋友称为“叔叔阿姨”,穿着工作服行走于写字楼办公室或者街头,可是偶然听到一曲年少时喜爱的老歌,还是会陡然触碰到内心那个最柔软的角落,似乎还是昨天实则却已过十年的记忆又被打开,我们还是曾经那个血气方刚敢想敢拼的少年。   岁月不曾饶过谁,没有谁的人生会是永远一帆风顺光鲜靓丽的,总归会有起有落有美好有不堪。但岁月在对待我的时候肯定是打了个盹或者发了会儿呆,否则怎么会让我把最青春的那么几年忘得一干二净?十六岁的花季、十八岁的雨季、懵懂的高一、奋斗的高二、冲刺的高三、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全都因为大四快毕业时在美国的一场溺水,变成了我永远触碰不到的曾经。也尝试过求医问药,以及回到曾经的高中、大学试图找回哪怕一点点关于青春的记忆,却都未能如愿。据父母所说,我在那几年乖巧听话一心向学,并没有什么可圈可点轰轰烈烈的青春故事,忘记了也就罢了吧。于是我就只能这样浑浑噩噩,明明感觉上自己应该正青春,却不得不接受已是过了半五十的大龄女青年这个残酷的事实。 ☆、第一章   手机铃声大作的时候我正在空调房里盖着厚厚的棉被一会儿睡成个人字一会儿睡成个大字。我最喜欢在骄阳似火的三伏天,把空调开到最冷的十八度,不管窗外的知了有没有叫到断气,感觉自己像是另一个半球的人。这时候盖的棉被似乎也比冬天更加松软,让人欲罢不能。   我刚接起电话慵懒地喂了一声,里面就传来我妈振聋发聩的咆哮:   “怎么才接电话?是不是又在家睡得神魂颠倒的了?赶快给我醒醒醒醒!晚上约的人家小伙子见面别耽搁了知道没有?第一印象很重要的!”   这么多年,我妈从一个青春少妇慢慢变成了一个小老太太,可是这河东狮吼功力可是一点都没有减弱,我也曾问过她,怎么做到年过半百依然中气十足的,她没好气地告诉我,那是童子功,小时候在大山里面唱山歌练出来的。   我被她这一吼算是彻底的醒了,挂了电话屁滚尿流地爬起来,看看离约定时间还有三个多小时,就算走路过去也用不到半小时,看来是可以画个精致无比的妆了。   然而我多年以来化妆技巧的积淀已经决定了我一拿起化妆品就和那广告说的一样根本停不下来,即使那么仔细地画了一个自认为毫无瑕疵的妆,还把头发卷了卷,也就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不禁附了张自拍发朋友圈:   “难得有时间画得这么精致,为什么不是去见哥哥【哭】”   换了件衣服的功夫,再一看已经有了好几条回复。   陆小鸭:哈哈哈哈哈反正画得再精致你也要戴口罩,浪费~   陆乐乐:哥哥下个月的北京发布会约不约【坏笑】   陆小鱼:哈哈哈哈哈反正画得再精致你也要戴口罩,浪费~   芸:又和谁约会去了?   子曦:【色】【色】【色】   陆番茄:心疼哥哥一百秒,看不到这么好看的你~   小樱回复芸:我约她被拒绝了,所以应该是相亲。   芸回复小樱:啊,又相啦?   陆小萌回复陆乐乐:我来的!一起!   陆乐乐回复陆小萌:好呀好呀!那我给你留张票!   看着这俩追星时认识的小伙伴,竟然热火朝天地在我的朋友圈约起来,我当然也不甘寂寞,立马加入了战斗行列:   希希希希希希回复陆乐乐:我也来的!给我留票!   其实虽然被民众称为“脑残粉”,我们也不至于到每个人都把自己的ID改成以爱豆的姓氏打头的地步,然而她们在我的微信备注里都姓陆,完全是为了找起人来方便。   我们的爱豆就是时下最红、时常霸占热搜、一不留神就破个吉尼斯世界纪录的“L姓小鲜肉”陆晨初。由于经常为他应援、投票、拍照……认识了很多有着共同爱豆的小伙伴,虽然她们的年龄绝大多数都比我小,但我毕竟是真正白活了七年的人,就算顶着二十多岁的皮囊,却有一颗十几岁的少女心,所以完全和她们打成了一片。   不过我自认为喜欢陆晨初的理由算是和这些少女们不太一样的。   当年我失忆后从美国回到家,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想想自己平白无故丢掉的七年青春,明明记忆里还是刚刚中考结束,准备投入到痛并快乐着的高中,睡了一觉却发现世界都变了,莫名其妙就少了七年的感觉,实在是糟透了。然而这七年的青春却又明明白白地被我用不留任何痕迹的方式度过了,没有日记,没有朋友,现在连记忆都没有了。我心烦意乱地翻着电脑里的几张零零碎碎的照片,无论如何都拼凑不出一个青春,愤恨了许久之后只得认命,于是决定注册一个微博重新开始。   然而出现在我为了重新开始而设立的微博上的第一个人,就是不高挑却玉树临风、不张扬却光彩照人的他,站在那么多镜头下,不唯唯诺诺却谦恭得体、不振聋发聩却掷地有声的一句“陆晨初一米达”,是对自己多年来的努力最好的交代。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鼓励我即使失忆也不该放弃,而要继续让之后的人生活得精彩。而且这俊朗的外形、坚毅的眼神、迷人的声线,我总觉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可是查阅了他的个人资料: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三年前在韩国被星探发掘,如今出道爆红。和我这个生长在金陵古都,去上海上了四年大学的南方人,是真的八竿子打不着。不过记忆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会掺杂一些主观因素的。就像医生也曾对我说,或许我记不起这七年的事情,就是因为我主观上不想记起,或者觉得它没什么重要的,无需记起。那么就当我是为了和这个让我一见钟情的欧巴拉近距离,而杜撰出一场我们曾在某一次旅途中擦肩而过的美好回忆吧。   所以相较于这些和陆晨初“君生我未深,我生君已老”的少女,我却因为自己和陆晨初的年龄相仿而有些许的窃喜,毕竟我们可以算是同龄人,曾经在各自的空间,却在同一段时间,分别茁壮地成长。曾几何时,我走在上学路上,他也在奔向自己的教室;我盼着下课铃声响起,他也在看着手表倒计时要去球场占位;我在为考试悬梁刺骨,他也在灯下奋笔疾书;我在垂涎隔壁班男神,他也在心仪的姑娘面前大展身手。想想也真够奇妙,虽然那是一段我并不记得的青春,但可以确信的是我们曾在同样的时间干着类似的事情,而多年以后成为巨星的他竟然激励了因为失去那段记忆而抑郁厌世的我,我又怎能不死心塌地地追随他呢? ☆、第二章   茶楼的奶茶有点难喝。这个“难喝”不仅有“不美味”的解释,更是“不容易喝”的意思。我专心致志地用小勺和滑溜溜不听我使唤的布丁作斗争,以避免冷场的尴尬。   不知为什么,自从我从美国回来之后,我妈周围的各路朋友就在给我介绍相亲对象的路上前仆后继。用“前仆后继”这个词真的一点都不过分,因为我没有一次回家之后不把相亲的对象形容成无趣、猥琐、下流、没礼貌、没品位、没智慧的渣男的。   我妈曾经问我如此挑三拣四的,究竟是要找个什么样的老公。我很想告诉她我就想找陆晨初那样的,但这话是肯定不能说的。   家人和单位的同事都不知道我追星。早在我刚刚喜欢上陆晨初的时候,有一次在网上浏览他的图片刚好被我妈发现了,而她嗤之以鼻地说道:“这谁啊?打扮得这么非主流,我真搞不懂如今的小姑娘都在想些什么,怎么会迷恋这样的明星。你不会也喜欢他吧?”我连忙狗腿地摆手:“我怎么会喜欢这种毛头小子。他这是莫名其妙出现在我首页的,我也不认识是谁。”   看着我妈满意离去的背影,我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又不是记忆里那个初中生了,干嘛还对我妈唯唯诺诺的。她一直都是这样,从不对我耳提面命禁止我做什么,只是在我发表意见之前抢先表达她对此事的厌恶,然后看似民主地问我意见,而我只得恭顺地和她站在同一条战线。   不过后来我得以打着旅游的旗号,满世界地去追随陆晨初,也完全得益于此,所以我这么多年依然没有能够强势地站在我妈的对面,和她的霸权主义作斗争。至于单位的同事,那更是说不得了,毕竟他的活动不会全都安排在周末,我为了见他可是偶尔要找各种稀奇古怪的理由请假的,怎能让他们知道我是去不务正业了?   所以当我妈问我的择偶标准以便她发挥强大的人脉帮我介绍的时候,我思考了一下道:“我要一个谈得来的。”   这并不是我为了糊弄她而给出的答案,否则我就会说我要一个貌若潘安的豪门阔少了。虽然我觉得自己都没有一场不顾一切的青春爱情的回忆,就加入到相亲的行列里,着实挺憋屈的,但是毕竟爱豆也是要结婚生子的,而且对象铁定不是我,我也总该为自己找个归宿。可我实在无法想象,倘若在以后数十年的日子里,每天在家里要面对的是一个没有共同语言的人,那生活该是多么的枯燥乏味。   可是我妈却觉得,共同语言是可以培养的。没有任何两个人,初次见面就会是无话不谈的好友,都是在不停的磨合中,逐渐找到对方的兴趣所在。我对这个理论完全不以为然:你又不是陆晨初,凭什么让我见你一次面就费尽心思地要去了解你的品位打探你的爱好,刻意去找话题和你聊?更何况我是一个失去了七年青春记忆的人,要对方找到一个让我有话可说的话题着实挺难的。虽然这个情况在随着我年龄和相亲次数的增长有所改善,但依然改变不了相亲时尴尬的气氛,和我一旦冷场就开始排斥对方的习惯。   其实我相了这么多次亲,并没有碰到过网上所说的那些极品相亲对象:到肯德基买蛋筒要营业员打折的;第一次见面就动手动脚的;把自己吹嘘成高岭之花的;对对方亲人朋友没有起码尊重的……我的相亲对象,往往都是一些从小生活在父母羽翼下的宅男。而宅男往往缺乏与异性正面交流的机会,没办法侃侃而谈,这正触了我的雷,所以这么几年来,我的多次相亲,没有一次成功的。   而对面的这位宅男显然也是感到了气氛的尴尬,憋了半天终于缓解气氛似的说道:“林姑娘,其实我长这么大也没交过女朋友,不太会聊天你别介意哈。”   接着气氛又陷入了更甚的严寒,然后我陡然之间反应过来,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他说完这句话我好像也该回一句什么应和一声以表明我听到了。当我在推敲是该假装熟络地说:“你别叫我林姑娘,就叫我林希或者小希就行了”,还是该满不在乎地答:“呵呵,不介意不介意”,抑或违心地奉承道:“我妈妈说不会说话的男孩子老实”的时候,他又接了一句:“你呢?”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的意思究竟是问我会不会聊天还是有没有谈过恋爱,就条件反射似的说道“我也是我也是。”毕竟从小受儒家思想熏陶,讲求中庸之道,在对方直接提出自己缺点的时候,还是自谦地表示自己也不擅长比较好。可是说出口了我就有点后悔,因为我突然发现他的意思好像是想问我有没有交过男朋友,而我只能保证最近三年的确是单身,可是那七年青春期的时候,有没有过“男女生交往过密”,我就实在不能保证了。而时间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我如果像祥林嫂一般把失忆的事情拿出来说给每一个人听,把自己描述成韩剧女主角一般凄凄惨惨戚戚的也着实挺无聊的,所以除了几个这三年交到的挚友以外,别人都是不知道我失忆这件事的,而我显然更不会对这位只有一面之交并且很有可能缘尽于此的相亲对象谈起。于是我咽了一口奶茶,接下去说道:“没有交过女朋友。” ☆、第三章   回到家的时候我妈正在专心致志地抠她的iPad,这让我有点受宠若惊,毕竟以前每次我相亲回来,她都会拽着我问得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的。我真的怀疑我妈想要根据我的描述给每个相亲对象搞张刑事画像以作备案,虽然没有人知道这有什么用处,又不是集齐九个相亲对象就可以召唤命中注定的老公了。   然而我就是这种贱骨头,你越是黏我我就越反感,你对我越是冷淡我就越要赖着你,所以我干脆把卸妆水拿到我妈面前开始擦起脸来。   我妈似乎终于意识到了我的存在,不负我望地问道:“今天这个怎么样?”我刚想为这位宅男编造几条十恶不赦的罪状,我妈又加了一个问题:“又不满意么?”   这一问反倒让我语塞了,因为我突然意识到我这点花花肠子是瞒不过我妈这个千年老妖精的,毕竟她经常说:“我吃过的盐比你嚼过的大米还多”,而我每次都回她:“吃这么咸,对血管不好”。   于是我发自内心地说道:“其实也没有很讨厌,就是没有话题会很尴尬,浑身不自在。”   我本以为她会像往常一样教导我多见见面就不尴尬了,岂料她叹了一口气说:“算了,我以后也不逼你相亲了,只要你别像小熊掰玉米一样,到最后什么也没有,自己只能饿肚子。”   听了这话我突然就觉得很难过。之前都把她当做逼婚的恶人,因而可以义正言辞地站在她的对立面挺直腰板作斗争,可是今天却突然感到,她是真的为了我好才这么做。然而她紧接着又说了一句让我更难过的话:“其实一直催促着你相亲,我有很大的私心,因为我很喜欢属猴的,而自从你外公去世之后,家里就再也没有属猴的了,所以我盼望着你能生个猴宝宝,可是现在都是15年夏天了,一切都来不及了,你还是顺其自然吧。”   幸好我正用化妆棉敷在眼睛上卸眼妆,她应该看不出那两块棉花更加湿润了一些。   我是外公外婆带大的。外公从小受到私塾的教育,抗日战争失去家庭之后又去当过兵,为人一直很严厉,我舅舅和我妈小时候没少受到他的棍棒教育。可是有种说法叫做“隔代亲”,或许他是以为自己的教育方式太严格导致儿女都离家闯荡,所以对被留在他身边的我特别的慈爱,糖果、零食、玩具、公主裙……每天变着法子地逗我开心陪我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和他一起去火车站看着一辆辆火车开过,然后问他哪一辆是开向妈妈所在的地方呢?他就根据我妈寄回来的明信片上的邮戳判定她所在的城市,然后指给我看。我便会向他撒娇,说我也要去找妈妈,他就买站台上的小吃安慰我说等我长大了就抱我上火车。久而久之我也学坏了,其实并不是想妈妈了,只是想吃零食了,便闹着要去火车站,他也欣然应允。   后来我妈被调回了南京总公司,抱我上火车的诺言一直都没有实现,我就长大到他抱不动的地步了,外公却慢慢地瘦下来,于是我对他说,等我上大学的时候要背他坐火车去我的城市看看。   可我终究不知道这个诺言有没有实现,因为我对他的记忆停留在初中毕业的暑假,而等我从美国回来以后,等待我的只有他的一张遗像。   我们全家都是长情的人,这么多年过去,每当提起外公,都依然一个个泪流满面。所以我只知道外公是在我大四的那年因病去世的,却不能再问更多,以免提及家人的伤心事。其实这几年我对于那段失去的记忆也并没有太大的好奇,因为我觉得自己溺水了还能活过来,证明老天对我不薄,而既然他老人家让我忘记,那也一定是对我好。   微信提示音在此时救场般的响起,我拿掉脸上的化妆棉,看到刚刚的相亲对象发来一句:到家了吗?   我向我妈挥挥手机:“这次,只要他不惹毛我,我就不会拉黑他。”   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她的脸上飘过一丝诡异的微笑,就和那种电视里的反面人物奸计得逞之后的特写一样,可是我没有力气去分辨,真情实意也好,苦肉计也罢,我的生命本就是你给的,从小家境殷实生活无忧,你要我为这个家庭做点什么,也完全无需机关算尽。   毕竟,我也很怀念外公啊。如果可以再见他一面,我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拿去交换。如果可以从延续的血脉上看到他的影子,嫁给一个宅男又有何妨呢,毕竟陆晨初也常常自称东城区宅男嘛。 ☆、第四章   之前看到过一首诗:   刚开始,   追星是一块液晶的屏幕,   我在外头,   爱豆在里头。   后来呢,   追星是一场轰动的演唱会,   我在下头,   欧巴在上头。   有时候,   追星是一个瘫痪的高铁站,   我在后头,   哥哥在前头。   将来啊,   追星是一张大红的请柬,   在我的手头,   在陆晨初的心里头。   小伙伴们笑中带泪地疯狂转发,只有我一语惊醒梦中人:“说得好像陆晨初结婚会给你们请柬一样。”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竟有一天会给他发自己的结婚请柬。   当双方家长见面商定结婚细节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瞬间的恍惚,原来未来的人生被确定了,就是这样的感觉啊。心里面空落落的,想难过,却毫无理由;想生气,却毫无立场。原本还大言不惭地觉得如果人家把我当真爱,我却只把他当做一个将就的结婚对象,对他多么不公平啊。某天突然发现原来只是彼此彼此,再也没有那些文学作品里非你不嫁非她不娶的婚姻,我们都是得不到真爱的可怜人,不如抱团取暖。   有人喜欢到曾经的高中、大学那些见证了自己成长的地方去拍结婚照,无非是想和自己的少女时代做个告别。无奈我是个没有青春记忆的人,所谓的学校也只是两片普通的建筑群而已,唯一值得告别的,也只有这三年疯狂的追星时光了。   以别人太太的身份,来对陆晨初说我爱你,这种事我办不到,那就以少女林希的身份,再见他最后一次吧。   只是突然闪过的念头,就在第一张请柬的宾客名称一栏写上了陆晨初的名字。虽然明知他肯定不会来参加这场婚礼,但就像“我爱你,与你无关”一般毫无逻辑却又让人无法反驳,只是想告知他一声,我要结婚了,但我的最爱永远是你。   好让人难过,我把你当做一生的挚爱,你却甚至不认识我;好让人可惜,我为了你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好,却依然离你那么遥远。小时候唱过一首歌叫做《雨花石》,或许我就是一颗小小的石头,静静地躺在泥土之中。某天突然看到了光芒万丈的你,于是一心想要成为同样光彩照人的钻石。于是我经过了高温高压地质变化,历经千万年终于成功了,欢欢喜喜地等你来捡起我,才发现你早就已经离开了。我花了多长时间、经历了多少困苦,你全都不会看到,因为在你眼中我只是一颗再平凡不过的石头,钻进了鞋子也要倒出来,否则会硌了脚。这样的生活太累了,我撑不下去,要离开了,唯能把爱留给你,祝你前程似锦、爱情美满。   带着这样的想法,我把请柬揣进背包,坐上了开往北京南的高铁,决定来一场刻意的偶遇。   陆晨初一般不出远门,坐着高铁跑遍大半个中国,这已经是圈内人尽皆知的事情。由此兴起了一些新兴产业,比如买卖他的高铁班次、座位号,还有把自己当成赛车手和狗仔合体的追车司机。   之前有个小伙伴去过高铁站接他,那个人山人海,据说差点没把她前一天的晚饭挤出来。而因为阻碍了交通,陆晨初实在无法出站,不得不跳上了另一班火车,暗戳戳地在某一个小站下了高铁再驱车回来。小伙伴没有死心,在回程的时候买了陆晨初的同一班高铁,却发现车上也有不少的迷妹,而她们只能守着据说陆晨初包场的车厢,望厢兴叹。在终到站下车之际,她们终于看到了裹得严严实实,口罩、墨镜、帽子一个都不少的陆晨初,在黑衣人的保护下,迈着大长腿走了几步就进了VIP通道。   事后,小伙伴含泪形容追高铁的行为,简直就像是去一些“久负盛名”的景点,不去会后悔,去了会更后悔。所以,打死她也不会追第二次,还是老老实实买票看舞台上的他就好。   而我打从一开始就没看好过接高铁追高铁的行为,因而从来都没有参与过。然而这次打算将请柬交给陆晨初,不是远远地看一场见面会发布会或者演唱会就能办到的,于是出此下策决定跟一次高铁,毕竟这应当也是我最后一次追星了。   然而正如很多在当下觉得天昏地暗的时刻,在多年以后看来也只是个稀松平常的过往;有些我们不以为意的时间点,恰恰会成为影响我们一生的曾经。   就在我背着请柬决定去高铁站见陆晨初的那一刻,老天终于睡醒了,抱着看好戏的心态拈花一笑,我本已踏上长辈心目中“正轨”的人生,就被彻底地改写了。 ☆、第五章   我在高铁上纠结了很久要不要戴口罩。毕竟如果不戴口罩,我或许可以伪装成普通乘客吃瓜路人,但却要承担暴露容貌的风险;可一旦戴了口罩,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迷妹了。正当我举棋不定之际,旁边那位看上去很面善小哥对我说道:“你怎么还这么镇定地坐在这里呐,我看那些小姑娘都已经守在二号车厢头上了。”于是我不假思索风驰电掣地戴上了口罩。   李子曦是为数不多的知道我追星的朋友之一。当他了解到我每次追星都要戴口罩的时候,表现过万分的诧异:“如果我遇见了明星,恨不得凑到旁边去比‘耶’,能出现在同一个镜头里多么的与有荣焉啊,你怎么居然还要戴口罩?”   我告诉他:“因为我不能让家人还有同事知道我追星啊!”   他依然不解:“可是他们又不会出现在追星的场合里,怎么会看到你?”   我循循善诱:“粉丝还有记者会拍图啊,万一被他们看到了图上有我怎么办。”   他给我两个大白眼:“你以为你戴个口罩,熟人就能不认识你了?”   我不甘示弱地白回去:“所以我还要躲镜头啊。”   他怜悯地看着我:“那你也失去了一个被偶像见到并记住的机会。”   我嗤之以鼻:“得了吧,我又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美女,见一面就终身难忘。更何况舞台上的灯光很亮的,他根本看不到暗处的我啊,我戴不戴口罩,对他而言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口罩能让我心里更踏实一些,我干嘛不戴?”   这三年来,口罩已经成了我追星的必备装束。可转念一想,这已经是我最后一次见陆晨初了,就算被家人被同事知道了又有何妨呢?于是我一把扯下了口罩,扔到了废物袋里。   邻座小哥估计是被我这行云流水的动作惊呆了,磕磕巴巴地问:“呃,你,不是和她们一起的么?”   我笑道:“我和她们像是同一个年龄段的吗?”   小哥点点头:“你比她们大一点,高中毕业了吧?”   我乐不可支地想,小哥你可真会夸人,若不是我就要结婚了,或许会被你撩到吧。然而这时候到站的提醒响起,我向小哥匆忙道别后就走到了车门口,准备在停车的第一时间去到站台上等陆晨初。   谁料刚一下车就看到陆晨初在一群小姑娘的簇拥下走出来,我很好奇她们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如同小磁针和铁屑依附磁铁一般地来到他身边的。可是时间紧迫不容我多想,即便我甚是厌恶这种人山人海的场面,还是义无反顾地加入了她们当中。   伴随着保镖和经纪人的声声“不要挤”“注意安全”“小心脚下”,我被人流推着向前,竟来到了和陆晨初相距不过一米的地方。虽然去过那么多次他的活动,可我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过他,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每一根睫毛的闪动,本该感受到他的每一丝气息,可这拥挤喧闹的场面实在不适合抒情,我如同日本武士拔刀切腹一般从包里掏出请柬想要递给他。   所有描述男女主角因为在马路上打情骂俏而丧命的电影都是神作,因为它们教育了我们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而我很快也意识到了自己此次追星行为是严重的错误,因为火车站、机场这种公共交通枢纽,绝对不该是追星的地方。   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请柬和陆晨初的身上,完全没有意识到我们已经走到了哪里。终于陆晨初看到了请柬,明显一愣,估计给他送请柬的粉丝也是史无前例。他或许犹豫着是否应当收下请柬,抬头看向我,脚下便有些停顿。可是后面的妹子由于质量大、速度快,动量极大,与陆晨初发生了完全弹性碰撞,瘦小的陆晨初瞬时被撞得几乎飞了出去,这时我才发现,我们已经来到了楼梯边,眼前就是一个三四十级台阶的下坡。   用一句挺文艺的话说:如果我只能是一颗小小的石头,哪怕你注定不会注意到我,我也希望自己可以为你铺平今后的道路,即使看着你远去的背影,我也分外安心。   而实际情况是不容我想这么多的,我只是出于本能地和周围迷妹一同叫了一声“小心”便伸手去拉。而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这么大的动能不可能凭空消失,便被转移到了我的身上。   我是后脑勺朝地跌下楼梯的,摔倒的前一秒我看到陆晨初惊慌失措的表情,心里想的是:幸好滚下去的不是这张惊为天人的脸蛋,就像那些不可复刻的珍品一样,摔坏了该多可惜啊。粉丝们可长点心吧,我又不是猫有九命,怕是只能救他这一次了。 ☆、第六章   我做了一个繁复而又冗长的梦。   梦里是纽约湾碧蓝的河水,在明晃晃的阳光下,倒映着不远处的自由女神像。河岸边游人如梭,各种肤色的人汇集在那里,或行色匆匆或闲庭信步,而我在水里不停地下沉。   压强越来越大,我没有呼救也没有扑腾,可是呛水的滋味好难受,听觉也逐渐受到了影响,“look” “help” “there” 一些词语断断续续地传入了我的耳朵,混杂着水下的噪音,听得不太真切。裴多菲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如今我在自由女神的面前,眼看就要抛弃了生命,自然也不会再有爱情,应当是很好地实践了他的这首诗,可是却没有什么伟大的自豪感,因为这过程真的太痛苦了。   突然想起好像以前有一次坐过山车的时候,我并不是害怕,却是晕车般的难受,然后身边的谁就告诉我,既然没办法让过山车立即停下,那就转移注意力想点其他开心的事情吧,眼一闭牙一咬就过去了。   正当我想转移注意力的时候,突然意识到我是在北京的高铁站追星来着,眼前又浮现出陆晨初最后出现在我视线里的那张脸,在哈德逊河的水里随着破浪一荡一荡的。   原来人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真的会重现一次人生啊!可是溺水的这一段应该是我最痛苦的时刻了,能不能让我想起些快乐的日子呢?就算不能想起高中和大学,哪怕没办法回到以前外公还在世的日子全家吃顿团圆饭,再让我看一场陆晨初的演唱会也好啊。   于是我盯着眼前浮现的这张脸,想要把他深刻地印到脑海里,希望下辈子可以早一点遇见,即使依然不能在他生命中留下痕迹,也会觉得幸福非常。   可是突然这一切都消失不见了。没有碧蓝的水下浮现的陆晨初的脸,没有嘈杂的人声,也没有呛水后窒息的感觉,只有无边的黑暗,伴随着铿锵的鼓点般的声响。   “咚……咚……咚……”   后来我花了一个星期终于接受了“我重生了”这个只能姑且当做现实的设定。   毕竟如果这只是回光返照,那时间也太长了一些;如果是谁想要和我开个玩笑,而把一切都伪装成十年前的样子,那这个玩笑的成本实在是有点大,而我身边愿意和我开玩笑的人估计都付不了这么大的代价。   我想起之前陆晨初主演过一部关于重生的电影,我还组织众多迷妹去包场看了一遍又一遍,不过那里面的重生情节和现如今发生在我身上的还有点不同:电影里是女主角带着全部记忆返老还童了,却还是在如今这个年代;可我却是带着记忆重生回了十年前自己的身体中,面对的都是十年前的一切,我们住的也是十年前的那栋老房子,我也还是个初中刚毕业的学生妹。看来老天果然是对我好的,看在我曾失忆的份上,竟然要通过重生来给我补上那段丢失的青春。看到满头黑发的父母、精神矍铄的外公外婆,我不禁想,如果早知道可以如此,我又何必在原先的时空痛苦那么久呢?唯一懊恼的就是重生之前没有记下十年前大□□的中奖号码,否则轻轻松松富甲一方,哪还需烦恼什么学业的问题?   好在现在正处于初中毕业的暑假时间,我肆无忌惮地在家挖着西瓜吃着冷饮,而这年轻的身体代谢速度就是不一样,即使我天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根本不考虑运动健身的问题,这酷热的天气依然让我的体重噌噌往下降。   在享受了一个月久违的长假之后,外公开始嫌弃我每天常含泪水地粘着他,我说那是“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同时我又开始有了些许的空虚,毕竟这个时空还没有人尽皆知的“L姓小鲜肉”陆晨初,我甚至找不到一张他的照片以缓解相思之苦。   我掐指一算,十年前的陆晨初,也只是个尚未到高中报道的初中生而已。于是我盘算着,要趁暑假去一趟北京,毕竟我知道他即将要读的高中,只要去那里守着,他就会如原先设定的一般过来与我相遇。这种机关算尽的巧合,想想也让人兴奋。可是怎么说服十年前的我妈,放心让我独自前去北京,这却让我伤透了脑筋。   然而那天我妈挂了电话后,眉飞色舞地告诉了我一个让我惊掉了下巴的消息:“希希,你的北京户口搞定了!妈妈这几年没有白在外出差吧!下个月我们就带你去东城区外国语报道,在那边你只要考进前三百名,保送个985完全没问题!”   我愣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这个时空事件的走向可以和原先时空的完全不同,就像是同一个游戏却选择了容易模式,会不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后果,比如没办法触发什么重大事件。可是看来这个假设应该是不成立的,重大事件应该会提前触发,因为,我要去上的东城区外国语高中,就是陆晨初的母校啊! ☆、第七章   八月底的南京城,依然不辜负它“四大火炉”之一的美名,而我竟然因为这酷暑的关系,在家的空调房里虚度了这么一整个暑假,想想也是罪恶非凡。   其实我也是有过出游打算的。在某天发现电脑里的□□竟然自动登陆上了我最初那个八位的□□号,并顺利联系上了当年的初中同学,我是激动无比的。可是在他们看来我们也仅仅是数周未见而已,并没有对我回报以多大的热忱,皆以各种理由回绝了我的同行邀约。至此我也大约明白了,为何我回国之后竟和原先的同学完全失联:或许我们的关系也仅限于想起彼此的时候用□□或者短信联络一番,可我的失忆导致忘记□□密码而让这个号变成了永不上线,大学的手机号也因停机太久而被发放给了别人,于是曾经朝夕相处的同窗们,就这样永远地失去了联络,想想也是件悲凉的事。   可是我又没有隐姓埋名,也还依然生活在这并没有很大的石头城中,却连原先的高中、大学同学也能全部失联,可见我在那遗忘的七年里,人缘是有多差啊!然而工作以后我和领导同事都相处得很愉快,还结交了不少志同道合的伙伴,那究竟是失忆导致了性格大变,还是其间发生过什么不甚开心的事,我也不想追究,只是希望在当下这个选择了简单模式的时空里,可以好好把握在陆晨初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   我躺在南京开往北京的卧铺上,听着火车撞击铁轨规律的“哐嘡”声,辗转反侧。老妈忍不住抱怨道:“我就说坐飞机去吧,又快又舒服。你们父女两个偏要坐这个卧铺,睡不着了吧?”   “都从南京开到山东了还说这些有什么用,睡不着说明还不困,困了自然就睡着了。”我爸常年在非洲以及中东做工程,随遇而安的本事可是一流,说完后不久便打起了呼噜。   其实我也有些许的后悔,毕竟那时的长途火车不比如今的高铁,而选择火车却完全出于幼时与外公“抱我上火车”的那个约定,可是外公却说前一阵的梅雨天气让他腿里的旧伤又痛了起来,不便长途跋涉,让我也不好劝说,只得带着父母北上赴京。   夜越来越深,火车离北京越来越近,我却更加的睡不着觉,因为我突然意识到,既然我在这个时空并没有按照原先的人生轨迹行走,那么陆晨初会不会也是一样。我知道的是他在原先的时空里上了东城区外国语,并不代表他在这边也会上同样的高中,我甚至都无法确定这个时空有没有陆晨初。如果我如此违背自然规律地重生,又误打误撞却自鸣得意地来到这里,费尽心机地要和年少的他相遇,却永远求而不得,那真是太虐了。   直到第二天顶着两只熊猫眼,终于在校门口的新生入学名单上找到陆晨初名字的时候,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兴奋地回头对父母道:“找到了找到了!七班!在七班!”   老爸诧异地皱眉:“是我老花了么?我怎么是在十班看到的你的名字?”   我心里一咯噔,只顾着找陆晨初却忘了自己,于是装模作样地再看了一遍名单:“啊,是我近视,您正值壮年怎么会老花?的确是十班,嗯,十班。”   老妈伸手点我的脑袋:“你啊,粗心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这么小就要离家这么远,可要好好照顾自己。”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   我趁热打铁:“那您就来北京买间房陪陪我呗,你看学校附近这么多新房,买个一室一厅也成啊。”   我妈却认为我是在无理取闹:“你以为北京的房子像我们南京一样吗?南京的一幢别墅,只够这里一间房的首付。”   “那就贷款啊!以后肯定能升值!”   “房子会不会升值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银行贷款的利息很高。”   看着她那一意孤行的样子,我简直是恨铁不成钢。多年之后她如果记起今天这段对话,一定会觉得我高瞻远瞩吧。而我重生回来都没能为家里创造收益,说明我们家的确没有这种投资生财的命吧。不过既然这次重生给我带来了与陆晨初做校友的机会,我也不该奢求太多,否则不就成了贪心不足蛇吞象了。 ☆、第八章   把父母送走的时候我看到了他们眼里的泪花,于是趁着它们掉落之前头也不回地走了。   细算起来我重生到这个时空已经快要两个月,毕竟是个25岁的人,来过15岁的生活,也算游刃有余。可是原先时空的我,从高铁站的台阶摔下后,正在经历什么?是躺在医院变成了植物人?还是和这个时空初中刚毕业的我灵魂交换了?或者有别人正在替代我生活?这都无从考证了,只是希望不要再让父母亲朋难过。好不容易养大的女儿,虽然溺水坏了一部分脑子,磕磕碰碰总算要过上他们心心念念的稳定生活了,却在一夕间毁于一旦,真是命途多舛。   在有些事情上我们真的会无能为力,那就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面尽量对应当的人好吧。既然这个时空的父母选择把我送来北京,让我来到东外,那我就在这里好好生活,至少别让他俩再担心了。   再次回到宿舍的时候,剩下的三人都已经到齐。丁露露、蒋珺、秦若萱,全都是北京大妞,却由于学校的封闭式管理,不得不住校。好在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为基础的,让我听她们对话完全没有障碍,而且三人也没有因为自小生长在皇城根下而对我有任何的看轻,反倒围着我叽叽喳喳地询问南方的新鲜事。   我一向乐于并且善于和青春少女们打交道,从我之前追星认识的小朋友们身上就可见一斑。我们天南海北地聊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吃晚饭的点。丁露露拿着手机一脸娇羞地赴约去了,我们才知道原来她是自带男友来上高中的,钦慕之情油然而生,遂决定推举她为我们的舍长,包干舍内一切琐事。而她男朋友的名字也非常的霸气,姓龙名则灵,据说是某个高官家的公子。   去食堂的路上我一直在左顾右盼,忐忑地期待着这次注定的初相见,却直到回到宿舍都一直没能见到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虽然我有点近视,又有点夜盲,也没有见过高中时期的陆晨初,但我相信自己一定会在见到他的第一秒认出,毕竟当红偶像陆晨初,真的曾经照亮过我索然无趣的生活,让我对他不仅有仰慕,更是感激。所以即便退回到最初的年少,我也一定会对他一见钟情。   丁露露刚回来就八卦兮兮地说道:“姐妹们!咱们这届男生质量不错呀!你们赶紧下手哈!”   蒋珺推推鼻梁上的镜框:“我妈如果知道我上高中就谈恋爱,肯定会拿着菜刀来学校砍我的。”   我不禁暗自揣度:恐怕十年之内,你妈又会拿着菜刀逼你找对象结婚了。   秦若萱倒是兴致勃勃,凑到丁露露面前追问:“你是见到了什么尤物吗?”   丁露露见有人回应,立马兴致高涨,眉飞色舞道:“我和男朋友吃完饭,想去学校超市买点东西,就碰到了他的室友。那叫一个帅啊,要不是因为则灵在身边,恐怕我就要拜倒在他的大裤衩下了。”   秦若萱双眼冒光:“真有这么帅吗?比你家龙则灵还要帅?”   丁露露若有所思道:“他俩是不一样的帅。则灵的照片刚刚也给你们看过,单从面相看会觉得他挺冷的,虽然和他在一起久了就会发现并不是这样;”说着脸上露出娇羞的神色,许是陶醉于男朋友的温柔体贴中,半晌才回过神来,切回正题,“可是他那室友,生了一张秀气的脸,却浑身散发着北京老爷儿们的不羁。”   我刚刚也围观过龙则灵的照片,眉眼细细的,鼻子挺挺的,嘴唇薄薄的,下巴尖尖的,一副生人勿近的冷漠样儿,像一只牙尖嘴利的白狐狸,却是很符合那种豪门公子哥儿的设定。   那如果把陆晨初比作小动物,会是哪一种呢?该是只明眸皓齿的梅花鹿吧,大眼睛长睫毛忽闪忽闪的,让人忍不住怜爱。平时饿了吃绿草、渴了喝山泉,性情温顺与世无争的,却随时保持着机敏,惹急了也会互相角斗。   见秦若萱已被她打动得眼冒红心,丁露露便转向我说:“希希,你也可以努力一下,我觉得你的胜算比若萱大,哈哈。”   秦若萱连忙嗔怪:“人家希希或许不喜欢这一卦的,是不是?”   我呵呵干笑两声,发自肺腑道:“我喜欢踢足球的。”   丁露露喜形于色:“哎呀呀,那这位可是太适合你了,刚刚遇见的时候他就抱着足球呢!”   我对丁露露的话表示强烈的怀疑:“你别告诉我他还姓陆呢。”   丁露露大惊:“你怎么知道他姓陆的?刚刚则灵还叫他陆哥来着,全名好像是叫,陆晨初。” ☆、第九章   少男少女们为何会热衷于一些莫名其妙的拉郎配,这一直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可是这一次的拉郎配却让我乐在其中,因为这个硬组的CP里的另一半,正是我朝思暮想却一直未能见面的陆晨初。   自从丁露露得知了我的理想型是姓陆的足球爱好者,便坚定地要求秦若萱放弃陆晨初,而要将他与我配对。秦若萱也大义凛然地声称愿意将陆晨初让给我,不过其他的帅哥我一个都不能和她抢。我装模作样地表示为了一个只听其名未见其型的小陆就放弃了整片大陆实在是可惜,完全是因为这来之不易的舍友缘分才答应了秦若萱的要求,心里却已乐开了花。   我和陆晨初在这个时空里的初相见,其实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相见”,没有我在内心预演了千百遍的自我介绍,只是在新生入学典礼混乱的礼堂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却在丁露露“快看你家陆晨初”的指认后,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原来就长这样啊?也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帅嘛。”   之前也曾在网络上见过一些陆晨初年少时的照片,自然不会有亲眼所见这么富有冲击性。尽管七班与十班间隔着嘈杂的人群,可在那一瞬间仿佛都退出了时空的舞台,惟余下自带光芒万丈的他,照耀着渺小的我。少年时代的他头发有点微微的自然卷,皮肤不像后来护理得那般光滑白洁的,但清澈的眼神还是我所熟悉的样子,即使没有看向我,也依然足够让我醉倒在那一片碧潭中了。   我想,我们应当感谢上苍,更应感谢陆晨初自己,在经历了那么多的坎坷曲折之后,终究成长为了知世故而不世故的巨星陆晨初。十年后的陆晨初,会在微博上和粉丝互动,会默默履行对粉丝的诺言,会为了粉丝的安全而出离愤怒,会为了北京成功申请冬奥会举办权而欢呼雀跃……无论岁月过了多少年,无论身处怎样的混乱之中,他依然如同我眼前这个十五岁的少年一般纯粹无暇。   不过现实总不会如同设想的一般美好。对于高中生的我们而言,十班到七班的距离,虽然不像偶像与粉丝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但也足以让重拾少女情怀的我,吟出一首首哀怨至极的诗。   我每天背着巨大的书包流连于这学校每一处人迹频至的地方:宿舍、教学楼、实验室、操场、食堂、厕所……看着北京从酷热的盛夏走到了金色的深秋,却依然没有得到向陆晨初自我介绍、正式相识的机会。虽然隐约地听丁露露谈起,龙则灵他们宿舍的四个人都已认识我们宿舍的四个,因而推算出陆晨初也是认得我的,但是偶尔在校园里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是心怀鬼胎地左顾右盼,他却面无表情地继续前行,让我有点怀疑丁露露所言的真实性。可是迫于少女的娇羞以及校规校纪所限,我又不敢像之前追星一般明目张胆地表现出自己的爱慕之情,只得将那澎湃的心境生硬地压抑在胸口,堵成了一道迈不过去的坎。我在语文课上追随老师一起歌颂焦仲卿刘兰芝不顾一切的旷世绝恋,却又为了维护自己“好学生”的形象,而在课后将爱视为见不得光的事情,矛盾得惶惶不可终日。   不过我阿Q般地劝慰自己:和重生之前比起来,原先我只是他那数千万来自全世界各地的粉丝之一,费尽心思也顶多一个月见他一次,他却绝对看不到我;而现在,能觊觎他的也就我们学校这么几百来号女生,当然不排除也可能会有那么个把男生,但与之前比起来,这基数完全不是同一个数量级的,我也几乎天天都能看见他、知道他的动向,怎能不知足呢?还是暗自守着这点小小的幸福,做个好好学习的高中生,至少别让父母失望。   说来也怪,都说高三的时候我们的智商都会达到人生巅峰,写得了作文解得出方程、背得出历史看得懂英文,而大学毕业几年之后,就会变成对这些一无所知的废柴。所以我来上学的时候是很忐忑的,虽然据说我的功课一直都不错,但毕竟这么多年没用到这些知识,况且我还失了忆,不知成绩会烂成什么样子。   然而毕竟我是在原先的时空上过高中读过大学的人,或许这些内容还是存在于我的潜意识中,一些我本以为自己一窍不通的知识,竟然运用得如鱼得水,摸底考试以及月考我都发挥得很好,两次都在了光荣榜上。   东外讲究素质教育,每个人的总分和班级排名都只发到各自手中,而年级前十的名字是印在成绩单的反面发给每个人的,蒋珺也两次都身处其中。我没有在上面看到过陆晨初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拿到成绩单的时候有没有兴趣翻过来看一看光荣榜,但我依然会努力让自己出现在上面。无论在哪方面都要足够的优异,才有资格站在他身边,这是我一直以来所信奉的理念。 ☆、第十章   整个秋天最让人振奋的一件事情,应该就是秋游了。   其实对于我而言,故宫的秋天、香山的红叶、萧瑟的圆明园、巍峨的长城……都是挺值得一去的景点。虽然有些地方是去过的,但是想到可以和年少时的陆晨初同时置身于这些有着悠久历史的地方,就有一种莫名的悸动,仿佛我们穿梭千年来与彼此相遇。   所以当我知道秋游的地点是之前闻所未闻的北京游乐园的时候,内心是十分失望的。我甚至煞有其事地思考了一下,既然要去游乐园,那为何不去大名鼎鼎的北京欢乐谷,后来才想起那时候欢乐谷还没有建成。   丁露露和秦若萱却是异常的兴奋。前者由于平时学业的繁忙,和龙则灵身处两个班级似乎就隔着整整一条银河,能见面的时间少之又少,还不敢明目张胆。这次整个年级一同去游乐场这种最适合爱情滋生的地方,简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后者是琢磨着终于不需要穿千篇一律的校服,从家里带来的一柜子裙子总算有用武之地了,一定要打扮得美美的,去寻觅同样从校服中解放出来的英俊少年。   我看着仿佛在参加服装展示会一般一套套换裙子的秦若萱,拍拍蒋珺的肩说道:“这两个人都动机不纯,一定会一进游乐园就奔向幸福了,看来明天咱俩要相依为命了。”   蒋珺依然没有停下手中验算的笔,头也不回地对我说:“我觉得游乐场挺无聊的,刺激的项目我也不敢坐,与其去浪费一天的时间,不如留在宿舍多做几套习题。我已经和班主任请过假了,明天不能陪你,不好意思哈。”   蒋珺在宿舍一向都话不多,不像丁露露和秦若萱成天叽叽喳喳的,不过也会在我想家的时候过来安慰,在丁露露和龙则灵吵架回来生闷气的时候对她开导,在秦若萱报告她又发现了一个帅哥的时候和我们一起嘲笑她,所以我们知道她也是个古道热肠的姑娘,只是比较内向而已。   不过她这样直截了当的拒绝反倒让我有些尴尬,好在丁露露及时出马:“哎呀我怎么会抛弃你呢?你们觉得我是这么重色轻友的人吗?”在得到了我们一致的肯定答复之后,她红着脸说,“你们真是讨厌死了,希希,你也跟着她们起哄,小心我明天不撮合你和你家陆晨初了。”   我连忙狗腿地帮她捶腿捏肩:“哎呀呀,我好怕好怕哦,就指着你帮我当红娘呢。”   秦若萱和蒋珺都看着我笑,我一直以来玩笑一般的态度反倒让她们觉得这个拉郎配毫无真实性,况且在她们看来,我虽不像蒋珺一般一心只读圣贤书,但毕竟是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年级前十的乖宝宝,怎会和那些不好好读书只想着毕业后让父母花钱把自己送到国外混个文凭的女孩子一样,垂涎我们的陆校草呢?殊不知如果绯闻对象是别人的话,我早就暴跳如雷禁止传播了。   何其有幸遇见你,叫我如何不珍惜。欲望是万物的本能,植物、动物,包括人,都因为无休止的欲望而蓬勃地发展。正如植物向阳的一面会生长得更加茂密,那是对阳光的欲望;宠物在吃过高级饲料之后就会对廉价的食物不屑一顾,那是对美食的欲望;我看过陆晨初的图片和节目后就会想要看一次他的演出现场,那是对美好的欲望……然而人和其他生命的区别就在于人会克制自己的欲望,越是在乎,越不敢触碰。   年少的陆晨初该是多少少女甚至少男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已经无从考证,但令人安心的是至少目前并没有谁去疯狂示爱,否则丁露露早就回来八卦兮兮地昭告天下了。或许是因为他太像一件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工艺品,让太多的人自惭形秽望而却步。   我也怀揣着同样的想法,即便丁露露成天嚷嚷着要撮合我和陆晨初,但我总在期盼着他可以等等我,等我变得更好一些,可以昂首挺胸地站在他的身边,让人觉得“他俩真般配”,而不是“陆晨初又没有眼瞎了怎么可能和这种女人在一起”。   但他是那个自带光芒万丈的陆晨初啊,是把所有美好的词组都堆砌在他身上也不过分的超级偶像陆晨初啊,要多么完美的女子才能配得上他?在我心中,或许天仙也不够吧,那平凡的我又怎能达到呢?   既然永远都不能达到完美,倒不如顺势而为。所以我决定不再等待,发自肺腑地对丁露露说道:“你可要多为我俩创造机会哈。”   丁露露圈着指头比了个OK,而秦若萱和蒋珺仍然把这当成我俩的玩笑,不以为意地扭头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第十一章   丁露露真的是一言九鼎的女侠。到了游乐园,班主任刚一宣布开始自由活动,她就拉着我向旋转木马跑去,还一边向我传授经验:“我已经和则灵说过了,他会把陆晨初一起带过来。我们先坐个旋转木马陶冶一下小情操,后面慢慢开始玩一些刺激的项目,什么过山车海盗船风暴骑士空中自行车啦,然后你本来胆子就小嘛,就会发自肺腑地开始害怕,这时候陆晨初的保护欲就会油然而生啦,然后你就顺势小鸟依人地躲在他的怀里……不行了不行了简直就是偶像剧的画面啊!我告儿你希希,你肯定会成功拿下他的,到时候可得好好谢谢我这个红娘!”   我在心里狂汗,毕竟作为陆晨初的粉丝,我清楚地知道他恐高,所以这些高空项目估计轮不到我表示害怕他就不会去坐。但我又不好明确地向丁露露表示她的计谋行不通,来泼她的凉水,只得一边发自肺腑地感慨:“你真是恋爱达人啊!怪不得初中就收服了风流倜傥的龙大少。”一边跟着她奔跑,且看事情的发展。   丁露露沾沾自喜道:“那必须的,我那么多言情小说还有韩剧台剧偶像剧可不是白看的!”   可是到了旋转木马前面我俩都傻了,虽然见到了陆晨初和龙则灵,但他们宿舍另外两个大灯泡怎么也在啊?不知是龙则灵对丁露露的指示理解错误,还是其中发生了什么变故,只见丁露露杏眼圆睁柳眉倒竖的,眼看就要和龙则灵闹别扭。而我最见不得情侣吵架,特别是他俩吵架的原因还和我有很大关系,于是我连忙说:“哎呀,好巧啊,你们也来玩旋转木马呀,呵呵呵,我还以为这种项目只有女孩子爱玩呢,不如一起吧?”   待到我把他俩安排到一辆“马车”里,让龙则灵好好解释一下事情的原委,扭头一看陆晨初已经坐到了前面的一匹白马上。虽说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唐僧,但毕竟都是让各类女子以及女妖精魂牵梦萦之人,而那个将在不久的将来让万千少女为之心动的陆晨初,现在就坐在我触手可及的白马上。一阵微风吹过,拂动他略长的刘海,露出好看的眉眼,我闻到他身上的芳香,不知是洗发露还是衣物柔顺剂的味道。   不容我陶醉其中,管理员就吹起了胸前的口哨,用小红旗远远地指着我说:“那边那个小姑娘,快点上马啊!一会儿就要开动了,危险!”   陆晨初顺着管理员的小红旗所指扭头看过来,我连忙避开他的眼神,手忙脚乱地爬上最近的马背系好安全带。木马随着幼稚的音乐转动起来,我抱着柱子,看着前方不远处的他,心里又开始惆怅起来。   突然就觉得我俩就好似时间转盘上的两匹木马,用同样的角速度前进:当我度过了一天,他也同样花掉了二十四小时;当我度过一年,他也长了一岁。可是哪怕我在他的外圈,导致我的线速度比他还要大,可我却依然永远都无法赶上他。哪怕我回到了他最年少的时候,也同样只能这样远远地看着他,想想也很不甘心呢。他那么好,我却无法在他的生命中留下痕迹;我那么喜欢他,却连让他知道的勇气都没有。   然而游乐场并不是适合伤春悲秋的地方,也或许是因为陆晨初风度翩翩走过来的样子蛊惑了我,让我顿时感觉整个阴天都放亮了。   他如同天真的婴儿一般微笑着说:“我们去坐摩天轮吧。亚洲第一高呢。”   虽然我知道这话不是说给我一个人听的,但心里依然乐滋滋的。陆晨初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们去坐摩天轮吧。”你在说出这个提议之前有没有听说过摩天轮的种种传说?每一个都与“爱情”“幸福”这些甜蜜的字眼分不开呢。即使多年以后,你成了那个一举一动都在大众视野下的超级巨星,或许会由于录综艺、拍电影、做MV等等工作上的需求而去坐摩天轮,你会不会记得,在最年少的时候,曾经让人无法拒绝地邀约:“我们去坐摩天轮吧。”   当然,这个“无法拒绝”是对我而言的,而对于他的两个室友却完全不奏效。就连其中那个初中就和他厮混在一起的葛邵阳也一脸嫌弃地说:“陆子,你一大老爷儿们充什么韩剧男主角啊,在摩天轮上守望幸福什么的这不适合你。”   虽然我平时一向为人厚道,但此时也不知哪来的胆量,抓住了这个甩掉灯泡们的好时机:“那要不我们就分头行动吧,你看这摩天轮坐一圈下来时间也挺久的,不如你们先去玩点其他的项目?” ☆、第十二章   终于甩掉了两个大包袱,我身轻如燕。可是丁露露和龙则灵似乎还在冷战,直到上了摩天轮也依然一言不发的。   这个摩天轮虽然在当时号称“亚洲第一高”,但轿厢还是挺狭小的,我们四个人刚好把它塞得满满当当。   丁露露和龙则灵理所当然地坐在了一边,而真的是出于平衡的安全因素考虑,我坐到了陆晨初那一边。   轿厢晃晃悠悠地往上升,厢内的气氛却不太融洽。对面的两个人虽然明显已经不生彼此的气了,但恐怕谁都不愿意拉下脸来开口说第一句话,所以一直僵着。而我坐在陆晨初的旁边,右手再往右移两公分就可以创造一次不经意的指尖触碰,但我的理智却叫我克制住不要这么做,因为即使碰到了指头,又不能碰进他的心。   为了驱散心中的邪念,我看向窗外,立即被美景所打动,惊呼道:“你们看,这里几乎可以看到大半个北京城呢!”丁露露也附和道:“真的好美啊!”可是我身边的人却毫无反应,我扭头一看,才看到他在瑟瑟发抖,不禁心想:恐高不坐飞机不坐过山车不坐索道也就罢了,连这个摩天轮也害怕?但依然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   陆晨初尴尬地回复到:“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原来我恐高。”   我竟有点幸灾乐祸,因为我见证了陆晨初发现自己这个将来会人尽皆知的“缺点”的时刻,但这个小“缺点”反倒成了完美的他身上的点缀,让他从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的存在,变成了我身边活生生的十五岁少年。毕竟仙子是不可以与我等凡人谈恋爱的,而这个少年就可以呀。   对面的少年则是更加让我瞠目结舌了。当摩天轮缓缓升到最高点的时候,我只感到车厢一晃,便看到龙则灵拽过了丁露露,用少年独有的笨拙却真诚的吻,覆在了她的嘴唇上。丁露露估计也没想到他会突然来这一招,先是愣了两秒,然后脸腾地红了,奋力推开他说:“你干嘛呀,希希和陆晨初还看着呢!”   龙则灵估计也是被丁露露影响,陪同看了太多的偶像剧,此情此景难免入戏太深,意犹未尽地用额头抵着丁露露的额头说:“你造吗?人家都说,情侣是不可以一起坐摩天轮的,否则肯定会分手。蛋似,如果在到达摩天轮最顶端的时候,两个人拥吻,就可以破除这个魔咒哦!”原本北京大老爷儿们外加冷酷霸道总裁的设定突然崩坏,吓得我一哆嗦。   这时我突然感到右手上被覆盖了一块又软又温暖的东西,定睛一看竟然是陆晨初的手。虽然我知道他应该还沉浸于对高度的恐惧中,而刚刚车厢的动静让他挪动了支撑的手而一不小心碰到了我,但这不经意的“肌肤之亲”,已经足够让我的心头如小鹿乱撞一般了。   半晌,我才缓过神来,呆若木鸡地对丁露露说:“没关系,我什么都没看到。我可不想长针眼。”   等到我们的车厢快要转回地面,灵魂出窍的陆晨初才终于反应过来他手下的异物原来是我的手,噌的一下红了脸,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回了自己的手。我能感受到他手心里涔涔的汗,看来真是恐高到不行。   刚从摩天轮下来,丁露露就闹着要去坐过山车,两人已经完全忘了之前的芥蒂,如胶似漆甜蜜地不得了。我看着身边陆晨初那虚脱的样子,也不知丁露露是真想去玩,还是为了甩掉陆晨初为我创造机会,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在人家小两口身边破坏气氛,于是我说:“我有点晕车,要不你们去玩吧。”陆晨初自然也是避之不及,摆手道:“算了算了,我这辈子怕是要和过山车绝缘了。”   丁露露牵着龙则灵一蹦一跳地往过山车的方向去了,陆晨初一言不发地靠在栏杆上发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摩天轮后遗症还没有好。我抠着栏杆上翘起的油漆皮,想要盘算一句完美的开场白,究竟要约陆晨初去哪个项目呢?空中有轨列车?神剑魔轮?好像太高了。鬼屋?激流勇进?好像这里没有。旋转木马?玩过了呀。我顿时感到了这个游乐园对于恐高症患者满满的恶意,正在不知所措,突然天空响起了轰隆隆的雷声,乌云迅速地就压过来了。   “好像要下雨了,你带伞了么?”陆晨初望着天茫然道。   小算盘在我脑中飞快地算起,当我想遍了四种可能性,发现我最不希望发生的就是我俩各自打一把伞,为了完全避免此等情况的发生,我暗暗把今早在蒋珺的提醒下特地带着的雨伞藏到了背包的最底层,可怜巴巴地回复:“没有啊。”   陆晨初撇撇嘴,无奈道:“那我们还是找个地方躲雨吧,我也没有带伞呢。” ☆、第十三章   刚进高中的时候,我就听过东外有一个神奇的传说:“逢秋游必下雨。”起初我还不信,毕竟这不是在我家乡南京,而是在北京天高气爽的秋天,能碰到雨天已实属不易,怎么可能每年秋游都下雨?可是根据史料记载,东外自从1999年建校,到如今2005年,之前的六次秋游日没有一次是晴天,有两次甚至是很小的局部地区有雨,刚好就是东外秋游的地方。   不过所幸这场雨似乎只是老天爷为了给东外个面子,而硬挤出来的,就像演员明明没有觉得感动或者伤心,却因为导演和编剧的要求而硬挤出来的眼泪,没有诚意得很。我和陆晨初好不容易找到一处屋檐避雨,水滴顺着他的头发流下,挂在他棱角分明的下巴上,最终滴落在他的白色衬衫上。我看着他被微微打湿的衬衫,露出分明的肩胛骨,在这微妙的气氛下,刚想未卜先知地哼一句“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却听陆晨初说道:“这雨好像停了,你还准备玩什么项目么?衣服都湿了,不换容易着凉,要不咱们就回学校吧。完了以后还得写篇日记上交呢。”   “你长得好看,说什么都好。”我默默想着,便跟着陆晨初踏上了回校的路。   学校恐怕也考虑到躲不开的下雨宿命,之前通知过我们一旦下雨就自行返校,不过要记得在舍管处签到。可是从游乐场到东外几乎横跨小半个北京城,公交地铁也要倒好几班,于是我们决定稍不环保一回,出门打车返校。   可是下雨后的二环,打车特别的难。我们身处的2005年,又不像十年后会有智能手机和那么多的叫车软件,打车只能靠死等。我们在游乐园门口等了将近半小时,终于看到一辆空车停在了面前,刚想上前就座,却被一个膀大腰圆的小平头抢先打开了车门。我见他在这微凉的秋天却只穿一件短袖花衬衫,露出不知所云毫无美感的青色纹身,脖子上有指头粗细的金项链似乎要晃瞎人的眼,搂着一个浓妆艳抹香水味刺鼻的姑娘就往后座钻,看上去就不是善茬,于是连忙准备回避。可是陆晨初却被他的行为所激怒,眼看就要上前理论,我实在难以想象他一文弱书生如何对抗这种社会混混,连忙上前拉他:   “你看,丁露露和龙则灵也准备回去了!”   陆晨初闻声便回了头,花衬衫钻进后座迅速地关上车门扬长而去,车轮还轧过水坑,带起一片水花,眼看就要溅到我的身上。然而陆晨初不愧是热爱足球的运动健将,反应就是机敏,在我还愣着等待被溅一身的时候,他已迅速地背过身去,用自己的身体帮我挡住了污水。   看着他这行云流水般的动作,我的心都快要酥化了。一直以来,我习惯于那样远远地仰望着他,一心付出,却连看我的镜头、给我签名、查看我的私信这样的渴望都没有,反而认为这是最好的方式。正如我们爱五星红旗、爱山川河流、爱春夏秋冬,却不求任何的回报,私以为这才是爱的最高境界吧。可是如今他竟如此潇洒地反过来救了我,就像悉心照料已久的玫瑰,某天突然开口说:“别碰我身边的这株草,有毒”,让人怎能不欣喜若狂。   我怔怔地站着,半晌才说:“你别和那种人一般见识。”   陆晨初愣了好一会儿,方才反应过来原来我是为了拉他回来胡诌的理由,便道:“我刚刚是想上去和他掰扯掰扯,这事儿他肯定是不在理儿的。不过幸好你拉住了我,毕竟不是人人都讲道理的,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怕。”   我笑道:“你小陆爷还有怕的时候哈?”   “哈哈哈!当然有,比如怕高!”身后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我扭头一看,真是说曹操,曹操到,丁露露和龙则灵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我身后。龙则灵抬头看看天:“咱们去马路对面打车吧,前面没法调头,所以这个方向车少,这天好像又要下雨了,得快点。”   我点头附和,刚想随着他们往前走,却感觉脚后跟一阵钻心的疼痛,不禁“嘶——”一声倒吸一口凉气。四个人都看向我的脚,原来是因为穿了新皮鞋走了这么多路,脚后跟磨出一个偌大的水泡,刚刚水泡又破了,加上雨水一淋,简直痛到骨髓。   丁露露过来搀扶着我,想陪我走两步,然而我实在是疼痛难耐寸步难移,她索性指挥起了陆晨初:“希希现在走不了路,你把她背到对面打车吧。”   见陆晨初面露难色,丁露露又使起了激将法:“是不是男人啊?又没让你背回学校,过个马路而已。”   陆晨初忙解释道:“不是我不乐意,主要是因为刚刚衣服被地上的水溅过了,太脏。”   “那有什么要紧,你这衬衫里面不是还有背心呢么,你就把脏衬衫脱下来,刚好带回宿舍希希帮你洗。”   “陆哥你也别磨磨唧唧的了,就听露露的吧,这雨真的很快就要下了。”龙则灵完全出于天气因素的考虑,竟也成了神助攻。   陆晨初思考了一会儿,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于是脱下脏了的白衬衫让丁露露拿着,自己穿着单薄的背心,露出几根好看的肌肉线条,所谓“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大抵就是如此吧。他背对我半蹲下来,拍拍自己的肩膀道:“林希,上来吧,我背你回家。”   这是我第一次听他叫我的名字,嘴角慢慢咧成一个微笑的弧度。我想,无论今后我们的关系如何发展,即便形同陌路,就算他永远忘了我,这个2005年秋天雨后的中午,也足够照亮我的一生,不枉我倒回年少走这一遭。 ☆、第十四章   雨后的道路水光潋滟,我绷紧身体伏在陆晨初的背上,这么近地看着他的后脑勺。   不像一般的男孩子,为了早上匆忙起床不需要梳头,而剪着千篇一律的圆寸,陆晨初已经开始注重自己的仪表发型,慢慢地初现将来那个当红巨星的雏形。我似乎才刚刚意识到,这就是陆晨初啊,那个让无数女孩子魂牵梦萦如痴若狂的陆晨初啊,我曾经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这些女孩子中的一员。而我却是如此的幸运,不仅可以倒回年少再从头开始爱他一次,更可以如此亲密地注视着他。不真实的幸福感在我的胸腔,如同礼花一般绽放,让我甚至站在了重生前的粉丝立场,有些嫉妒如今这个年轻快乐地陪在陆晨初身边的自己。   都说痛感比快乐更容易让人铭记,但此时的我已经完全忘却了脚后跟的伤痛,心中满满的都是兴奋与感激。虽说陆晨初只是把这当成一次普通的乐于助人,但对我而言却是之前根本不敢想象的互动。我又有了些许的贪心,恨不能拥有让时间静止或者变慢的技能,让我们永远也到不了马路对面打车的地方,就让我一直这么在他的背上呆下去。我真的很惶恐,毕竟以后很有可能再也不会有这样与他亲密接触的机会了吧。同时我又有些许的心疼,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道:“我是不是太重了,要不你还是放我下来自己走吧。”   陆晨初微微一笑:“你们女生总是这样,太小瞧我们男生的肱二头肌。明明连一百斤都不到,瘦得皮包骨头了,还成天嚷嚷着要减肥。”   龙则灵在一旁应和着陆晨初,对丁露露说:“就是就是,我又不嫌弃你胖,成天减什么肥?”丁露露娇嗔道:“我减肥又不是为了给你看的!你不嫌弃有什么用!”龙则灵假装吃醋:“那你还想给谁看?”   两个人嬉笑着,我的心却猛的一沉。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个个都是FBI,第六感特别的强。爱人一个细小的动作、眼神、口头禅,都能让她觉察出一个惊天大秘密。而我身处这场浩大的暗恋这么久,自然沾染了些许名侦探的体质。   心理学上说,当一个人开始观察自己并不处于的群体,就说明那个群体里有了他在意的人。正如看星座分析的时候,我们不仅仅会看自己的星座,也会看喜欢的人一样,陆晨初有喜欢的女孩子了,所以他才会说“你们女生总是这样”,所以他才会知道很多女生的体重只有两位数。但那个幸运到可以被他垂青的女孩子却不是我。因为重视,便会把那个人的习惯、偏好、生活方式铭记于心,久而久之就让那个人的习性代表了所有人。而他那么理所当然地觉得女孩子都嚷嚷着要减肥,必然是因为在意的那个她这么说过,但我却从来没有过。   正当我伤春悲秋之际,我们已经到了马路的对面,龙则灵挥手拦到了车,拉着丁露露钻到了后座,陆晨初理所当然地坐到了副驾驶,而我在小两口身边如坐针毡。   丁露露把陆晨初脏了的衬衫塞到我手上,对前面说到:“你放心吧,希希会帮你洗得白白香香的。”然后对我挤眉弄眼。   我心里一阵苦涩。之前几分钟的时间内,先是从人间升到天堂,然后瞬间又跌到地狱,这样巨大的心情起伏,是不是老天看在我没坐过山车的份上,特地给我安排的体验。白衬衫上的泥渍,似乎是有人画了一张丑陋的脸,脏兮兮地嘲弄我癞□□想吃天鹅肉。   当我还是之前那个时空里一个小小的粉丝的时候,也曾想过偶像会恋爱会结婚,也见过所谓占星师说,追星会消耗恋爱宫的能量。一个人的桃花是有限的,你却把它送给了偶像,自己便所剩无几了,所以为何追星的姑娘大多单身,也是解释得通的。倘若真是如此,那我心甘情愿将全数桃花拱手相让,只愿他能找到最好的她。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她好,给她买鞋买包买口红,我也不觉得那是在花我的钱,毕竟钱的重要性能就是流通性,既然花出去了就不能叫做“我的钱”,就像卖出去的房子我不能再回去住一样,人家想怎么装潢我管不着。   话虽如此,但偶像宣布恋爱结婚这事儿毕竟没有发生在我身上,而这世上没有什么真正的感同身受,当那些事情并没有切实地降临在你身上的时候,你永远都不会体会到其中的喜怒哀惧。可是如今,喜欢的男孩子有了心仪的对象,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而我也终于体会到了,尚未恋爱便已失恋,是怎样一种痛苦的感觉。   就如同你欢天喜地买来的甜筒,一口没吃就整个掉到了地上;你研究了三年的小行星,刚要据此写毕业论文,却发现它被另一颗行星撞碎了;你出钱出力好不容易收集的手办,却被亲戚家的熊孩子砸了个稀烂……又怎能轻易地释怀?   “能被陆晨初看上的女孩子,怕是之前几辈子都用来拯救世界了吧。”我无力地瘫在后座上,看着窗外萧瑟的秋景,绝望地想。 ☆、第十五章   我几乎一整个晚上都待在卫生间里,看着陆晨初衬衫上的泥渍,仿佛那就是他在乎的那个女孩,而我要把她从陆晨初的心头驱赶出去,所以把衬衫泡了又泡搓了又搓揉了又揉。   到最后衬衫已经洁白如新,完全看不出它曾经被溅得那么脏过,可我却幡然醒悟,我怎么都赶不走那个并不知是谁的她。   都说男人痴情也好、花心也罢,即便他一生风流倜傥左拥右抱,最初喜欢上的那个女孩,也总会在他的心里占有一席之地。让你喜欢的人爱上你已经够难了,还要让他第一个爱上你,这不仅仅考验你的魅力,还取决于你们相遇的时间,真的是极小概率事件。而我即便倒回十年前,这么努力地留在他身边,也依然无法成为陆晨初心头的那颗朱砂痣,想想也很心酸。   眼眶刚刚有点湿,就听到秦若萱地动山摇地在敲卫生间的门:“希希!希希!你是掉到马桶里了吗?我快要憋炸了啊!”我连忙憋回了眼泪,打开门抱着洗衣盆出去了。丁露露一看原来我是在里面帮陆晨初洗衬衫的,连忙打趣道:“哎哟希希,我记得你自己的衣服都是用大寝的洗衣机洗的呀,陆公子的衬衫却让你亲自手洗,待遇真是不一样呢。快老实交代,你在里面这么久,是不是给他的衬衫施了什么法术,让他一穿上便会对你一见倾心?”   我强颜欢笑地和她调侃道:“我还需要施法么?像他这样的单纯少男还不是手到擒来?”说着便闪身到了阳台上,也不管背后传来的女孩子们的嬉笑:“希希你和萱萱学坏了!脸皮越来越厚大言不惭的!”“靠!丁露露你别以为我在上厕所就听不到你说我坏话!”“哎呀!秦若萱你好恶心!上厕所不关门!”“关上门怎么知道事态的最新发展啊!你快继续和我说,陆晨初的衬衫怎么就到了希希手上了?”……   听着她们如此这般地觉得我和陆晨初之间真的有点什么,这么发自内心地为我开心,我甚至有一瞬间的恍惚,觉得是自己多虑了。为什么就不能像一个真正的十五岁少女一般,被喜欢的男孩子多看一眼也能欣喜若狂,拥有最简单的知足常乐。   男式白衬衫在女生宿舍的晾衣杆上随风轻轻摆动,倘若被有心之人发现,怕是会引来一场不小的腥风血雨。我一方面惴惴不安,担心会因此被请到政教处喝茶;一方面又有莫名的好胜心作祟,毕竟不论陆晨初喜欢的是谁,他背过的人是我,帮他洗过衣服的人也是我,单凭这两点,我就胜出好多人几条街,这衬衫仿佛就是征服珠峰后插上的旗帜,我恨不能让全校人都看到。   异想天开了半晌,我才想起这只是一款毫无特色的衬衫,又不像台湾、日本的校服会绣上各自的名字,只要知情人不说,谁又会知道它的主人是谁呢。   可我大脑里突然出现了一些细碎的情节,让我拿起钱包就冲出了宿舍。丁露露在后面大喊:“希希!你干嘛去啊?还有半小时就要关门熄灯了呀!”我头也不回地回答:“买个重要的东西,会准时回来的!”   总算在宿舍关门前一刻冲了回来,舍管阿姨看着平时下了晚自习就早早回来的我,露出了一脸的惊诧,而我只能喘着粗气对她报以微笑。   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宿舍,到阳台收回了衬衫,跑到卫生间里,借着长明灯微弱的光线,拆下了衬衫上的第二颗纽扣,又把刚刚买来的那颗一模一样的缝回原处。我握着拆下来的纽扣,审视被我改装过的衬衫,毫无破绽,堪称完美。   我自知这样的行为有点变态,可是谁又能阻止一个十五岁的少女为了爱情做一些疯狂的傻事,更何况这傻事伤害不到任何人。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我既然有幸重返我的少女时代,为何还要硬撑着摆出年少老成的姿态,凡事三思而后行,把一个动作可能带来的一百零八种可能性都排列一遍,却唯独忘了问问自己的内心究竟想要怎么做。何不趁着年轻疯狂一回,活得随心所欲一些?即便我明了自己没有办法陪在你的身边、住在你的心上,但这些都不足以阻挡我对你的爱,那就让这颗靠着你心脏最近的纽扣,一直陪伴着我,做我唯一的寄托吧。 ☆、第十六章   我抱着衬衫站在男生宿舍楼下,看着三五成群的少年进进出出,有的向我这里投来疑惑的目光,有的干脆熟视无睹。   当天正是周日,下午无需补课也没有强制自习,同学们大多选择去校外逛逛、去图书馆借点书,或者去校外超市屯点东西。我看着熙来攘往的人群,闻着衬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柔顺剂的香味——那是我在超市闻遍了洗发水、沐浴液、洗衣液之后,找到的和陆晨初身上一模一样的香味——突然又有了一些别样的心情。   想起了有一次,我和小伙伴得到消息说陆晨初参加某个活动要走红毯,于是早早地站到最接近红毯的位置,抱着相机等在那里。那日正值寒冬,不一会儿天空还飘起了雪。小伙伴要风度不要温度,还穿了裙子,被冻得话都说不出来。我虽然裹着大衣,也依然冷得直哆嗦。可是我们从下午等到天黑,各路巨星从我们面前走过,偏偏没看到陆晨初的身影。慢慢地连一些名不见经传的艺人都过去了,身边的人潮逐渐退去,记者们也开始收拾装备准备撤退,网上也不时地有人说,陆晨初不走红毯,直接去场馆内参加活动了,甚至有人说已经在场馆内看到他了。小伙伴也不知是冷的还是气的,咬牙切齿地对我说:“要不咱们也撤吧。”我不知哪里来的底气,对她说:“再等等吧,他一定会来的。”就在这时,伴随着一声惊呼,陆晨初从天而降一般地出现了。一身黑色的风衣,系着雪白的领结,在黑色的天幕中,在强光的照耀下,他踏雪而来,让人满脑子只有一句话:“公子世无双”。   似乎一直以来,对于他我能做的,也只有默默的等待和陪伴。幸运的是我得以来到年少的他身边,当然应该抓住机会为他做更多的事。不要把他想象成多年以后的那个让我只能望其项背的国际巨星,而畏首畏尾,何不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十五岁少年,用最简单的真心与之相处呢。   不知不觉就到了太阳西垂的时候,陆晨初提着足球和队友们嬉闹着回来了。我一直觉得阳光也很偏爱他,每次都选了恰到好处的角度,给他打出迷人的光影。正如现在,夕阳在他背后散落,微风吹起他的衬衫衣角,这种翩翩公子有谁不爱呢?他似乎很喜欢穿白衬衫,连踢足球都要穿,不知是自恋还是单纯的因为一次性买了很多件,不过无法否认的是他真的很适合,仅仅是最简单的一袭白衣,就能让人仿佛看到了最尊贵的世家公子。   陆晨初也看到了我,便将足球网兜交给了伙伴,独自跑来。七八个大男孩做着鬼脸吹着口哨,笑得贼贼的,陆晨初不得不回头嚷着去去去,挥手让他们离开。葛邵阳也招呼着:“女生找陆子不是很正常的事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咱们还是回宿舍吧。”我本来还有点飘飘然,听到这一句立马泄了气。其实我也深知,就算回到十五岁,我也只是仰望他的众人中最普通的一员。不过陆晨初如同小小王子一般风度翩翩地走向我,让我也没有多余的心思伤春悲秋。   我笑着迎上去,把衬衫交给他:“前天多谢了,这是你的衬衫,洗得干干净净了。”   陆晨初凑到鼻子上一闻:“哇,还是我妈最喜欢用的柔顺剂的味道,真是麻烦你了。”   我出门前,丁露露就对我谆谆教导:古往今来,多少爱情故事的发生都是由于男女主角互相借东西,就像白素贞把伞借给许仙,而许仙秉承“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理念,又去找白素贞还伞,一来二去徒增了好多见面的机会。而她和龙则灵的爱情,就萌芽在前后座的两人互相借铅笔、橡皮之中,借着借着,就发展成借书本、借车后座、借芳心。所以她一再嘱咐我,千万不要轻描淡写的就把衬衫还给他,这么快就两清了,也便难办了。   可她并没有送佛送到西地告诉我,究竟怎样才能在还衬衫的同时为下一次见面埋下伏笔。而我又不好意思对陆晨初表现出太大的兴趣,只得傲娇地说:“我只是单纯的物归原主而已,哪像你想的那么长远,做题也没见你举一反三。”   好在陆晨初提出了建议,让我们把联络继续下去:“你在楼下等我挺久了吧?我手机号是13811XXXXXX,以后要有什么事找我的话先打手机,别在这儿傻等。多谢你帮我洗衣服,我请你吃串儿吧。” ☆、第十七章   虽说最后陆晨初叫上了他们全宿舍的人,还让龙则灵把丁露露也带了出来,但这毕竟算是我和他的第一次“共进晚餐”,让我未饮先醺。龙则灵和丁露露你侬我侬的,学校门口的烤串儿也吃出了星级酒店大餐的满足感,而他们宿舍的另外俩哥儿们则是毫不客气,完全把这当成了一次逃离学校食堂、饱餐一顿的机会。   “老板先上一百根羊肉串儿!”   “还有你家特色烤猪蹄儿!来六只!一人一个!”   “他们女生吃不下这么肥腻的东西吧?”   “你知道什么,猪蹄儿,那可是胶原蛋白!那些女明星排队去医院也要补充呢!”   “好吧你可真是万事通!我还要十根烤韭菜!”   “哇,你一个单身狗吃这么多韭菜干嘛?”   “单身就不能吃韭菜了?”葛邵阳满脸困惑。   另一个室友杨一鸣贼兮兮地对着葛邵阳耳语,可是说话的内容连我都听见了:“韭菜是壮阳的呀!”   葛邵阳也是白长了一副糙汉子的外表,内心深处竟是个单纯的小少年,被杨一鸣这么一科普竟然有点微微的脸红,透过他那满脸的络腮胡子显现出来,特别的充满违和感,嘴上却反驳着: “我,是给则灵点的!”   “老板,再来一打生蚝。”陆晨初估计听不下去他们的猥琐对话,也开始点菜。   “陆子,你不是生蚝过敏吗?”葛邵阳被杨一鸣调戏着还不忘关心陆晨初,果然是响当当的好兄弟,“初二那次吃完生蚝,你上吐下泻的,完了以后还发低烧,前前后后折腾了一个礼拜,现在就好了伤疤忘了痛了?”   陆晨初却不以为意:“也不一定是生蚝过敏吧,而且那次吃了太多才出事的,我今天就吃俩,解解馋,没关系的。”   “好吧我管不了你,反正过敏是你自己难受,我也不会帮你买药带饭抄笔记的。”葛邵阳的语气,像极了一个劝丈夫从善却被无视后,耍脾气的小怨妇。   然而吃到了最后,他还是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瓶二锅头,倒了一小杯给陆晨初:“你把这杯喝了吧,酒精消毒。”   杨一鸣在一边惊呆了:“这可是二锅头啊,别喝醉了明天上不了课。”   “他喝下这杯二锅头,明天会不会醉得上不了课我不清楚;但他如果不喝,明天一定会拉肚子拉得上不了课!”葛邵阳没好气道。   陆晨初一把夺过酒杯一饮而尽:“你可别小瞧陆爷我的酒量,初中毕业的时候哥儿几个可是在大排档喝了一百瓶啤酒,让整条街闻风丧胆。”   “你还好意思说,当时店里搞活动,哪桌能喝完一百瓶啤酒就可以免单,你偏要参加,结果喝了五瓶就肚子涨到不行,最后还不是我和猪仔两个人如牛饮酒,总算达成目标,而我的啤酒肚却从此再也没有瘦回来。”葛邵阳又委屈了。   然而事实证明并没有人小瞧他的酒量,而是他的确就是个一杯倒。杨一鸣和葛邵阳小心翼翼地避开各路巡查,架着他终于回到了宿舍楼下,可他却盯着龙则灵和丁露露一遍又一遍地念叨:“你们两个一定要幸福啊,知道吗?能走到一起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如果不幸福的话你们对得起苍天吗?对得起大地吗?对得起这棵枫树吗?对得起这片草坪吗?对得起这朵小花吗……”   龙则灵被念叨得烦不胜烦,眼看舍管阿姨就要被他吸引过来,如果查到我们在校外喝酒醉成这样肯定免不了一番处罚,于是和丁露露道了别,便一把将依然在迷蒙中碎碎念的陆晨初像个麻袋一般扛到了肩膀上,运上了宿舍楼。   回自己宿舍的路上,丁露露向我表达了欣喜之情,没想到众人眼中的陆校草喝醉了会是这样一番光景,倒是有点萌萌的。然而我却无心思考他酒醉后的行为是萌还是蠢,心里一直惴惴不安。人们常说“酒后吐真言”,陆晨初醉后唯一在乎的却是龙则灵和丁露露的恋爱关系,真的只是为好兄弟的终身大事操劳,还是因为丁露露才是他心头那朵再也无法得到的红玫瑰?   曾经听说过一个理论:如果一个谜题有一个线索指向某处,可能只是巧合;如果有两个线索指向同一处,那就很值得怀疑了;如果三个线索都与之相关,那基本上是逃不开干系了。   丁露露成天嚷嚷自己太胖,而陆晨初也说过你们女生都爱减肥,并且今天他又这么强烈地表示了他对龙则灵和丁露露恋情的在意,这两条线索凑在一起,究竟是因为我陷入单恋而疑神疑鬼,还是确有其事,看来还是需要第三条线索证实一下。 ☆、第十八章   我尚未寻找到第三条线索,陆晨初便病倒了。   据葛邵阳所言,那天晚上回到宿舍,陆晨初大半夜稍微酒醒了些,便开始上吐下泻,症状和上次海鲜过敏一模一样。我便再也无心纠结于他心中那朵不可言说的红玫瑰,自愿当起了他的生活助理。   原先我上课并不爱记笔记,其实老师讲的知识点书上或者教辅材料上都有,并没有必要花那个精力与时间去记,可是为了拿给陆晨初看,我记得特别详细。虽然我们不在同一个班,但好在全年级的教学进度都是基本一致的,让我得以师己长技以助他。   放学后我托葛邵阳把笔记带给他,葛邵阳一脸八卦兮兮地看着我,我连忙胡乱地解释说虽然明知过敏还要吃生蚝也是陆晨初自作自受,但往根源上追究起来,此次事发还是因为他要请我吃饭,所以我自然脱不开干系,理应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葛邵阳听到这里就气不打一处来:“我就和他说不要嘴馋,偏不听,看这回歇菜了吧!医生说他目前要禁食一切荤腥油腻,基本上只能喝粥,可食堂也就一大早有粥,我们哪里起得来帮他打回来啊,只能给他买了一堆大馒头在那儿泡烂了喝下去,嘴里快淡出个鸟儿来了。”   回到宿舍我就翻出了我妈送我来的时候准备的小电饭煲,她说怕我不习惯北方的饮食,实在不行还可以自己做。我心想您真是低估了我对各地美食的接受度,却高估了我的厨艺水平,把电饭煲放在行李箱里压根就没拿出来过,这次看来终于要派上了用场。无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能获取到的原料实在有限,只能用食堂为数不多的菜品,变着法子地给他熬出各式各样各种口味的粥。   那个星期,我的生活特别的规律。当然,我之前的生活也挺规律的,每天都是宿舍、教室、食堂三点一线,但在那个星期多了“男生宿舍”这个点。我每天晚上在食堂买好米饭、赤豆、南瓜、香菇、山药、地瓜……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就把它们酌量倒进电饭煲,然后再上床睡觉。等第二天一早把熬好的粥盛出来,趁热拿去男生宿舍,随手抓一个不认识的壮丁,派他送去给陆晨初宿舍。也有人会八卦兮兮地问我,要不要告诉他是谁送的,我说那就说是外卖吧。   我觉得自己十分适应这种默默对他好的模式,就像在之前那个时空,默默支持着国际巨星陆晨初一样,我买他的专辑、看他的电影、听他的演唱会,只是单方面的想对他好,并不需要他的回报。即便这个时空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而我有幸做了他的同学,我也并不奢求他给我什么样的回应,能看到他越来越好,就足够了。   学校晚上十一点断电,所以我一直都是借助走廊的长明灯插头来煲粥的,就连丁露露秦若萱蒋珺她们都不知道我暗地里的行动。秦若萱还天天嚷嚷着走廊的长明灯坏了也没见校工来修,害得她晚上都不敢去走廊上打电话。   我立马转移话题,对丁露露挑眉:“我好像嗅到了八卦的味道!”   丁露露经我提点终于反应过来,挠着秦若萱的痒痒对她刑讯逼供:“老实交代,你每天晚上要去走廊上打给谁啊?”   秦若萱终于招架不住,对我们坦白道:“好啦好啦,就是那天秋游的时候嘛,和九班的一个男生摩擦出一点火花,不过现在还没挑明,你们可别坏我的好事啊!”   我不禁唏嘘:那一次秋游,那一场秋雨,到底促成并见证了多少故事啊!   可我这规律又充实的生活还没过到周六,就被舍管阿姨给破坏了。那天熄灯不久,我都快要和周公约会去了,朦朦胧胧中只听走廊上传来她振聋发聩的训斥:“是谁?竟然这么明目张胆地使用违章电器在这里煮粥?还把长明灯的插头给拔了!这黑灯瞎火的,万一谁踢翻了你的电饭煲,把脚烫伤了怎么办?电饭煲我没收了!如果想要的话就去政教主任那里领!”   我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虽然我之前一直觉得学生宿舍不琢磨怎么维修电路加大它可以承受的负荷,却把重心放在收缴学生的所谓“违章电器”上,实在是不可理喻,但经她这么一说,我的所作所为着实是很有安全隐患,只怪我一心为了陆晨初,没有考虑周全。但是我这种一心维护自身形象的三好学生,怎么可能会去政教处向学校坦陈错误,只能忍痛割爱、死不认账了。 ☆、第十九章   好在第二个星期陆晨初就生龙活虎地上课去了,我这个“远程生活助理”也无限期停职。一切仿佛回到了原点,只不过在校园里擦肩而过之时,我们可以微笑着打个招呼,或者同行去往某处,而这样的关系,已经让我十分满足、乐在其中了。   转眼就到了冬天。都说一下雪,北京就变成了北平。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冬日的北京,某天早晨醒来刚准备出门,就看见外面飘起了雪花,等到上午的课程结束,积雪就已经很深了,这是在家乡很难见到的景象,让我难免有点粤犬吠雪、蜀犬吠日之嫌。   虽然东外建于二十一世纪,不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学校,校园的建筑风格也是完全的西式,没有丝毫北平的影子,但是冬天的帝都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让我不管处于它的哪个角落,都能感受到它作为这么多代皇城的庄严巍峨、富丽堂皇。   到了晚上,校园和我们一样,盖着皑皑的白雪入睡。池塘已经冰封,树枝都染成了白色,天地之间静谧无声。我在暖气充足的宿舍里看向窗外的这一切,祈祷生活能一直这样细碎地幸福下去。   这一年的圣诞正值周末。周五的时候,学校破天荒地宣布本周末暂停一次补课,大家自己复习,迎接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同学们在听到第一句的时候便开始欢呼雀跃,整个学校都炸开了锅,赞叹我校不愧是与国际接轨的外国语学校,哪还有人顾得上后面的内容。   我虽然作为三好学生,不能对于不用补课这件事表现出过多的兴奋,但仍是难以抑制心中的喜悦。放学后便打了个电话回去,以表达我的思乡之情。   “妈妈,圣诞快乐!”   “哎呦,你可别玩这套虚的,我都做了快五十年的中国人了,过什么圣诞节啊?都是商家想出来,为了骗骗你们这些小姑娘小伙子而炒作的话题。你还是好好学习,拿个好的成绩回来过年比较实在!”   我妈总是这么的煞风景,让我哭笑不得,但我听到了电话里我外公的声音:“是希希吗?和她说麦粒克里斯马思啊!”   “哎哟你个老头子,英语说得还带南京口音,让希希笑话。”这是外婆的声音。   “希希怎么会笑话我啊!哈罗!歪儿康!奈斯图米特油!”   “哈哈哈,爸,您还是自己来和希希说两句吧!”   “好啊好啊,我来说。希希啊,北京是不是下雪了啊?你要多穿一点啊,不要像那些小姑娘一样,冬天还露着竹竿似的两条腿,年轻觉得没什么,等到了我这种年纪,就会感到浑身酸痛,后悔就来不及啦!那个泰姆一丝忙腻,来福一丝哈皮,爱老虎油。”   我琢磨了半天才明白原来外公说的是:“Time is money, life is happy, I love you.”电话那头的家里有着热热闹闹的欢乐气氛,却让千里之外的我感到分外的孤寂。   我上一次回家还是国庆的时候。外婆悄悄告诉我说,外公每天都扒着日历,一天天的倒计时我还要多久才能回来。有时,他会借着帮我整理的名义,走进我的房间,擦一擦我写字台上的灰尘,帮我把架子上的书摆摆整齐,抚平床单的褶皱,坐在我的钢琴旁边,笨拙地按下不知所云的几个音符。琴声不久便散了,可是思念却在整个房间里蔓延开来。   当我欣喜于结识了新朋友、和陆晨初的关系又近了几分、模考又进步了几名……可是对于腿脚不便、连家门都不常出的外公而言,思念我就是他生活的全部啊!   吃饭的时候外公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笑言没看过美女吗,哈喇子都要掉出来了,其实眼泪已经快要流出来,便给他夹菜以做掩饰。外公说我真的是长大了,上初中的时候碰到这种情况都会向他发火的。我惊讶于自己曾经的不孝,也终于明白,我们经常习惯于很多东西的存在,便不懂得珍惜,只有失去后才会懂得它的珍贵,可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这么幸运地失而复得的,所以人生往往充满遗憾。   而我得以拥有这从天而降的幸运,自然应当好好珍惜家人健在、陆晨初在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 ☆、第二十章   周六一早,丁露露就美美地出门了。内搭白色的裙子,套了件大红色的呢子大衣,两条白花花的大长腿,套在黑色的长筒靴内,灰色的贝雷帽衬着她的娃娃脸,真是甜美迷人。   我们从窗口看到龙则灵已经等在楼下了,他今天穿了件灰色的大衣,皮鞋擦得锃亮的在雪地里闪耀着,大背头也不知花了多少发胶梳得一丝不苟的。秦若萱扭头问丁露露:“你和龙大少爷去约会了,今天晚上会很晚回来吧?”   丁露露眉飞色舞道:“我今晚就不回来啦!”   秦若萱夸张地捂住嘴:“哇!你们已经……”   丁露露随手拿起一包纸巾砸了过去:“你怎么满脑子下流思想啊!我们约会的地方刚好靠着我家,晚上他就直接送我回家了呀!”   秦若萱一个猴子捞月接住了纸巾,把丁露露推出了宿舍:“好啦好啦,你就别解释了,我们都懂的!龙大少爷已经在这冰天雪地里等了这么久了,你不心疼我都心疼啦,小心他晚上报复你哈!”   半晌,外面传来丁露露的咆哮:“秦若萱你个下流鬼!女□□!”而秦若萱已经眼明手快地关上了门,对我们两个挤眉弄眼道:“恋爱中的女人果然都是有异性没人性的,看来这个圣诞节只能咱们三个自己嗨了。”   蒋珺提提手上的背包说:“我准备去一趟书城再买几本参考资料,晚上回家泡个澡放松一下。”   秦若萱作为一个不思进取的学渣,自然无法理解蒋珺的孜孜不倦,还试图劝说她:“最大的放松就是不要学习啊!圣诞节这么美好的日子还用来学习,岂不是太浪费了吗?”   我不禁插嘴:“你让蒋珺不学习,就像让你不花痴帅哥一样,可能吗?好啦,不是还有我陪你呢吗?要不咱们晚上去学校外面吃顿好的?”   秦若萱嘟嘴道:“看来也只能咱俩相依为命了。”   然而蒋珺走后还没多久,我正在书桌前和一道几何题做着斗争,秦若萱就跑过来蹲在我的旁边,像只小宠物一般可怜兮兮地看着我道:“希希,我的好希希,是我不对,我始乱终弃,我朝秦暮楚,我见异思迁,我杀妻求将……”看到身为学渣的秦若萱一下子用了这么多成语,我顿时明白她必然是干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可是我依然不知所云,于是问道:“你又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了?拿我的脸部精华拍大腿了?”   秦若萱嘿嘿笑道:“没有没有,我怎么会做那么缺德的事情?只是刚刚肖涵发短信过来,约我一起去过圣诞节,所以……”   “所以你就要留我一个人独守空闺了啊?”我的内心的确是有些寂寞的,不过八卦的热情却占了上风,“肖涵是谁?”   秦若萱竟然有点脸红:“就是我上次和你们说过的,秋游的时候认识的那个九班的男生。”   我“啊——”了一声便没有了下文,秦若萱又抓住我的胳膊晃荡了好久,并且一再许诺会给我带圣诞礼物回来,我终于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破了功,对她说:“好啦好啦,我一个人没关系的啦!”   舍友们一个个欢天喜地地走了,我做完一套卷子,从书堆里抬起头来,终于感到了寂寞袭来。似乎每当逢年过节,忧伤或是快乐、团圆或是孤苦,都会被表现得更加强烈,两极分化都会愈发明显。喜爱过节的人,其实都是幸福的,所以他们希望借由一个节日,把自己的幸福放大好多倍。可对于我而言,这个假日,只是让我清楚地认识到,我正独在异乡为异客。   我越想越不开心,于是拿起手机编排了一段文字,装作群发的样子发给了那个倒背如流的号码:“我试着去买鹿,太贵了;我试着去钻烟囱,太脏了;我试着把礼物装袜子,太臭了。无奈只能给你发短信了,圣诞老人我是做不成了,还是你扮他给我送礼吧。剩,但快乐。”   不一会儿,短信便回了过来:“用不着去买鹿,因为我就是小陆啊!那就只有拜托你来当圣诞老公公啦!我们宿舍一个星期的臭袜子都攒在这了,等着你来塞满!”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立马回复到:“一个宿舍一个星期的袜子实在是欲壑难填,我的荷包只够按人头分配吧!”   他也很快回复:“那真是便宜你了,我们宿舍只有我一个人‘剩,但快乐’着呢。”   “哈哈,好巧,我们宿舍也就只有我一个,快下楼来领礼物吧!”我一鼓作气,拿出抽屉里的专辑,穿了外套便向男生宿舍奔去。 ☆、第二十一章   走在路上我又有了些许的忐忑,毕竟陆晨初喜欢YBCW这个组合的事情,是我从原先那个空间得知的,我却来到这个空间投其所好,算不算是开了挂,违反了重生规则,会不会被遣返。可是我在这个网购不比如今发达的2005年费了好大功夫才托人代购到这张专辑,一直藏在抽屉里想要找个恰当的时机送给陆晨初,如果不把握住今天这个机会,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或许那时候YBCW的下张专辑都要出来了。   我已管不了这么许多,三步并作两步地向男生宿舍飞奔而去。我知道路的终点是陆晨初,他正在等着我,这让我分外的安心,哪怕和他过完这个圣诞之后就要回到原先的时空里去做最平凡的上班族,我也没有遗憾了。   校园里张灯结彩,到处都是圣诞的气氛,就连路灯都被挂上了金黄色的铃铛,灌木上有着恰到好处的积雪,校园广播循环播放着圣诞歌,我被这欢快祥和的一切感染着,完全忘记了刚刚在宿舍里的落寞。   老远地我就看到了陆晨初,戴了一顶毛线帽,身着再普通不过的藏青色棒球衫,在北京的冰天雪地里对我微笑。他就是有这样的魔力,永远光芒万丈,让身边平凡的一切也变得异常夺目。   我放慢脚步,竭力平复内心的激动,终于走到了他的面前,把手中的专辑交给他,在紧张到僵硬的脸上努力勾起一个微笑,说道:“圣诞快乐,这是给你的礼物。”   谁料还是穿帮了,他看着我的手,问:“你怎么在发抖啊?”   我的大脑飞速运转,终于编出一个理由:“不太适应北方的冬天,被冻得发抖。”   他又看向我的额头:“可是你在冒汗啊!”   我被他这么一戳穿,估计汗又多了几滴,于是勉强答道:“刚刚跑过来的时候摔了一跤,是雪水。”   陆晨初偷笑道:“额头上都有雪水,你这一跤可摔得不轻。”   我假装生气道:“还不是为了拿礼物给你,罪魁祸首有什么立场笑我啊?”   他闻言看向手里的专辑,愣了半晌,终于抬起头来,满脸惊讶的神情,下巴都要掉下来一般,呆了好一会儿才对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组合的呀?”   我暗自窃喜,心想我一从未来重生过来的人,当然对你的喜好了如指掌,却故作神秘地把头一抬,装作高深莫测的样子道:“幼时拜师学了一些占卜之术,前一阵掐指一算如果将其作为圣诞礼物赠与你,你必会心中大喜,故而买之。”   陆晨初笑道:“那你有没有顺便算算我会给你什么礼物?”   我惊喜道:“我也有礼物?”   陆晨初计谋得逞,哈哈到笑道:“你那预测未来的能力岂是我等凡夫俗子所能拥有的?所以我也没能预先给你准备礼物。”看到我已成功假装出满脸的不高兴,他又补充道:“不如我带你去滑冰吧?天然的真冰溜冰场,你肯定没有试过吧?”   我愣在那里,陆晨初在滑轮上潇洒的身姿浮现在我的脑海,不知在真冰上会不会同样的优美。见我没有任何反应,陆晨初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道:“Hello 能为我腾出一点时间,作为圣诞礼物的回报吗?林希小姐。”   我已没有大脑去思考他这句话里的逻辑性错误,只是盲目地点头。陆晨初清澈的眸子那样真挚地看向我,别说是约我去溜冰,就算是约我去盗墓我也义不容辞啊!   我们悄悄跑到了学校的小公园,陆晨初轻车熟路地和冻得瑟瑟发抖的黑天鹅、鸳鸯打过招呼,便坐到湖边开始换鞋,还招呼我一起。我指着一边“禁止戏水”的标语给他看,他却无辜地说:“我们没有戏水啊,我们是滑冰啊!”看到我露出无奈的神色,又拍着胸脯道,“放心吧,我这个月都来滑了好几次了,冰很厚,很安全的!”   有陆晨初打包票,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在这个空间里第一次滑真冰,竟然是和陆晨初一起,这足以永远铭记于心,成为珍藏一生的美丽。哪怕下一秒我们就会掉进这个浅浅水塘的冰窟窿里,今天也会是我最快乐的一个平安夜。 ☆、第二十二章   我怀着“生得光荣,死得伟大”的心情,大义凛然地开始了这次溜冰,才发现之前的恐惧完全是因为我想太多。   我的平衡性能一直不大好,刚碰到冰面就差点摔了一跤,陆晨初及时赶到,扶起了我,说道:“别担心,有我呢。”我的心里顿时十分的踏实。他牵着我的手慢慢往前滑,虽然隔着厚厚的手套,但我却仿佛清晰地感受到了他掌心的温度,透过重重阻碍传递给我,直达我的心脏,再扩散到全身。我原先拎着的心逐渐放松下来,整个人都要酥软了,身体不再僵硬,滑得越来越好。   陆晨初也看到了我的进步,扭头对我说道:“你看,这并不难。运动真的会让人心情舒畅。我一旦郁闷的时候就会滑轮滑、踢足球、打篮球、玩魔方……它们会让我觉得,我这么棒,有什么好烦恼的。”   他一边抒情,一边还拉着我踩在冰刀上飞驰,我腹诽道:“你的确很棒,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也不能置自身与他人的性命于不顾啊!”我叫道:“看前面!看前面!”“小心”二字尚未来得及说出口,陆晨初已经拉着我义无反顾地撞上了水塘中间的小岛。   根据一般言情小说的套路,男女主角如果一同摔倒,百分之八十以上都会恰到好处地让嘴唇相碰到一起,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再平淡不过也会有个四目相对,两人尴尬脸红,普通的朋友关系升华成亲密的情侣关系。然而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却和这套路相差十万八千里,或许正是老天在暗示,我并不是陆晨初人生的女主角。   我倒在小岛边,条件反射一般地叫了声“哎哟”,便贯彻实施了“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的方针,不再动弹。陆晨初从小岛的草丛里爬出来,闻声来到我面前,问我:“没事儿吧?”我伸伸胳膊蹬蹬腿,发动周身所有的感官自查了一遍,却发现并没有任何的异常,可是一抬头看到陆晨初狼狈的样子,却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   见陆晨初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伸手揪下了他头上沾到的枯树叶,帮他掸去身上的雪,又帮他把帽子扶正。他终于理解到自己刚刚的样子是多么滑稽,不禁丢脸地“嘿嘿”笑了起来;而我再也忍不住,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起来。   陆晨初说得真的很有道理,运动可以让人从原先的条条框框中解脱出来,这次滑冰就让我们彻底敞开了心扉。我不再谨小慎微地对待他,而是可以把他当成普通的男同学,泰然地相处。   我们就这样傻笑着,直到一声悠长的哨音划破了夜空的宁静。不一会儿,五颜六色的烟花争相窜入天际,一朵朵巨大的花球争先恐后地在空中绽开、盛放、消弭。池塘边的彩灯也已亮了起来,和天空中的烟火交织在一起,忽明忽暗、忽近忽远,好看得很。我不知东城区有没有烟花爆竹的禁令,但不得不说如此良辰美景真的很适合有这些缤纷的烟花衬托气氛,而我自己就算有这个想法,也没有渠道没有胆量将它付诸行动。我连忙双手十指紧握,置于胸前,低头祈祷,希望这个时空的家人能长寿、快乐,希望我和陆晨初的关系能够永远这么和谐,希望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都能幸福美满。   许完三个愿望,我睁眼就看到陆晨初一脸不屑地看着我,道:“去寺庙许愿是一种信仰,对流星许愿也算是一种文化吧,怎么现在连面对烟花都能许愿了?各路神仙很忙的,哪里来得及眷顾这么多?”   我一边脱着冰刀一边想,你是不知道几年之后会有个叫做微博的东西,人们在上面转发一条锦鲤或者三只柠檬甚至一片云也能许愿,迷信的方式已经是越来越不上心了。可嘴上却说着:“哦,不会灵吗?我还许愿祝你这个期末考进前十来着,看来是没希望了。”   陆晨初连忙拦我:“哎呀,愿望不是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不灵了吗?”   我起身大步离去,还不忘调侃他:“刚刚是谁嘲笑我对烟花许愿来着?” ☆、第二十三章   后来我总算扳回了一城。   起因是我们溜完冰去食堂吃饭的路上,经过学校超市的时候,老板说:“平安夜要吃苹果哦,就能平平安安的。”我呵呵笑着便头也不回地进了食堂,坐下来后却发现陆晨初拿着个用玻璃纸包得极其浮夸的苹果进来了,故作潇洒地忘我面前一放:“喏,圣诞礼物。”   我笑道:“你给我的圣诞礼物不是带我去溜冰吗?”   他答道:“那这就当做平安夜的礼物吧,‘苹苹’安安。”   我连忙反击:“可是圣诞节不是西方的节日吗?平安夜叫Christmas Eve,苹果叫Apple,似乎八竿子打不着啊?”   陆晨初显然是没想到这一点,囧得脸都要比桌上的苹果红了,作势要抢回:“你不要就算了,我自己回去吃。”   我一把夺过苹果抱在怀里:“送人的礼物哪有再收回去的道理?话说回来,商家就喜欢你这种人傻钱多好忽悠的!”   陆晨初嘟囔道:“陆爷我有的是钱,爱怎么花怎么花!”   我不禁想,以后陆晨初和女朋友逛街,肯定是会被广场上的卖花小姑娘忽悠得买下一大捧玫瑰的人,等到了他们结婚的时候买戒指,肯定也是只买贵的,弄得像颗鸽子蛋一般浮夸。虽然那个她可能会身在福中不知福地责怪他乱花钱,但她不知道的是这会让我等觊觎陆晨初而不得的人,产生多大的羡慕嫉妒恨啊!   从食堂出来,我们才知道初中部竟然搞了圣诞晚会,一群小姑娘小伙子冒着严寒,在冰天雪地里活蹦乱跳,真是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舞台上有人唱歌跳舞表演乐器,也有话剧演出,台下也热闹非凡。周杰伦的《园游会》一遍遍地单曲循环,少年少女们都把自己想象成了歌里的男女主角,气氛甜蜜的不得了。有人穿上Hello Kitty的人偶服派发气球,但必须要抱抱才能给,我少女心爆棚地很想要一只,于是决定牺牲陆晨初的色相,换来了一只。不一会儿我又对于摸鹿鼻子、套圈、飞镖、弹乒乓球、转呼啦圈之类的活动跃跃欲试,心形气球又到了他手上,显得特别的傻。陆晨初在看我屡战屡败后,终于忍不住出手,赢了个大满贯。   直到快熄灯我才回到宿舍,虽然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但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根本没有多余的空间来寂寞或者害怕。晚上我抱着陆晨初弹乒乓球赢来的娃娃入睡,仿佛他一直陪在我身边,对我说:“有我呢”。   第二天午饭过后,舍友们陆陆续续地回来了。丁露露一进宿舍便看到了那只心形的气球,顿时燃起了熊熊八卦魂,追问我是从哪里得来的。我轻描淡写地说是昨天在路上有一只人偶送的,她大呼无趣,还以为我被谁表了白。不过也幸好我没有在昨天被表白,否则她错过了激动人心的那一刻,得多么后悔。   秦若萱回来之后萎靡不正的状态,也与出门前的兴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说:“原来谈恋爱这么无聊啊,吃饭、看电影、逛街,和谁都可以一起做的啊,为什么一定要和男朋友一起呢?”   我不禁用起了她一向擅长的流氓口吻:“你是因为肖涵没和你做只能和男朋友做的事,所以郁结于心了?”   丁露露连忙呼天抢地:“苍天啊,大地啊,希希这么一个冰清玉洁的三好学生乖乖女,就被秦若萱这个女流氓给同化了,我可怎么和纯情少男陆晨初交代啊!”   秦若萱反驳道:“得了吧,这年头哪有什么纯情少男。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根本没有‘想与不想’的分别,因为都是会想的,只是由于自制力的强弱不同而有‘做与不做’的分别。”   我简直是要为秦若萱的理论知识的丰富而点赞喝彩,可是我想到昨晚那个牵着我滑冰的陆晨初,那个和我一起摔到草丛中的陆晨初,那个嘲笑我向烟花许愿的陆晨初,那个送给我苹果祝我平平安安的陆晨初,那个在园游会上傻头傻脑牵着心形气球的陆晨初,我就觉得特别的单纯、特别的安心,让人完全想不到男欢女爱之事,只想要最长久的陪伴。 ☆、第二十四章   圣诞一过便进入了紧张的复习迎考阶段。有时我甚至会疑惑,平安夜那晚,我和陆晨初那么亲密那么欢乐的相处,是不是真实的存在过,或者只是我那天寂寞过度而产生的幻觉罢了。可是房间内逐渐瘪掉的心形气球,和床上半大的娃娃,鲜明地证实了那晚的一切都是真的。   我偶尔也会和陆晨初发短信,比如互祝新年快乐、考试加油之类,这成了我在期末紧凑的学习安排中,唯一的“不务正业”。   转眼第一学期便这么轰轰烈烈地结束了。丁露露原本约了放假前,我们宿舍和龙则灵宿舍一起聚餐,还让秦若萱把肖涵也带着。结果考试结束的第二天一早,我还赖在被窝里,我妈就一个电话过来了,告诉我已经帮我定好了当天回南京的机票。我一边在心里嘀咕着您真是雷厉风行,我如果没接到您这通电话那您的机票岂不是就要作废了,手头却只得飞速地整理着行李衣物,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与全宿舍的人飞吻道别,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临上飞机前,我收到了陆晨初的短信:“这么早就回去了?”   我回复道:“是啊,无奈母上大人已备好车马,如若错过,怕是今年要走回家过年了。”   关机前我收到了陆晨初的回复:“我的□□是295XXXXXX,你加我吧,回头我建个群,把聚餐吃的东西都发到群里,你就可以当做吃过了^_^”   就这么得到了他的□□号,我却完全不像当初知道他手机号的时候那么兴奋,却是愤恨得觉得,他哪里像一只人畜无害的小鹿,明明是一头腹黑的大尾巴狼!   刚出关我就看到外公外婆还有我妈急不可耐地守在出口,那架势就差举个横幅迎接我凯旋了。突然眼眶有了就些许的湿润,就算我在学校再怎么如鱼得水,待在陆晨初身边有多么幸福美满,这种家的感觉,也只有在金陵这片故土上才能感受得到。我飞奔向他们,一一给予最热烈的拥抱。我看到我妈的眼圈都红了,却还是嘴硬:“就三个月没见而已,搞得像背井离乡多年了一样。你们这群90后的孩子啊,就是吃不得苦。想当年你妈我二十出头走南闯北,那时候通讯又不便,一年连电话都通不了几次,不也就这么过来了么?”外公连忙唱反调:“希希你可别学你妈,你看南京现在也这么发达了,干嘛要往外跑。要不是你妈说去北京上高中,高考会轻松些,我才舍不得让你这么小就离家北上呢。要我看啊,高考你就报南大嘛,离家近,学校也挺好的。”   许久没听到长辈的唠叨,还有熟悉的乡音,让我没有感到丝毫的厌烦,却是莫名的温馨萦绕心头。我左拥右抱地来到停车场,看到我爸已经等在车里了,于是钻到后座给了驾驶室的他一个背后抱。我爸一脸嫌弃地说多大的姑娘了,还这么黏着老爹。我说不能厚此薄彼嘛,外公却作为过来人慨叹道:“你珍惜点女儿愿意黏你的日子吧,等再过几年,你求她黏你她都不会了。”   汽车开上机场高速,我左右分别挽着外公外婆的胳膊不愿意放手,然后可肉麻地说:“我无论长多大都要黏着你们,都是你们的小棉袄。”一句话说得全车大呼鸡皮疙瘩掉一地,我妈甚至指挥我爸说太冷了快把空调打高点,可我自己却被感动得热泪盈眶的,心里想着:“都说自古忠孝难两全,其实要兼顾亲情和爱情,也好难啊。”   到家之后我就上电脑加了他的□□,那边尚未通过,我妈就念叨开了:“一回来就上电脑,是把家里当成宾馆还是网吧了?从明天开始,你可得把寒假列个时间表,每天跑步、练琴、做家务、写作业、复习、预习……寒假在家也不能懈怠。”   我欲哭无泪,可是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只得迫于我妈的淫威,关掉电脑乖巧地去厨房打下手了。   等我隔了好几天,再次得空登上□□时,陆晨初已经通过了我的好友申请,并真的将我拉进了一个群。我粗略地辨认了一下,他们宿舍四人以及我和丁露露赫然在列,可是另外两个ID我却死活看不出来是谁。   这时陆晨初在群里发话了。   L:“林希,消失这么多天,上线了也一声不吭?”   希希希希希:“没办法,你那天放毒的威胁实在太强了,让我至今心有余悸。”   涵儿:“哈哈哈哈哈哈这姑娘名字有意思,五个希,是无锡吗?”   希希希希希:“那八个希不就是巴西了?”   涵儿:“对呀,七个的话是七夕咯。想做几希做几希。”   希希希希希:“老板来一份满汉全希【酷】”   老葛:“我潜水都潜不下去了,你们的对话能不能有营养一点?”   涵儿:“就是为了把你这种潜水的炸出来。”   希希希希希:“就是,潜水可耻。”   L:“配合得这么默契,你们知道彼此姓甚名谁么?”   涵儿:“林希呀。你484傻,刚刚自己才叫过的。”   L:“= =|||好的我也潜水去了。”   涵儿:“再见了您嘞,慢走不送!”   涵儿:“希希,我叫谭瑾涵,是小陆老葛的发小,还有群里的猪仔,叫张楚,我们都是一起长大的。我和猪仔转学过来,下学期我们也要是同学啦。”   我在言语上客气地打着招呼。虽然隔着屏幕,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谭瑾涵是个热情、爽朗、外向的姑娘。我非常愿意,也极有可能在今后的岁月里和她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我依然很难克制住内心的那一丝的羡慕,因为她对陆晨初的陪伴,是我永远无法企及的过往。即便我倒回年少,来到这最青春的十五岁,依然弥补不了那段缺失的曾经,也终究没有办法像她那样骄傲地对天下人说:“我是陆晨初的发小”。 ☆、第二十五章   这是我第一次期盼着寒假赶紧结束、新学期赶快到来的。即便过年可以拿好多红包,就算早晨可以吃到街边那家吃了十几年的油墩子,虽然我也很想天天黏在家人身边,但见不到陆晨初的日子实在是太难受了。   我特地开了黄钻,把陆晨初空间里的所有说说、日志、照片,甚至别人的留言都翻了个遍,然后再暗暗地清除访问记录,借此怀念我无从参与的过去,展望奉陪不到底的未来。那些离我那么遥远的时光,是谭瑾涵他们一直陪在他的身旁。终于,我们这样离谱逆天地相遇了,可是我却不敢奢望未来,毕竟我是这个时空的异类,自己都无法知晓,或许哪一天,就又莫名地回到了原本的世界,做一个最平凡不过的小职员,结婚生子、毫无波澜。   我在陆晨初的空间见过他们发小的合照,里面也有谭瑾涵,但我却越来越好奇,好想尽快见到这个好运的姑娘。毕竟就算最终陪伴陆晨初共度一生的不是她,年少时的那段两小无猜,却是谁都无法取代的曾经。   那天葛邵阳在群里问了一句哪天开学,被我们群起而嘲之,日子过得太惬意连正事都忘了。葛邵阳灰溜溜地继续潜水去了,谭瑾涵问我哪天回北京,在得到了我的答复之后便兴高采烈地说:“我们来接你吧!”而我之所以能够用□□的文字聊天中看出她溢于言表的兴奋,完全得益于她在打完这段字之后加了三个巨大的“撒花”表情。   我有点受宠若惊,忙推辞道:“不用啦,机场那么远,你们过来也不方便,我自己可以回学校哒。”   谁料陆晨初也加入了进来,出谋划策道:“可以让张楚家司机去趟机场,捎上林希,再把你们一起送去学校,这个行程安排够完美吧。【酷】”   张楚发来一个惊悚的表情道:“宝贝儿,你安排我的行程也就罢了,连我家司机大叔的工作都安排好了哈?”   我和谭瑾涵大呼辣眼睛,用了好多表情才把张楚的“宝贝儿”仨字刷出屏幕,陆晨初却见怪不怪道:“说好的我主内你主外呢?”   我们尚未来得及对这种公然卖腐的行为表示强烈的鄙视与不屑,张楚又更进一步道:“可是人家想多一点儿和你在密闭空间相处的时间嘛,所以你一定要和人家一起去机场去学校哦~”   我看着这些对话,已经对这个基情四射的世界绝望了。   然而等到我那天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看到陆晨初他们混在接机的人群中等我的时候,突然就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且不说原本是我在汹涌的接机粉丝中渺沧海之一粟,现在时空更替风水轮流转,竟然轮到陆晨初来接我,单是这张楚,谭瑾涵口中的“张小猪”,众人所谓的“猪仔”,怎么比陆晨初空间照片上的那个圆溜溜的小男孩好看这么多?怎么和我想象中的大不一样?果然胖子都是潜力股。我本以为,经过了上个学期和陆晨初龙则灵这两个几乎是全校公认的帅哥走得那么近的日子,我应当已有“曾经沧海难为水”的觉悟,再也不会被哪个异性的容颜所打动了。直到今天我看到可谓玉树临风的张楚,我才知道这个结论下得为时过早。   虽然由于主观上“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效果,导致我眼里最闪耀的当然非陆晨初莫属,但站在他身边的张楚,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好看”。张楚天生一双桃花眼,就算放空也让人觉得满眼深情,眼尾的地方自然上挑,似乎永远眼里含笑;粗粗的浓眉却给这双放浪形骸之外的双眼增添了不少英气;时髦的大背头一看就是精于打理。他比陆晨初还要高小半个头,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灰色的长款风衣,但陆晨初将内搭的卫衣帽子翻在外面,蹬了一双运动鞋,倍显青春活力;而张楚的大衣里面,隐约可以看到的是轻薄的羊绒衫,胸口又挂了一条装饰感极强的链子,搭配运动款皮鞋,成熟却不老气,时髦而不招摇。我想,等过个几年,如果他戴着口罩墨镜出现在机场的话,肯定会被不少粉丝误以为是哪个欧巴来了吧。 ☆、第二十六章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告诉我们,和陆晨初在公园里花前月下地坐一个小时,与大热天在火炉边烤一个小时,感觉到的时间是不一样长的。当然,爱因斯坦举的例子是和一个姑娘坐在一起,但对于我而言姑娘并没有太多的吸引力,不过谭瑾涵和我宿舍那三个是例外,因为和她们在一起可以敞开心扉无所遮掩,实在是太欢乐的时光。   所以说如果你觉得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斗转星移、寒来暑往、白驹过隙……那就证明你的那段日子过得挺惬意。   高一下的那个学期,本因为过年较早而被列为最长学期之一,可在我们的记忆里,却短得犹如一滴水坠落在烧红的铁片上,一眨眼便化作了一缕白雾,不一会儿就完全消失不见了。   期末考试结束后的那个傍晚,我们八个人并排坐在教学区的楼顶上。冰冻的橘子汽水在手边“滋滋”冒着泡儿,甜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远处传来阵阵蝉鸣,丁露露用手机放着周杰伦的《晴天》,所有的感官都提醒着我,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我微微侧过脸,用余光瞄向身边的陆晨初,夕阳给他的睫毛镀上了一层金色,好看得宛如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而我已经在他身边滞留了一整个冬夏,想到这里,就觉得心底也有橘子味的气泡不停地上升,爆破出满心的甜蜜。   今天刚好也是高三最后一次返校的日子。大家都已得知了自己的考分,考得好的大胆写上自己理想的院校,考得差的无奈接受现实或者选择复读。对于成绩的喜悲已经表达过太多次,无论好坏都已不得不接受现实,剩下的就是对于高中生活的告别。这所生活了三年的学校,曾经觉得牢笼一般禁锢了自己青春的地方,到了分别的时候却无法如想象中一般豁达。曾经体转运动一眼就能看到的身影,曾经在楼梯拐角处放慢脚步就能制造的擦肩,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会在身边永不分离的人,终于要成为记忆中的一切。空气中萦绕着莫名的伤感气氛,不断地上升,来到了顶楼,环绕在我们身边,我又开始惶恐起来。   就算我来到这个时空扎了根便再也不回去了,哪怕陆晨初不会按照原来时空的走向去到韩国,我们这种朋友关系能够持续多久?顶多还有两年。我妈之所以费尽心思把我塞到北京来,目标就是那几所与我现在成绩相配的着名大学,而它们却是陆晨初可望而不可及的。就算我如同小说里的那样为了爱情不顾前途地故意考砸,我妈也只会让我复读一年或者直接把我送到国外。   然后呢?我们有了各自不同的全新轨道,圈子开始慢慢不同。他会有很多新的朋友,也终究会有个被他捧在手心的女朋友。会有别人和他一起去游乐园,会有别人帮他洗衬衫,会有别人在他胃痛时默默给他煮粥,会有别人陪他一起过圣诞,会有别人和他在一个没有我的□□群里谈论我不知道的事情……原来不知不觉间,我们之间已经发生过这么多的故事,但终有一天,故事里我的角色会被别人所取代,写出新的篇章。他会在我不知道的地方,穿着我没见过的新衣服,和我不认识的新朋友,过着没有我的生活。   对于未来我无能为力,只能尽力把握住可以在他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周杰伦忧郁的歌声适时地响起:“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的好远。”我打破了这略带伤感的沉默气氛,问道:“你们准备学文还是学理?”   谭瑾涵和张楚是国际班的,下学期就要出国,也不会参加国内的高考,所以不必考虑文理分科的问题;丁露露实在是没有理科的头脑,学文的话还能勉强靠记忆力挣来一些分数;龙则灵葛邵阳杨一鸣则出于对于文科的偏见,声称生是学理的人,死是学理的鬼。丁露露对龙则灵抛弃她去学理的行为表示了强烈的斥责,而龙则灵却表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何况就算两人都学了文科也不一定能分在同一个班,而且文理搭配干活不累,多年以后给孩子辅导功课也可以各司其职。   此话一出,羞得丁露露满脸通红,男生们坏笑着吹着口哨,而我和谭瑾涵则是为龙则灵的甜言蜜语所倾倒,毕竟从这么一张帅气的脸庞凉薄的嘴里,漫不经心地说出对于未来如此甜美的规划,这样的违和感却更能让人小鹿乱撞。   半晌,我们才从猝不及防被塞了一嘴狗粮的气氛中缓过神来,谭瑾涵问道:“小陆和希希呢?”   “林希成绩好,学文还是学理也就是选北大还是选清华这种我等常人无法理解的忧愁吧?”陆晨初微微一笑,“我准备学文。”   葛邵阳惊呼:“陆子!你难道是看在文科班美女多所以才选文的?你明明理科更好一些呀!”   “哥需要为了文科班的美女特地送上门吗?她们都会不请自来的好嘛?”陆晨初推上葛邵阳的脑袋,“我那成绩,理科也就是矮子里的将军而已,还经常发挥不稳定。文科多好啊,轻松。赶明儿你们还在挑灯做卷子的时候,我已经可以上床睡觉了,你们可别羡慕我。”   我侧过脸,看到陆晨初在这夏日的微风中和煦地笑着,夕阳用尽最后的余晖洒满人间,透过他折射进我的眼睛,美得有点刺痛,让人想要流泪,这是我竭尽全力也要守护的当下。于是我眯起眼,笑道:“说的很有道理,所以我也学文。” ☆、第二十七章   其实我的文科成绩是远不及理科的。   相较而言,经过一系列的代入、演算,最终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更能让我拥有成就感。单看我的物理化学成绩,在年级可是数一数二的,上个月随便一考还获了个物理竞赛三等奖。可是一旦加上了文科的三门成绩综合排名,便落到了十名左右。特别是政治,我永远也搞不清问答题的思路,每次罗列的答案总会和得分点擦肩而过。   在原先的时空里,我曾问过我妈,高中时我学的是文科还是理科,我妈不假思索地告诉我:“就你那一根筋到底的思维方式和处世哲学,要让你按照别人的思维模式去答卷,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当然是毫不犹豫地学理啊!”   此话说得极有道理,让我完全无法反驳。在我的理念里,理科讲求殊途同归。所谓“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论你用了什么方法,把力分解到了水平还是斜面、在溶液里加了酚酞还是紫色石蕊,只要演算没有错误、思维没有漏洞,最终都会得到正确的答案。可是文科却从思维方式上就开始限定了你的发挥,所有的人都要从同一个角度看问题,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但是为了陆晨初,多大的难关我都愿意去闯。我们只是普通的好朋友关系,论过去我比不过谭瑾涵,论未来我根本不敢去想。我们不像丁露露和龙则灵那样还有那么长的时间腻在一起,每天就算“我爱你”“我也爱你”“我更爱你”“我最爱你”“你先挂”“不嘛,你先挂”“你先挂嘛”“那我们一二三一起挂”“好的,一,二,三”“你怎么不挂,你耍赖。”“你如果挂了怎么知道我耍赖?”说着这些毫无实质性内容的情话也能增进感情。我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算是靠我的精心维护保持着的吧。我们虽然也会聊一些生活上的趣事、共享YBCW的视频……但很多时候,我还可以借由“学霸”的身份给他讲题。倘若我们选择了不同的科系,当他问我鸦片战争是哪一年发生的,我却只知道“38324 14122”,我们的关系该怎么维持下去?   我在电话里向我妈表达了我要学文科的意愿,她是有一些吃惊的,愣了半晌说道:“也好,女孩子学文科,也不会那么枯燥那么累,刚好可以治治你的死脑筋。”其实我一直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觉得理科枯燥,你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得到同一个答案,正如你可以选择不同的道路,最终到达鲜花盛开的终点,那难道不比费尽心思揣测出题人的思想,再把自己的答案谄媚地往上靠要有意思许多?不过既然我决定要学文科了,自然不该再厌恶它,于是默默在心里念叨:“文科大神可千万莫怪,以前对您的偏见都是童言无忌,您大人不记小人过,以后我还得靠您赏口饭吃。”便把手头的选科申请表交了上去。   东外虽然一直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但是在这个“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的大环境下,依然无法幸免地紧握“考考考,老师的法宝”。选科申请表已经上交,高二一开始就要进行摸底考试,按照各自的选科得分进行分班。暑假在家,我自己做了好几套文科模拟卷,但成绩都不太理想,要进那唯一的强化班,还是有点悬。   我妈看我成天愁眉不展的,得知情况后也便开始忧虑:“我说希希,要不咱还是学理吧?虽说辛苦一点,但你不是挺感兴趣的么?可不能被那什么‘女生没有理科头脑’、‘学理科的女生都嫁不出去’这样的谬论洗脑。考高分才是硬道理,实在不行也可以大学的时候转个中文啊英语啊哲学啊这些文科学学嘛。”   我心想,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好恶分明的人,在大多的选择上都是抱着随便的态度,唯独对于陆晨初,那是孤注一掷般的喜爱,又怎能不难得的坚持一次呢?于是我回答道:“妈妈你就放心吧,您女儿这么聪慧的头脑,学文不是手到擒来?我现在只是思维方式还没有转换过来,等我步上正轨你就看我逆袭吧!”   有自信是好的,但分数不是单凭自信就能上来的。经过再三考量,我在七月初就告别了家乡凉爽的空调,回到北京参加了老师推荐的政治补习班。 ☆、第二十八章   在得知我要提前一个月返京之后,帝都的诸位都对我表示了热烈的欢迎。特别是谭瑾涵,还郑重邀请我去她家陪她住,毕竟学校已经封校、宿舍已经封楼,我去北京还得租房子,又贵又不安全,而她爸妈这阵子都在国外,一个人在家本就寂寞无聊,刚好我可以过去陪伴她度过出国前的最后一段时光,正是一举两得。   我爸妈由于工作的关系是肯定抽不开身的,又不放心让我一个人在外地租房子住,原本还准备派外婆陪我一起。在得知谭瑾涵的热情好客之后,我妈是毫不推辞地欣然接受了她的好意,表面上却义正辞严地说道:“外婆在北京人生地不熟的,而且也年纪大了,让她去照顾你,实属下策。如今好同学的盛情难却,你就答应了吧。”   我恍惚之间觉得,我妈是不是巴不得要把我往外送。在连谭瑾涵的面都没见过的情况下,就这么放心大胆地让我住到别人家里去,或许就算是个男生(比如陆晨初)邀请,她也会说着“盛情难却”装作半推半就实则心花怒放地把我送入虎口吧。不过转念一想,陆晨初怎么可能邀请我去他家住?我的玛丽苏妄想症是又犯了。   不过我竟然和陆晨初在谭瑾涵的家里共度了一夜,这也是之前从未幻想到的情节。   搬进谭瑾涵家里的那一天,我刚在客房里把几件行李摆出来,她就跑过来说:“希希,我们去趟超市吧,小陆老葛鸣仔还有张小猪他们晚上要看世界杯决赛,正愁找不着地儿,我说就来我们这里呗,我家电视大,又没旁人,否则你要是在大排档之类的地方看,万一和别桌支持的不是一样的球队,打起来就不好看了。”   我心里琢磨着,我妈要是知道我来的第一天就和四个大老爷儿们在同一个房子里过夜,会不会还像当初答应得那么爽快,嘴上却情不自禁地答应:“好啊好啊,我们买点薯片、可乐,还有那种小号角吧,那样才有看球的气氛嘛!”   然而傍晚他们四个来的时候,直接搬来了两箱啤酒,那是我始料未及的。   我绕着这两箱啤酒咋舌道:“啤酒诶,这可是酒诶。”   葛邵阳拍拍张楚的肩膀道:“可不是咋滴。想当年我们俩初中毕业就干掉一百瓶啤酒,那个气势如虹,那个茹毛饮血,那个波澜壮阔……”   我脑袋都要大了,心想幸好他没有选文科,否则天天把成语用得这么精彩纷呈的,老师也吃不消。可是转念一想,就算选了理科也还是要学语文的啊,于是又默默地在心里为他将来的语文老师祷告了一番。   陆晨初和谭瑾涵却不干了,嚷嚷着:“明明是我们四个一起去的,怎么最后就成了你俩的功劳了?”   葛邵阳反驳道:“你俩加起来都没喝到十瓶!”   谭瑾涵嘟囔道:“那你们偷偷倒掉的还比喝掉的多呢!”   张楚笑道:“没关系呀,我们今晚再一决高低!”   杨一鸣连忙摆手:“别别别,你们忘了上一次小陆在人家烧烤摊一杯倒的事情了吗?”   谭瑾涵好奇地问:“什么一杯倒?我怎么不知道?”   杨一鸣刚开口:“高一上学期的事情,你还没来呢。那一次……”   陆晨初连忙去堵他的嘴:“你胆敢说出我那次的糗事,我立马就给你那暗恋好久的女神告密你信不信?”   陆晨初此举成功地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谭瑾涵怀着强烈的八卦心理问道:“鸣仔的女神是谁啊?我认识吗?”   这下又换成杨一鸣追着要堵陆晨初的嘴了。   我看着他们拌嘴,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细碎的幸福逐渐充满我的胸腔,突然就不再纠结于那些我无法参与的过去,只是很开心,他们让我这样毫无间隙地融入了其中。   我对于陆晨初的喜爱,足够支撑我对于他本身所有的热情,我可以冒着烈日看他踢完一场足球赛,然而要我爱屋及乌地对他爱看的别人踢的足球也充满热情,实在是一个太高的要求。   凌晨一点的时候,决赛尚未开始,回放的比赛已经让客厅一片狼藉。喝空了的啤酒瓶、掉了一地的薯片渣、砸向电视里裁判的抱枕……男生们依然精神矍铄眼冒绿光,直勾勾地盯着球场上的每一个动作,一会儿欢呼雀跃,一会儿怒斥不公,而我不停地告诉自己“陆晨初就在你身边!”“他刚刚一挥胳膊就碰到了你,这种‘肌肤之亲’还不能让你清醒吗?”“如果他支持的球队夺冠了,你或许可以有机会和他拥抱庆祝!”就算有如此之多的猥琐思想诱惑,依然抵挡不住扑面而来的困意,电视屏幕上的一切都产生了重影,我感觉自己的意识已经游离于身体之外,实在撑不下去了。   这时感觉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用残存的精力望过去,看到的是张楚那张帅脸,对我说:“你实在困了的话就回房休息吧,我们看完了自己收拾一下,刚好这边加上书房一共四个沙发够睡。”   虽然之前也并没有人要求我一定要看完这场决赛,但我总觉得一个人默默回房太不够意思。如今得到了张楚的首肯,我如释重负,浑浑噩噩地与大家挥手道了晚安,便回到客房,一头栽到了枕头上,不管客厅欢声如雷,依然睡得十分香甜。 ☆、第二十九章   半夜的时候我是被冻醒的。   谭瑾涵不愧是我的好闺蜜,竟然生活习性也如此相似,喜欢在大热天开空调盖棉被,但我似乎做了个如同动作片一般的梦,把身上的棉被全都蹬到了一边,于是冷得瑟瑟发抖。醒来后我感到了尿意,虽然球没看多久,但是饮料和啤酒可喝了不少。客厅已经没有动静,应该是决赛已经结束了,我无心探听这届世界杯究竟是哪国得了冠军,又有谁获得了那什么金球金靴奖,但是想到陆晨初就在与我一墙之隔的地方酣睡,心中就有莫名的甜蜜。   我刚想起床,借由上厕所的名号路过客厅,一睹陆晨初的睡颜,突然就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我吓得立马倒下,紧闭双眼,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装尸体,脑海里飞快地思考着此人是谁的各种可能性:会是谭瑾涵么?我因自幼学习声乐,听觉较为敏感,却感觉这脚步声像是男生,而且是刻意放轻的男性脚步声。不会是小偷吧?我应该没这么背吧,刚住进人家这里第一天就碰到小偷,别说这是高档小区,安保应该很好,更何况客厅横七竖八地睡着四个大老爷儿们呢,小偷就这么大胆还敢进来?那难道是他们四个中的一个对我图谋不轨?我不禁为这个想法捏了一把汗。   这四个人中,杨一鸣和我算是最不熟的,但我知道他心中有个女神,只是不知有没有追到手,如果追到了那他正处热恋期,如果没追到那也是尚未恋爱便已失恋,应该有个失恋的样子,好好悲痛一番,不至于这么水性杨花;葛邵阳经常拿我和陆晨初开玩笑,有一次还说他把谭瑾涵当妹妹看,把我当弟媳妇儿看,我宁愿相信他对陆晨初有企图,也不会相信他对我有企图;张楚,一个帅到连初中部的小妹妹们都慕名而来却一直保持着单身的公子哥,如果看上我这种丢在人堆中就找不到的普通人,那该让多少人捶胸顿足啊,更何况我心里已经有陆晨初了,不能贪得无厌啊……   我还没来得及思考如果来人真的是陆晨初的话,我是该依然装睡下去,还是要天时地利地一表真心,就感觉床边微微凹陷下去,应该是此人坐了下来。我的心脏都快跳了出来,暗自悔恨没把被子盖好来遮挡我颤抖的双手,琢磨着他是会说出白天不敢对我说的话,还是直接饿狼扑食。如果是另外三个人的声音,我就继续装睡吧,免得尴尬;如果是陆晨初深情告白的话,那我铁定没办法继续装睡,只能发自内心地笑到合不拢嘴然后给他个大大的拥抱,说我等你这句话好久了。但如果是有人要对我上下其手那我该怎么办?直接一拳打在他的眼睛上,膝盖击中要害部位?如果是其他人也算罪有应得,大不了不再做朋友,我相信陆晨初也会理解我,站在我这边。可万一就是陆晨初本人,我可怎么舍得如此对他?   或许是胃里的酒精作祟,或许是我依然半梦半醒,或许是事发突然,我完全没有办法像解题一样思路清晰,只感觉脑子里一团浆糊。就在这时,我感到身上的被子被往上拽了拽,一直盖到了脖子。我刚沉浸在松软的暖意中,就感到一个轻柔的吻落在了额头上。我浑身一阵酥麻,似乎那不是一个吻,而是一针麻醉剂,从我的头部注入,扩散到全身,让我完全无法动弹,大脑也愈发的混沌起来。   不一会儿,我就听到了远去的脚步声。就在开门声响起的那一刹那,我终于想起睁开眼,偷偷看向门边。然而我却只能在心里大呼一声:“于呼哀哉!近视害死人啊!”   因为我只看到了一个挺拔的男性身影,却完全分辨不出那是谁啊!   房门又被带上,我睁大眼睛瞪着天花板,却再也睡不着,心里愤懑地想,高中毕业后一定要去做矫正手术!同时又对此人有了埋怨:有什么话不能说出来吗?偏要这样暗戳戳地来吻一下额头,很猥琐的好嘛?幸好你没有胆大包天地吻我嘴唇,夺走我的初吻那我肯定和你没完!可你这样悄悄地吻我对于咱俩的关系发展并没有任何的裨益啊?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怎么对你另眼相看?   可是突然间我就想到了那个被我偷偷拆下的陆晨初衬衫上的第二颗纽扣,如今被我装在了谭瑾涵送给我的日本带回来的御守里,天天随身携带,这种行为似乎和此人的行径大同小异。   “但是御守可以祈愿啊!”我安慰自己。 ☆、第三十章   早晨,我顶着两只硕大的黑眼圈,在餐桌上心怀鬼胎。   葛邵阳和杨一鸣依然还在书房酣睡,陆晨初进去用尽各种手段折磨了他们二十分钟也没能把他们叫醒。会不会是因为夜里偷亲了我,现在不好意思面对,所以选择逃避?我不禁为这个假设捏了一把汗。   而眼前的俩人,举止与平日无异,手舞足蹈地向谭瑾涵展示着齐达内是怎么一头顶向马特拉齐的胸口,然后被红牌罚下的。   只见张楚站在客厅中间,面目狰狞地对陆晨初说着一些乱七八糟的鸟语,陆晨初随即被点着了一般,怒气冲冲地奔向张楚,低头一下就顶上了他的胸口。这时两人自带慢动作特效,张楚拉长音叫着“啊——”,在陆晨初的攻击下缓缓倒在了沙发上。陆晨初终于抬起头,对张楚怒目而视。而张楚则是摊着手,一副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少女的样子,嘴角一挑道:“哦,宝贝儿,你若是撞断了我的肋骨,难道要赔我一个夏娃?”逗得谭瑾涵笑得前俯后仰,陆晨初自己也没能绷住,笑得弯下了腰。   看着这和谐的一切,我甚至开始怀疑,夜里的那一切,是不是我由于疲劳过度,把梦境当做了现实。   可这梦境也太不上道了。人在梦里不是都会如虎添翼,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吗?为何我在梦里也依然是个近视,连那个人的面容都看不清楚?   我一整天都迷失在各种假设、猜想与求证中,课没听进去半句,疑惑也没得到解答。晚上回到谭瑾涵家里,他们四个人竟然还在津津有味地观看重播,我实在忍不住,跑到葛邵阳面前,直勾勾地看进他的眼底。   之前听说过一个实验,如果俩人郎有情妾有意的话,是没有办法对视超过十秒钟的。然而葛邵阳一脸蒙圈地看着我,不一会儿就超过了十秒。我继续转战杨一鸣,也是同样的结果。轮到了张楚,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直视他的双眼,才发现他的睫毛真长,据说刚出生的时候用母乳涂在眼皮上可以让这孩子长出长睫毛,也不知是真是假,他妈妈当年是不是这么对待他的;双眼皮是多年后非常流行的平行型,多少明星与爱美人士争相花大价钱去整容医院要割同款,而他家里又不差这个钱,老天还帮他节省了这一大笔开销;眼球仿佛自带美瞳效果,有点微微的棕色,而又清澈得如同天然的玛瑙,倒映出我的脸,那是一颗羞红的番茄。   还没到十秒,我自己就败下阵来。虽然我对陆晨初的痴心一片,苍天可见日月可表,是绝不会为其他男色所勾引的,可是谁受得了这双漂亮得上天入地的眸子这样天真又带着疑惑地看着你啊?   至于陆晨初,我完全丧失了求实的斗志。和张楚对视都这样溃不成军了,倘若看向我心心念念这么久的陆晨初,怎能坐怀不乱?估计得要血脉贲张而亡吧!   谭瑾涵刚好从厨房端了水果出来,见我神经兮兮地把一客厅人弄得一头雾水,不禁问道:“希希,你补个政治怎么回来就神叨叨的?”   我终于缓过神来,心里飞快地编着故事:“我们那政治老师,是个神棍,今天和我们侃大山,说可以通过一个人的面相看出他的桃花运!”   陆晨初惊讶道:“教政治难道不是要秉持唯物主义么?居然还管看相?”   葛邵阳却起了兴趣,忙不迭给我递来一块苹果,谄媚道:“那你刚刚看出我的桃花运怎么样了么?”   我只得继续编排下去:“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三年之内,必有桃花。”   看到葛邵阳高兴得上蹿下跳的,杨一鸣也忍不住过来问道:“那我呢?我呢?”   我摇头道:“眉重压眼,头角峥嵘,五年之内……怕是没有正面的桃花运势啊!”   杨一鸣嘴角都要垂到地上,嘟囔了半天说早知道不让我给他看相了,陆晨初连忙剥了根香蕉安慰他,他依然气不过,问我张楚和陆晨初的运势。   我指向张楚:“外形清瘦飘逸,面相俊朗阳光,不寻桃花,佳人自来。”又咬了一口苹果,不急不慌道,“至于陆晨初,你和他在同一个宿舍住了一年了,他的桃花旺到什么地步,你还不清楚么?”   杨一鸣掩面泪奔而逃:“你们一个个的,不是现在就美女如云,就是桃花还在路上,光欺负我一个人!” ☆、第三十一章   直到暑假正式结束,我都依然没能知道那晚潜入我房间的究竟是谁。不过慢慢的,我也把这事情抛在了脑后,因为有件更大的事情在等待着我们:谭瑾涵要走了,而她离开的那天刚好是我们分班摸底考试的日子,我们都没办法去机场送她。   于是前一晚,我们聚到了学校门口的烧烤摊。   大家默默地吃着,气氛一直都很凝重,即使谭瑾涵费尽心思地张罗让我们大家可劲儿吃,最好能把她吃破产,我们还是没办法开心起来。丁露露把一盆烤串儿都放在谭瑾涵面前,对她说:“你自己多吃点,到了美国可就吃不到这种中国特色了。”我突然鼻子一酸,眼泪就流下来,抱着谭瑾涵的胳膊说:“涵涵,我舍不得你走。”   谭瑾涵拍着我的手道:“不是说嘛,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聚。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更何况我们还可以在网上联络呀。乖,别哭哈。”可是话没说完,自己也哽咽起来。都说哈欠与眼泪最容易传染,丁露露虽然平时因为和龙则灵腻歪的时间比较多,和谭瑾涵的关系并没有像我一样那么亲,但此时也被这别离的哀伤气氛所感染,默默地抹起眼泪来。   眼看就要哭成一片,龙则灵拍着丁露露的肩膀道:“很多人把人生比作马拉松,但我却觉得接力赛更加贴切,而我们都是那根红白相间的接力棒。会有人把我们紧握在手心跑过一段路,但总归都没办法陪我们跑过全程,与人分别必然是痛苦的,但却是我们必须要接受的。有人会陪伴我们一阵子,但谁都没办法陪我们一辈子。在交接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与新人有着摩擦或者碰撞的痛苦,甚至会跌落在地,但终究会有人陪我们一同抵达终点。不过,我们永远都不会忘掉那些曾经陪伴过我们的人,那些把我们紧握于手心的温度。”   我不禁为龙则灵的才华所折服。这年头,长得又好看、思想有深度、表达能力还这么强的人实属罕见。我边抽泣边说:“你这么会说话,学理可真是屈才了。”   “内什么,”张楚插嘴道,“我只是想说,其实接力棒不仅仅是红白相间的,有时也有黄的、绿的、黑的……”   葛邵阳抓起一只扇贝塞在张楚嘴里,说道:“你赶快闭嘴吧,你个破坏气氛大王。”   大家破涕为笑,总算在轻松的气氛中结束了这场送别。   第二天的摸底考试,我不想归咎于前一天晚上喝的酒还没醒,更不愿说是因为谭瑾涵的离开让我伤感得未能全神贯注,然而事实摆在我的眼前:我只考了年级五十几名,而文科强化班只有一个,收纳前五十名的学生,剩下的都是随机分班。   我高一的班主任黄岳清是位教物理的大叔,其教学水平在全校数一数二,如今自然升任了二年级理科强化班的班主任兼任年级组长。上学期期末的时候,他见我选了文科,就一直捶胸顿足,如今摸底成绩分一出,更是立马将我叫到了办公室,二话没说给了我一张卷子,让我独立完成。我被搞得云里雾里,无奈师命难违,便提笔做了起来。   虽说我已一个暑假没有碰过物理化学题,但是看到这些熟悉的小球、方块、化学式,我分分钟就找到了感觉,下笔如有神,与我在做文科试卷时的抓耳挠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一会儿便大功告成,拿给了老师。   黄老师看看我、看看时间、又看看卷子,然后拿过去和其他几位老师讨论了一番,再回来时卷子上已经有了红笔的批注和打分。他笑眯眯地对我道:“林希,你知道刚刚这张是什么卷子么?”   我刚想回答,他就自己抢先回答道:“这就是理科班的摸底试卷。”然后又问:“你知道这个分数可以排多少名吗?”   我又想回答,结果又被他自己抢了先:“第三名!年级第三!这还是在你没有检查,提前交卷的情况下。你看到这个成绩,难道没有什么想法吗?”   这次我干脆不准备回答了,果不其然,他又自己抢答道:“你如果学文科,按照摸底考试的成绩,连强化班都进不了。”他边说边拿出了新鲜出炉、尚未昭告天下的分班名单,放在我的面前,“你看看,如果你学文,那只能进三班,和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同学们一起,被他们影响,自己也变得懒惰起来。但你如果学理,我完全可以让你进一班。这里有最优质的师资力量、最上进的同学、最热烈的学习气氛,再加上你的天赋以及自身努力,很有可能就可以为校争光!”   黄老师越说越激动,完全没在意身后的老师们已经开始窃窃私语:“就你的一班最优秀,我们教普通班的就是烂泥扶不上墙么?”   我无心搭理其他老师的忿忿不平,也不想理睬黄老师的唾沫横飞,因为我看到面前的那张三班名单上,我和陆晨初的名字赫然在列。名单应该是按照姓氏拼音排列,所以都是“L”姓的我俩并肩而立。陆晨初、林希这两个名字第一次这样紧密地出现在一起,显得那么和谐美好。我不知今后还有没有机会能让我俩的名字再次这样写在一起,所以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去破坏它。于是我抬起头,对黄老师微笑道:“黄老师,多谢您费心,但我是铁了心要学文了。”   因为没能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怎么过都是虚度年华。 ☆、第三十二章   从办公室出来后,我就径直走进了高二三班的教室。同学们有点发愣,看着我这个不速之客。我瞪大眼睛道:“分班名单已经出来了呀,你们还没去看吗?”等到他们一哄而散去走廊上找寻自己的班级后,我选了个最佳的座位,悠悠然地坐下。   古人云,人生四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我看过不少的古装剧,对于里面新娘子盖着红盖头,坐在喜床上等待新婚夫君前来行洞房之礼的情节,印象颇深。如今我端坐在教室里等待陆晨初的来到,心情比等待夫君的新娘子平静不了多少。   不一会儿,新同学们陆续进来了,竟然没有与我相熟的。想来也是,由于受到班主任的影响,原先班上的同学大多选了理科,而我鲜少参加学校的活动,全部的业余时间都花在了和陆晨初他们一帮人一同在学校里耀武扬威上,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伙伴。然而所谓“知足者常乐”,我有着三个相处起来如此和谐的室友、谭瑾涵这样推心置腹的闺蜜、陆晨初张楚龙则灵这三个帅得人神共愤的异性朋友、葛邵阳杨一鸣这俩插科打诨的开心果,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即便平时为人处世一直低调到了尘埃里,也引得了不少人的欣羡与嫉妒,哪还能指望所有人都喜欢我,全年级的人都是我的好友呢?   眼看班上的座位陆续被填上了一小半,我微微扬起模拟了一百遍的端庄又不做作的笑容,默念着陆晨初的名字,期盼他的来到。突然,我听到身后女孩故意压低却又忍不住的一声“啊——”,然后是对她同桌难以置信地说道:“天哪天哪!我们的运气是不是太好了!陆晨初和张楚竟然都在我们班!我本来想着高二开始好好学习的,可是现在,让我怎么安心听课?”同桌一语道破天机:“原先你在课堂上是听课加上睡觉,如今即将变成看陆晨初加看张楚,能有空好好学习就奇了怪了。”   我已无心再窃听后座女孩的窃窃私语,因为陆晨初和张楚已经并肩出现在教室门口。俩人穿着同款的白衬衫(之前我问过他俩为何那么热衷于白衬衫,张楚一句话噎得我半天不知如何反驳,他说:“动物园门口批发的。没办法,衣服架子,地摊货也能穿出阿玛尼的效果。”),却是完全不一样的效果。陆晨初把我们那款式老旧目不忍视却不得不穿的校服系在腰间,那是阳光男生的日常装束,却因为他姣好的面容而显得非同寻常;而张楚把校服用食指勾着挂在肩上,颀长的身材加上清冷的面容,让他像极了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热血少年,分分钟就要拿着篮球砸到你面前找你单挑的那种。   我挑的座位实在是太显眼了,他们一眼就看到了我,带着笑走过来。我已经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后桌女孩的呼吸急促,她对同桌说:“妈呀!他俩是在对我笑吗?要死了要死了,是不是因为我上星期剪的这个刘海特别丑?还有我新配的眼镜会不会像阿拉蕾?天哪他们走过来了!啊——那什么,他们如果要和你换座位你可千万要答应啊!我包你一学期的早饭!不,一年!一辈子都行!”然后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身边只有一个座位。   张楚仗着腿比陆晨初长一点,三步并作两步就来到我座位旁边,眼看就要拉开板凳坐下去,我不禁喊道:“这座位……”张楚一脸疑惑:“怎么了?有人?”我的心里在滴血,可总不能说这是我为陆晨初准备的座位,只得嘴角抽搐道:“没,没人。我只是想,可能好久没人坐了,脏。”张楚咧嘴一笑,那明媚的笑容闪得后桌女孩倒吸一口凉气,然后用肩上的校服当做抹布似的装模作样掸了两下凳子,便一屁股坐下来。陆晨初见张楚已经落座,于是询问了我前桌的男孩,在他身边的空位坐了下来,然后回过头来,转向张楚问道:“刚刚在路上就问你怎么会来三班,你偏要说等来了以后林希肯定还要再问,解释两遍嘴会累,这回可以说了吧?”   听陆晨初这么一问我也突然起了好奇心,问道:“对哦,你不是出国班的么?谭瑾涵都走了,你怎么非但没走,还来文科班了?”   张楚轻描淡写道:“嘿嘿,我签证被拒了三次,这学期是铁定出不去了,最早也要高二结束才能走吧。”   虽说作为他的好友,得知离别可以迟一年到来,本应该欢呼雀跃,但我看到陆晨初就这么坐在了我的斜前方,即便也是一伸手就能触及的距离,却再也不能被冠上“同桌”这个美好而又暧昧的名称,就气不打一处来。张楚明媚的露出一口白牙的笑容,也不再让我感到阳光帅气,只是在心里埋怨:“这个没有眼力见的二愣子!” ☆、第三十三章   开学没几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没错,我就是那个如同五仁月饼一般让人闻风丧胆的处女座中的一员。不过好在2006年的时候,处女座并未像今后那样“独树一帜”,大家对它的认知也仅仅停留在:完美主义、谦虚谨慎、吹毛求疵……   前一年的十五岁生日那天,我和同学们室友们尚未混熟,与陆晨初也并未相认,在给家里打了一个漫长的电话后,终于没能忍住,悄悄在走廊上哭了许久。其实也并不是因为思乡这种单纯的原因,只是由于原本以为来到东外可以改写自己的人生,能与陆晨初谱写出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青春故事,可是过了那么多天却没有丝毫的进展,我依然只是默默注视着他的小姑娘中的一员,这种看似唾手可得却永远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实在让我有着深深的挫败感。   然而今年就大不一样了。我有了这么多亲密无间的挚友,而陆晨初也位列其中。这让我一直都有一种不真实感,生怕这一切都是南柯一梦,某天醒来,我还是那个只能远远地追随大明星陆晨初的大龄剩女林希。每当这时,我都会打开手机翻看里面的那些照片,那是我这一年与这群好友间点点滴滴的见证。   那天下课后,我对陆晨初和张楚说:“周日是我生日,请你们吃全聚德哈!”   张楚故作惊讶道:“哇,款姐啊!出手真是阔绰!在全聚德办生日宴,我们一般的小礼物怎么拿得出手?”   我翻着白眼给了他一拳。谁都知道张楚的奢靡生活,简直和当年的八旗子弟没什么二样,更何况他还是个满族,据说他妈和清朝皇室爱新觉罗氏还有那么几百分之一的血缘,而他爸又是在帝都这种满大街都是局长、厅长、董事长的地方,能凭借自己的财富实力说得上话的人。陆晨初也算是出生于帝都的中产家庭,却连他也觉得张楚就是个纨绔子弟。当他和葛邵阳因为考得好而受到奖励吃肯德基的时候,张楚已经开始在放学后背着他那从欧洲带回来的几千块的小书包,穿梭于大京城的各家星级酒店的饭桌上。而那些饭局上的叔叔阿姨,本就有求于他爸他妈,外加他小时候雪□□嫩眼睛圆溜溜像个糯米团子似的惹人喜爱,大家都对他倍加关照,每个人都争相把山珍海味往他的碗里夹,他也毫不客气,一来二去养成了个大胖小子,导致谭瑾涵管他叫“张小猪”,小伙伴们也都习惯于叫他“猪仔”。然而初三那年他个子突然蹿高,被体育老师相中进了篮球队,从此爱上了这项运动,人也快速地瘦了下来,不到一年竟变得玉树临风,走在陆晨初身边不知迷倒了多少豆蔻少女,同时也捶胸顿足地感慨,原来胖子都是潜力股,为什么当年没有趁着低位猛建仓。   有句话叫“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而张楚可谓是“上吃得了鱼翅海参,下吃得了猪下水地沟油。”每次我们去吃烤串儿、路边摊的时候,他也总能大快朵颐,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吃得特别香甜,然后满嘴油渍地说:“嘿嘿,看我好养活吧!”所以知晓他的这些“黑历史”的我,对他的故作欣羡完全不予理睬,转头对陆晨初说:“你把你宿舍那仨也叫上呗。”   陆晨初拍拍胸脯道:“包在我身上,完全没有问题!”   直到周六补课结束,一切都还依照原定计划进行,我与张楚陆晨初挥手道别,预约了第二天下午三点在我宿舍楼下见,他俩也预祝了我生日快乐,可是我刚回到宿舍,一切却都变了卦。   陆晨初打电话过来说他们校足球队明天有训练,还不能请假;张楚家的泰迪要生宝宝了,他得回去接生;葛邵阳明天要补习英语;龙则灵要去物理竞赛培训班……总而言之,他们几个男生明天都没空了。我默默在心里翻了好几个大白眼,然后想到反正电话那头的他也看不到我的所作所为,索性肆无忌惮地用面部表情表达起我的不满。然而看在陆晨初那么诚恳道歉的份上,我又怎舍得继续怪罪他,只得叹了口气调侃道:“哎,算了,没关系,你们也是没办法的嘛。倒省得我请客了,不过礼物可不能少哦!”   陆晨初笑道:“放心吧,礼物早就买好了,周一带到班上去给你。”   我突然脸就红了,幸好是在打电话没人看到,否则那点少女心事怕是不得不大白于天下了。我想到周一陆晨初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给我礼物的场景,肯定是要击碎一大片的玻璃心,虽然只是普通朋友,但收到陆晨初亲自挑选亲手送达的礼物,那是我们学校多少少女梦寐以求的事情啊!我又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 ☆、第三十四章   虽然我已自我安慰了好久,但是真正到了生日那天,除了家里打来的一通电话,手机一直噤若寒蝉,连个祝福短信也没有,让我不禁倍感凄凉。而丁露露嚷嚷着全聚德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完全无需千里迢迢去吃,还不如就在校门口涮一顿火锅。此言一出竟得宿舍那俩胸无大志之人的一致赞成。秦若萱是为了减肥而不愿意吃烤鸭这么肥腻的东西,而蒋珺则是觉得把时间浪费在坐车去吃饭上,倒不如多做一张卷子,毕竟身在文科强化班的她,竞争压力比我大了不知多少。   而后来,火锅也吃得不甚尽兴。丁露露和秦若萱攀比着减肥似的,没吃几口就停杯投箸;而蒋珺则是觉得涮火锅简直就是残害生命,火速吃完半盘炼乳小馒头之后,也放下筷子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被她那炙热的眼神盯得发毛,自然也不好意思再干浪费别人时间这种谋财害命之事,便索然无味地结账回了学校。   可是刚回到宿舍,丁露露却一拍大腿说今天忘了买蛋糕,硬要拉着我再去买。我虽然在心里琢磨着,即使买来蛋糕,你俩也会为了减肥而避之不及吧,但想到明天也可以带到班上去和陆晨初张楚分享,也就随她一起下了楼。   出了楼道,丁露露就拉着我往右拐去。我刚想发问,右边只有一个小花坛,再往外就是学校围墙了,她要带我去干嘛,就见地上一圈的冷烟花,相继喷射出耀眼的光芒。在那一片火树银花中,原本应当繁忙得不知所踪的五个小子们相继出现,唱着也不知被谁带跑了调的生日快乐歌,张楚更是手捧一只硕大的蛋糕,上面有我们每个人名字的缩写,连谭瑾涵的也赫然在列。闪耀的烟花晃晕了我的眼,我感到眼眶有点湿润,却埋怨道:“你们的惊喜还真是老派。”   在这黑色的天幕下,烟花耀眼的光影,照耀着他们的面容,使其更加立体。满满的感动在我的胸腔里蓬勃生长,盛开出一地幸福的花。我甚至开始嫉妒如今的自己,就这么误打误撞地走进了这个犹如童话故事一般美满的生活,而且更令人欣羡的,是陆晨初也一直在我的身旁。   其实每种童话故事都有着不同的色彩基调。格林童话是那种沉寂的蓝色,忧郁、压抑,时不时会有几只乌鸦,不详地叫嚣着飞过;一千零一夜是金灿灿的,一不小心就能找到一件神奇的宝物;而安徒生童话就是所有开朗的人都会喜欢的暖色,如同阳光一般让每个人在落英缤纷的花园里穿着最喜爱的华服无忧无虑地欢声歌唱。我感觉自身就在安徒生童话中,即使不是那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哪怕只是王子身边的玩伴,也天天快乐无比。   张楚拿来自己的手机,对我说:“快接吧,国际长途。”   我刚接起电话,就听到那边传来谭瑾涵的声音:“亲爱的,生日快乐!我不在的时间里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尽情使唤这几个小子吧!如果他们不听你的差遣,你就告诉我,看我怎么治他们!”   张楚连忙把蛋糕举得高高的,对着话筒大呼:“天地良心,林希让我往东我不敢往西,让我打狗我不敢撵鸡。听说她喜欢烟花,我还跑了大半个北京城,弄来这十六支冷烟花。”   陆晨初笑道:“今天许过生日愿望了吗?你不是说对着烟花许愿可以更加灵验?”   一句话又把我的记忆拉回了去年的圣诞节,我们穿着冰刀坐在学校结了冰的湖泊旁,看着远处五彩斑斓的烟花照亮了半边天空。原来这些美好的过往,陆晨初也都记着。   我还沉浸在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带来的感动中,就听到身后传来舍管阿姨的惊呼:“哎呀,你们这群孩子在这里干嘛啊?搞浪漫也别弄这些光啊火啊,一会儿把这树丛都给烧了!”说着便拎了一桶水过来,不偏不倚刚好全都浇在张楚头上,不仅让他全身湿透,就连手上的蛋糕也未能幸免,完全被毁得看不出样子。   看着张楚那张帅气的脸上不停有水流下,而他自己似乎尚未反应过来,只是愣在那里,我不禁有点担心,因为虽然他平时成天嬉皮笑脸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但他毕竟是从小养尊处优的那么一个人,突然让一大妈劈头盖脸就是一桶也不知道从哪里接的水,不知他会不会爆发出排山倒海的少爷脾气。过了半晌,张楚终于回过神来,嘴一瘪,委屈道:“我特地买的冷烟花,用手直接摸都没事,不会引发火灾的啊!” ☆、第三十五章   第二天我们还是被请到了老师办公室,毕竟校规里并没有明确冷烟花和普通烟花的区别,怎么说也会觉得在宿舍楼下放烟火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各个班的班主任依次对我们进行了教育之后,年级组长黄岳清又对我们进行了更加深刻的思想指导,放我们走之前还让每人写一千字检讨。我刚准备随大家一同回班,却又被黄老师叫了回去。   他看着我,意味深长地问道:“林希,你是不是和他们关系很好?特别是三班那俩小子,听说你和他们走得很近啊?”   我心里一慌,连忙摆手说道:“没有没有,我们就只是一般同学,他们刚好得知我昨天过生日,想要帮我小小庆祝一下。”   他语重心长道:“林希,你和他们不一样。北京这地方有很多你根本无法想象的关系网络,他们有不好好学习的资本,就算高考成绩再差,还是会有大学可上,出来后也会有好的工作。可是你不同。当然,你的父母能把你千里迢迢送过来读书,说明他们也有一定的能力,但这些能力绝对不足以让你在北京立足、一路顺遂。你的理科成绩那么好,你有走向光明的资本,但你自己就那么放弃了。或许学文科真的会像大家一直传说的那样,比理科轻松,但我相信你看到自己的成绩从前十跌到好几十名的时候,心里也不会好受吧?我真的很不想看到,你这样的好苗子,因为一时的冲动任性,做出后悔一生的决定。你为了和好朋友留在同一个班级而选了自己不擅长的文科,就不怕两年之后他们却抛弃你而奔向大好的前程吗?”   前面的一番话让我有些动摇,毕竟这几周以来,我一直在与文科做着斗争,其实根本不比学习我早已适应的理科轻松。然而最后一句让我嗅到了陷阱的味道,连忙否认道:“黄老师您多虑了,我不是因为谁才留在文科班的,只是我想当作家才学了文。您的建议的确很有道理,这样,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如果这次期中考试我还是没能进前十,额,这好像有点困难,那就前二十,那我就转理科,好不好?”   估计像这样和年级主任讨价还价的也是史无前例,黄老师恨铁不成钢地挥挥手把我放走了,可我的心里却慌张起来,怀疑自己学文的选择究竟是对是错。如果为了这两年的朝夕相处而在文科班自甘堕落,变得再也没有资本站在陆晨初身边,那是最大的得不偿失吧。   那天以后我便开始玩了命的学习,就连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走在路上的时候,都在拼命背书。我甚至把历史知识要点录在iPod里面(那是张楚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听说还是他托亲戚在美国排队买到的新款。我推辞说太贵重让他自己用,结果他大言不惭道如果觉得贵重那就以身相许吧。我虽然平时和他们开惯了玩笑,可是听到这句话从这么一个让全校大多数少女为之痴狂的人嘴里说出,还是难免羞红了脸。张楚见我露出如此少有的窘态,哈哈大笑说没想到牙尖嘴利的林希也有这么一天。而陆晨初则劝我说:“你就收下吧,还给他也用不了几天就会丢了或者坏了,还不如由你好好待它,也算是物尽其用。”),每天晚上听着知识点进入梦乡。用张楚的话说,那一阵子,我都快成学仙了,哪像是个为了轻松而学文的人。   由于严重的睡眠不足和精神压力,我变得粗枝大叶丢三落四,经常不带课本就去了教室、忘记吃饭就回了宿舍。陆晨初和张楚也发现了我的魂不守舍精神恍惚,每天中午和晚上都拉着我一起去食堂,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监督我吃饭,我很有可能就会饿肚子而不自知。舍友们也说,我经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惊叫着一些她们听不懂的胡话,瞪大双眼坐起身来,把她们吓得不轻。而这时,只有丁露露从她的被窝爬上我的床,像哄婴儿睡觉一样对我轻声细语半晌,我才会直挺挺地躺回自己的被窝里。   大家都说,看来我是真的好想当一名优秀的作家,所以即便自己不擅长,也要为了学文科而拼命。这种为了理想拼搏的精神,简直可歌可泣。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与陆晨初一同奔向美好的前程。 ☆、第三十六章   转眼又到了秋游的时刻,距离我和陆晨初第一次说话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新一届的高一又要去往北京游乐园,不知会在那里发生多少可能会影响很多人一生的故事。   而学校高二年级的秋游地点则年年都是我国着名学府,只不过在学校的选择上轮换于北大和清华,应该是想让我们提前吸取一些名牌大学的灵气。   坐在以班级为单位分配的大巴车上,我对张楚说:“你知道吗,我的理想就是考上北大中文系,当一名掷地有声的作家。一会儿一定要去中文系的楼下拜一拜。”   张楚对这个行为嗤之以鼻:“你还真是,心里虔诚,哪里都能拜啊?不过你说北大有没有动漫系,那我倒可以试着去拜一拜。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   我惊讶道:“你想学动漫?之前也没听你说过,而且你是要去美国的,难道要去学习漫威的画风?”   张楚摇头道:“去西方根本不是我自己的意愿,可是家里偏要让我学金融,有什么办法,我人微言轻嘛。其实我本身是很想去日本的,画一本灌篮高手或者黑子的篮球出来,多帅。”   我转头就看到张楚眼中的无奈。像他这种大多数人心中的二世祖,竟然也有着无能为力的时候,那平凡得如同一粒石子的我们,真的可以凭借梦想的力量,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吗?   我不敢再想,刚下车就跳到校门口的石狮子旁,摆拍了最标准的游客照。此举得到了陆晨初葛邵阳等人的一致嘲讽,我却将他们一同拉进镜头里,七个人在北京大学庄严古旧的门楼下壮志凌云,高呼着:“北大等我,08年见!我们永远不分离,携手一同考北大!”   我看着照片里一个个年轻充满朝气的脸庞,虽然明知这句豪言是大多数人根本无法实现的,但人生前进的动力不正是这些悬而未得的梦想吗?正如我们明知无法实现,还要祝愿别人心想事成万事顺遂,就是因为对美好未来的期许,是每个人的本能啊。   最后我还是没能找到中文系的教学楼,因为没多久便又下起了雨,而我们再一次不得不在秋游的中途返校。不过我想,这所有着百年历史的名校,肯定已经听到了少年们内心的渴望,在不久的将来,给予我们应得的回报。   秋游结束后没多久就要期中考了,而我已经学得精神恍惚。有的时候对着张楚就叫道:“诶,陆晨初……”;有的时候在食堂被张楚偷走碗里的鸡腿却浑然不知,还要等到正义第三人来帮我“讨回公道”;有的时候我甚至自己都在犹豫,其实相较学理科而言,学文对于成为作家唯一的优势似乎就在于能更好地了解历史,有助于今后写古风小说,而这根本不足以让我做出如此违背常理的抉择。天知地知我自己知,我学文的唯一理由就是能和陆晨初朝夕相对,而现在却导致了我学得如此吃力,不仅在上课的时候不能望着陆晨初的背影发呆开小差,甚至连业余时间也得全身心地栽进学习里,这又是何苦呢?   期中考试前一天,我刚走进教室就看到座位周围里三层外三层的被围得严严实实。虽然我的身边和斜前方坐着全班乃至全校的颜值巅峰,致使我每天在座位上都能感受到四面八方传来的炙热目光,但对于和不熟的人聊天时能瞬间将气氛降至冰点的陆晨初,以及虽然举止幼稚又是话唠但却长着一张天生高贵冷艳到底的脸的张楚,多数的女孩子还是选择远观而不敢亵玩。所以这么多人明目张胆地围在他俩身边的情况,我还是第一次见。   我一路披荆斩棘,总算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一看原来是俩人在比赛玩魔方,身边的姑娘自发地为我讲解:张楚把魔方打乱,陆晨初玩三次,只要有一次没能在一分钟内复原就算输,前两轮都成功了,如今的第三轮,陆晨初只用一只手,似乎依然很快。话音刚落,陆晨初已经把一个复原好了的魔方放在了张楚眼前,人群中的一个小姑娘一看手表,惊呼道:“五十七秒,陆晨初成功了!”张楚伸手把自己的脑袋挠成了鸡窝,气急败坏道:“哼,下次咱们比篮球呀!我单手和你打!”所谓看热闹的不嫌事儿大,姑娘们恨不能让他俩一直比下去,就能明目张胆地观战了,人群立马骚动起来,甚至已经有人安排起了约战时间,准备提前去篮球场占位。   我拿起桌上的魔方,也被激起了兴趣。虽说明知魔方是有公式可循的,但我喜欢凭借自己的感觉去一步步将它复原,就像我不愿意搜索后按照书号排列去找自己想要的书,而喜欢在书架里一本本看过去,最终发现心仪的那本,这就可以让我把一切归结于最美的缘分。   那一天的课后,我一直边背书边摆弄魔方,陆晨初几次跃跃欲试地要教我公式,都被我打发走了。终于,在晚自习的时候,魔方又显出了它原本的模样,我一时激动,便炫耀地将它扔到了陆晨初桌上。看到陆晨初满面笑容地掉过头来,我得意洋洋地准备接受他的表扬,就听到身后传来班主任的怒吼:“陆晨初!林希!给我站起来上晚自习!明天就月考了,你们还有心情玩魔方?”   这是自幼谨小慎微的我第一次被老师点名批评,还要罚站,着实让我羞愧难耐。好在没多久晚自习便结束了,张楚一把将我拉坐下,悄声说道:“别理那个政治犯,她只是更年期到了,见到漂亮女孩子就找茬。”我噗嗤一下笑出声来。班主任是政治老师,又姓范,张楚叫她政治“范”,真是实至名归。   回宿舍的路上,陆晨初对我说:“今天害你罚站了,你别往心里去。”   我笑道:“明明是我上课玩魔方连累的你。”   陆晨初说:“别提什么连累了,我不后悔把魔方带到班上。你没看这几天你背书都要背傻了,难得今天玩魔方的时候能看到你眼里有光。其实我也觉得你好像更适合学理科。”   到了分别的路口,我对他说:“我会考虑你的建议的。明天考试加油!” ☆、第三十七章   头悬梁锥刺股了那么久,期中考试却在一天多的时间内轰轰烈烈地结束了。将最后一门历史的考卷上交的时候,我心里依然空落落的没有个底。   之前考完理科,根本不需要和同学对答案,我就已经心中有数,究竟是考得好或是不好(当然,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考得很好的)。毕竟理科的题目可谓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自己的解题思路是否正确,得出的答案是否合理,其实早在交卷之前就已清楚知晓。然而对于文科的很多题目,我常常洋洋洒洒写了几百字的答案,看上去字字在理,结果却和标准答案大相径庭。所以考试结束后,我依然觉得前途一片渺茫,不知是否该履行承诺,转去黄老师的班上学理科。   我正收拾东西,准备抛开那些烦心事,回宿舍先好好过一个暴风雨前宁静的周日再说,就见陆晨初和张楚大摇大摆地过来了。我琢磨着,为了防止作弊,我们一个班的同学根据座位被分在了不同的教室考试,我和他俩刚好在不同的考场,为何还能遇见?但愿他俩不要过来问我考得怎么样这种让人为难的问题,否则我真的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他俩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待,陆晨初到我面前便问道:“今天我家搬新家,完了以后明天一起来暖床吧!”   我差点没有惊得栽倒在地,可是看着陆晨初正经八百的表情以及清澈干净的眼神,我终于反应过来他说的其实应该是“暖房”,于是为自己邪恶的思维害羞起来。   张楚在一边嚷嚷道:“现在人家都说‘轰趴’啦,home party,多么生动形象。”   陆晨初给了他一拳,笑道:“我才不管什么轰趴还是趴轰,明天你负责接林希哈!”   张楚拍着胸脯道:“这点小事当然包在我的身上。”   我故意傲娇道:“我好像还没答应赏光呢吧!”   张楚连忙点头哈腰,让我觉得像极了抗战片上得汉奸,他求我道:“哎呦我的林大小姐,你可赏赏光吧。我家换了新车,比上学期去机场接你那辆拉风多了,就是为了配上您的高贵典雅。”   陆晨初也在一边双手交握于胸前,呈卖萌状,微皱眉头,嘴里念叨着:“拜托拜托。”   而我已然对他们的撒娇卖萌有了免疫力,只是不由得感慨,这有钱人家换车换房怎么和我们换衣服换手机似的,怪不得房价居高不下、车牌一号难求。   周日,天刚亮我就下了床,在宿舍翻箱倒柜地找衣服。其实前一晚我都没怎么睡好,因为我每天临睡前躺在床上的时间总是脑子最清楚的时候,而我就在这时想到了自己即将就这样登堂入室进入陆晨初的家中,必须要给他爸妈留下一个完美的第一印象。   我琢磨着,陆晨初之所以成长为这么一个根红苗正的少年,必然得益于其良好的家庭教育,他的父母定然不会对他放任自流,对于我们这些被他带回家的小伙伴,必然是会仔细观察的。那么我从着装到发型,从带的暖房礼到进屋换下鞋子的朝向,从参观新房时的眼神表情到吃饭时是狼吞虎咽还是细嚼慢咽,都是很有讲究的。   况且,他们可是陆晨初最亲的人啊。虽然我常常告诫自己不要癞□□想吃天鹅肉,如今误打误撞成了陆晨初的密友已经是人品爆棚了,切莫再奢求更进一步的情侣关系,但是依然会忍不住地幻想和陆晨初一起叫“爸、妈”的画面,所以无论如何也要给两位老人家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虽然我已尽量降低噪音,但依然吵醒了丁露露,她揉揉眼睛看着我说:“希希你在干嘛呢?我们不是十点才在楼下集合去陆晨初家里么?买菜之类的活儿有葛邵阳他们就行啦,你不用起这么早的!”   “我刚好睡不着,下来整理一下换季的衣服。我再放轻点声儿哈,你继续睡。”我胡乱编造了个借口,然后突然发现丁露露的话中有疑问,“你说葛邵阳去买菜?买菜是要做什么?”   丁露露半睡半醒中眯着眼睛一脸懵圈道:“他俩没和你说每人准备一个菜吗?我已经报备了凉拌西红柿,你可别和我抢。”   这回轮到我懵了。这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姐少爷居然要下厨房,可别把陆晨初的新家给烧掉! ☆、第三十八章   好在这些小姐少爷们还是有点自知之明,在思考了一晚之后发现自己的拿手好菜也只有西红柿炒鸡蛋、西红柿蛋汤、煮方便面、凉拌西红柿……完全没办法吃饱,最终决定买现成的材料去涮火锅。   我之前的顾虑也只是杞人忧天,陆爸陆妈为了让我们玩得尽兴,压根就没有来到新房。而没有长辈在场,也导致了大家大快朵颐之后,无人顾及满桌的杯盘狼藉,一个个都跑去了客厅玩游戏、看电视。   我的迷妹心态便在此时瞬间上线。想当初一心要为陆晨初做些什么,却往往求之无门;如今有幸来到他的家中,刷碗擦桌这种力所能及的小事,何乐而不为呢?   由于在家也本是劳动之人,我驾轻就熟不一会儿就把餐厅收拾妥当,跑去沙发上和大家一起看综艺节目,而此时张楚才发现了我的行踪,对陆晨初道:“看,你家来了个海螺姑娘。”葛邵阳却在一边摸着下巴的胡茬点头道:“颇有女主人风范。”   我能感受到自己脸上突然升高的温度,虽然的确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夸赞,但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还是让我挺不好意思。为了掩盖自己的慌张,我踢踢坐在脚边地上的陆晨初道:“都没有什么零食饮料来招待海螺姑娘吗?”   陆晨初怕是也因为葛邵阳的调侃尴尬得不行,连忙起身去找零食。可是尚未等到他回来,客厅突然黑了下来。我还在纳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是停电的话怎么电视还亮着,就听丁露露一声尖叫:“天哪,希希!顶灯砸到你的脚上了!”   借着电视的光亮,我才看出来客厅的顶灯整个儿掉了下来,满地的玻璃碎片,有的上面还有些许的血迹,那是划破我的脚踝留下的。我又看向自己汩汩流血的右脚,这才感到了疼痛传来。   陆晨初闻声而来,看到如此场景却几近被吓傻。好在黑暗中传来龙则灵沉着冷静的声音:“张楚你快打120。大家不要乱动,等眼睛适应了黑暗再寻找路线撤离,防止被玻璃碎片割伤。”   张楚的声音就慌乱得多:“哦,好的我打120,不过电话在哪里?哦,我有手机。120,要不要加区号啊?”   我听到张楚的声音,急得都快哭了的样子,刚想安慰他不要慌张小伤而已,就感觉到自己被一对有力的双臂打横抱起,定睛一看竟然是已经没有了惊慌神色的陆晨初,一面对张楚道:“小区里面不好走,你告诉120就在门口等,我直接抱林希过去。”一面抱着我飞速地往外跑。   我躺在陆晨初的怀里,已经完全忘记了脚踝上的疼痛。趁着他心无旁骛地奔向小区大门,我占据绝佳的地理优势,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他的容颜,不禁慨叹我的意中人真是天生的帅哥。从我的角度能够清楚地看到他的睫毛,比我的还长出一大截,跟化了妆似的;鼻梁又高又直,我真想拍个特写扔到那些乱说他整容的人脸上;完美的下颌曲线,让秀气的脸蛋不失男性的刚毅……总归就是完美到无以复加,让我心跳加速血脉贲张,甚至脑袋都有点晕乎乎的了。   此时陆晨初突然低下头看向我。我连忙收起充满爱意的花痴眼神,换做可怜兮兮的样子。他轻声道:“你忍着点疼,一会儿让医生给你打麻药。”   我牙一咬心一横,想着都公主抱了,不如再贪心一点吧,于是对他说:“你给我唱首歌吧,小时候打针怕疼,我妈都是唱歌分散我注意力的。”   陆晨初愣了几秒,低声唱了起来:“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我听得如痴如醉的,觉得这一下砸得特别值。陆晨初的演唱会连最后一排都一票难求,我如今这VVVIP待遇,不知要羡煞多少人。   胡思乱想着,我的视线却模糊了起来,大脑也越来越混沌了。“千万不要晕倒啊,我还没有听够陆晨初唱的歌呢。”然而即便我十分努力地保持清醒,还是不争气地晕了过去。 ☆、第三十九章   清醒过来那一秒我突然意识到,上一次晕倒之后我就来到了十年前的这个时空,那么这次晕倒会不会让我再倒退十年,抑或回到最初的那个时空,安安稳稳准备结婚。   所以我睁开眼睛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现在是哪一年?”然后张楚出现在了我的视线范围内,咋舌道:“完了完了,林希你是砸到了脚,又不是伤了脑子,怎么傻掉了?现在是2006呀!”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刚想反驳张楚两句,却见陆晨初一脸严肃,盯着我半晌后开口道:“林希,你知不知道自己凝血功能不好?所以缝了三针的小伤口,血却一直流,再加上你本身又贫血,所以才会晕倒过去。”   张楚也在一旁帮腔:“是啊是啊,我打完120之后跑出来都吓傻了,那一地的鲜血,就像案发现场似的。我顺着血路一直走,就找到了你们,你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晨初摇着你喊着你的名字,你也毫无反应,感觉跟拍琼瑶大戏似的。”   我被张楚的描述逗乐了,也跟他贫:“哪有这么血腥的琼瑶戏啊!难道不该是我为了救陆晨初逃脱坏人的暗算牺牲自己?”   陆晨初紧绷的表情总算放松下来,对我说:“不过真的是你救了我一命。如果不是你让我去拿零食,吊灯掉下来的话刚好砸到我头上,后果不堪设想。”   张楚倒吸一口冷气:“那不是要把脑袋砸开了瓢了?太可怕了,宝贝儿,你家这装潢工人是和你有仇吗?”   陆晨初摆摆手:“偷工减料罢了。”转而问我,血止住了,针缝好了,现在是给我办住院还是回学校宿舍歇着。我当然强烈要求回学校,毕竟今非昔比,我在文科班成绩并不算好,再落个一星期课,估计就彻底退出竞争了。   借了医院的轮椅,俩人一直把我送到了宿舍楼下,陆晨初以同样的公主抱姿势再次抱起我,一句话不说就要往楼上走。宿管阿姨连忙从值班室冲出来:“唉唉唉,那个男同学,你这什么情况?”张楚连忙去卖笑脸:“姐姐,是这样,林希她脚受伤了,缝了好多针,没办法走路,更没法上楼梯,我们就把她送到宿舍门口,保证不进去,非礼勿视。”阿姨伸头看看我脚上的纱布,摆摆手:“去吧去吧,我在这儿看着,两分钟,你们要是不下来,我就叫校卫队上去抓你们。”张楚向她行了个特别扭的礼:“Yes madam!”   陆晨初很诚实地把我放在了宿舍门口,因为我知道虽然已经入秋了,但仍然会有些姑娘衣着暴露地在大寝里四处乱窜,而我绝对不愿让陆晨初见到那些光膀子的小妖精们,所以及早地把他打发走了。   当我自己摇着轮椅进到房间的时候,三个姑娘都表示了深切的慰问与热情的关心。在得知我一切安好之后,蒋珺回到桌前去做她的习题了,而秦若萱和丁露露则围着我八卦兮兮。我知道这一切肯定归功于丁露露添油加醋的描写,但陆晨初抱着血淋淋的我一路狂奔,我用鲜血灌溉了他家小区的花花草草,那样的画面我至今想起也仍然感到十分的,壮烈。   不过男孩子们显然是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动作姿势多少有点暧昧,而本就因为颜值而招惹了太多炙热目光的他们,也会因为如此的举止而将我推向风口浪尖。所以第二天一早,当他俩准时出现在我宿舍门口准备继续抱我推我去教室的时候,我本是拒绝的。   此时正是上学高峰期,同学们三五成群地往教学楼转移,经过我宿舍门口的时候总要向轮椅上的我以及站在一边手足无措的陆晨初和张楚投来好奇的目光,甚至还有明明话都没说过的女孩子,却装作和我私交甚笃的样子过来询问:“哎呀,林希,你这脚是怎么了?没事儿吧?”我明知她醉翁之意不在酒,根本对我的伤势没有任何的兴趣,只是想在两大校草面前发个声而已,却只得勾出一个假到恶心了自己的微笑回复:“没关系,一点小伤,死不了。”   一旁的张楚按耐不住了:“我的林大小姐,你就还是让晨初抱你下去吧。舍管大妈可是只给了我们两分钟,我可不想被她追得满女生宿舍楼跑。”   加上丁露露也在一旁煽风点火,我继续僵持下去也显得矫情,只得对陆晨初说:“老是麻烦你,真不好意思。”   张楚插嘴:“不麻烦,不麻烦,要不今天换我来吧,我个子高,力气大。”   话音未落,我已躺在了陆晨初怀里,只听他道:“林希是我的救命恩人,这点回报我当然要亲力亲为。”我能听到丁露露和秦若萱倒吸一口气的声音,其实别说她们,就连我都有点羡慕现在的自己,如此的轻而易举就闯进了陆晨初的生活,一不小心就变成了他的“救命恩人”,受得如此的待遇,还有什么可以不满足的呢。   楼上奔下个风风火火的姑娘,在狭小的楼道一不小心撞到了我俩,陆晨初一个踉跄,我条件反射地抱住了他的脖子,不一会儿就看到他虽然还是一本正经地目视前方,下楼下得雄赳赳气昂昂,但是脸已经红到了脖子根。我连忙松开手,转移了视线,问他究竟要接送我几天,结果他特别义正言辞地说,我一天不能正常走路,他就接送我一天;就算我伤口愈合了、拆线了,只要哪天又痛了,也可以随时传唤他过来接送我。我心里暗想这售后服务真是好,彻底贯彻落实“终身保修”,早知道我就砸个二级残废,让他养我一辈子了。 ☆、第四十章   经过了这一折腾,我几乎已经把学校的事情抛之脑后,直到坐回座位上才想起上周刚结束的期中考试,今天估计是要出成绩了。紧张感顿时萦绕上心头,我咬紧嘴唇,用余光悄悄地扫过斜前方的陆晨初,盘算着倘若真的没进前二十名,被黄岳清要求履行承诺转学理科该怎么办。不过选科的自主权在我自己的手上,他难道还能用刀架在我脖子上逼我不成?   果真如我所想,老师当然不会用武力简单粗暴地解决问题。上午放学后,黄岳清亲自把我推到了他的办公室,对我苦口婆心好一顿教诲。无奈他只是个物理老师,煽情的文字功力还是欠点火候,说得他口干舌燥了我仍不为所动。   见我如同革命前辈一般意志坚定,黄岳清喝了口茶,改变了策略,说道:“你一直这样顽固不化,那我只能找陆晨初还有张楚的家长谈谈了。”   我就纳了闷了:“老师,这是我选科,您找他俩的家长有什么用呢?”   黄岳清说:“我们学校的校风也是挺开放的,你们放学后的生活,只要不太离谱,学校一般也不会过问。你们愿意和谁做朋友,优等生也好、后进生也罢,我也不好勉强你们。可是,如果你这样的好苗子被他俩中的谁耽误了,那我们就不可能坐视不理了。”   我不禁在心里慨叹,果然姜还是老的辣,黄岳清这一招简直是端午节的一杯雄黄酒,逼迫我现出原形,我还怎能不乖乖听话?   出了年级组长办公室,我看到陆晨初和张楚依然等在走廊里。中午的阳光热烈,有点刺痛我的眼。我透过眼眶里微微的潮湿,看向光线照耀下的陆晨初,穿着一袭白衣,轻靠在立柱上,百无聊赖地哼着好听的歌,右脚尖悄悄地打着节拍,微风拂过他的刘海和衣角,这一切仿佛一张绚丽的油画,美好得不像话。可是这如画如梦的场景里,倘若少了这完美无瑕的人,心里怎能不空落落的。   中午去食堂,我机械地研磨着嘴里的食物,味同嚼蜡。张楚和陆晨初的对话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吃完饭陆晨初抱我上宿舍楼,我也比前几次麻木了许多,满脑子都在想着即将到来的分别。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虽然高一一整年我们都没有同班,我依然每天乐不可支的,但是一旦经历了这么亲密的两个月,却要回归最初的疏离,我又怎能舍得?   回房间的时候另外三个姑娘还没有回来,可是丁露露桌上的手机却响了起来,我瞄了一眼来电显示发现是龙则灵,便帮她接了起来,告诉他手机在宿舍但丁露露并不在,应该是和秦若萱蒋珺一起吃饭呢。龙则灵哦了一声,让我转告丁露露回来后给他回电话,刚想挂断却被我叫住,因为我突然很好奇,他是怎么舍得不和丁露露在一个班而去学理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他说用一句被用烂了的古诗词来说就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们以后还有那么漫长的时间要与对方并肩,关键是要看自己够不够格。这种短暂的分开其实根本谈不上分离,因为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我们都以更好的面貌在巅峰再见。   “巅峰再见”这四个字听得我心潮澎湃的,让我发现龙则灵这小伙子一般情况下不说话,不过一旦说话就很让人信服,这一点让我很是钦佩。此时电话那头又说道:“那欢迎你来一班学理科哈。”我刚谢了几句才发现我一个字都没有提过自己要转班的事情,问了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也能被龙则灵猜出因果,他这分析能力和大脑运转速度实在非常人所能比拟,丁露露可真是捡到了个宝。   陆晨初和张楚下午来接我时已经知道了我要转班的事,想必是龙则灵告诉的他们。我心里特别的感激,因为我虽然经过他的开导想明白了这件事情,但怎么开口告诉他俩也是一个让我很头疼的问题,但龙则灵作为一个从不八卦的人,却难得做了一回“长舌妇”,帮了我这个大忙。而且他不知用了什么办法,让他俩非但没有埋怨我的离开,还安慰我说学了理科照样可以考北大中文系、当作家。这让我的心情又愉悦了许多,分离的气氛也显得并不是那么压抑了。 ☆、第四十一章   直到我在一班的学习生活稳定下来,才发现我们之间的距离并没有像原先想象中的那么遥远。   最初的日子里,他俩依然风雨无阻地接送我上下学,让好多同学都笑称他俩为一班的“编外学生”。陆晨初一言不合就公主抱的行为,到最后让大家都见怪不怪了。我那阵子背诵英语单词,听说每个词复习21次就很难忘记,而陆晨初抱了我21次的好几倍,在他怀抱里的感觉,我是要永世难忘了。   后来我拆了线,伤口也愈合得很好,连体育课都可以上了,俩人终于不再每天来一班报到。我们的座位每周都要轮换,据说是为了防止学生长期往同一个方向看黑板,导致眼睛变成斜视。而每当我坐到靠走廊的窗边时,总能享受到很多从天而降的优待。比如下课正在闭眼背着单词,突然就感到脸上有一块温热的物体覆盖上来,在初冬的北京让人特别的舒服,睁眼一看原来是陆晨初给我带了热牛奶。比如我正埋头解题,就闻到窗外一阵香气扑来,抬头竟看到张楚捧着烤地瓜吃得不亦乐乎,在我作势责怪他跑来别人班门口放毒的时候,又嬉皮笑脸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热乎的“孝敬”我。   但是在理科班还是有些不便的地方,主要还是因为女生太少,而我又是个插班生,在班上说得上话的除了座位周围的几个和龙则灵,便寥寥无几了。   那天上午最后一节课时,我只感觉小腹隐隐作痛,心里大喊不妙,但除了盼望下课铃声及早响起也别无他法。放学后我起身就准备奔回宿舍,然而扭头一看竟发现凳子上已经满是殷红,只得又坐了回去。浑身上下搜寻一番,发现竟然忘带手机。班上的几名女生都已离开,而向男同学求助我是难以启齿的,并且他们也帮不上我什么忙。这时我想到了龙则灵,希望可以让他通知丁露露来救我,而凭他聪明的大脑,应该无需我多言就能心领神会。可是无奈这位集智慧、美貌、显赫家世于一身的天之骄子,总归该有弱点,而这个弱点就是耳背。我在放学后嘈杂的教室叫了他三声,他都没有听到,依然自顾自地离开了。   眼看教室慢慢变得空荡荡的,我的心里愈发急躁起来,看来只能祈祷宿舍的几个姑娘见我太迟了还没回去,再来我班上一探究竟了。我绝望地想着,无力地趴在了桌上,却听到了张楚的声音:“诶,林希,还没走呢?刚好一起去食堂吃饭!”   我循声望向窗外的走廊,果然在他身边看到了陆晨初的身影。可我如今裤子上估计已是血迹斑斑,这样的窘态下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他,于是支支吾吾道:“我肚子有点疼,趴一会儿就好了,你们自己去吃吧。”   张楚难得严肃了起来,皱着眉头道:“你是不是胃痛啊,这个不能扛着的,我去给你买胃药,你等着。”   眼看他说完便飞一般地跑开了,我连阻止他都来不及,心里琢磨着果然打篮球的人爆发力就是惊人啊。   剩下我和陆晨初两个人面面相觑,气氛有点尴尬。陆晨初问我要不要扶我去校医院,我说我真不是生病,而且我现在没办法离开。估计是看到我语焉不详吞吞吐吐的样子,陆晨初聪明的小脑瓜不一会儿便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顿时脸上就飘起了红晕。我刚想找个理由把他支走,却见他绕到教室前门走了进来,脱下身上的校服外套,扎在我的腰间,然后笑着对我说:“这样就没关系了,走,我送你回去。”   吊桥效应说,当人处于危险的情境时,心跳自然加快,可往往却要把这其中的原因归功于当时遇到的人,误以为这就是爱情。而我在如此的窘境下为陆晨初所救,却深知自己对他的感情绝不是一场美丽的误会,只是不断的因为这一件件的小事而日益升温罢了。   陆晨初,你知道吗,我越来越喜欢你,越来越离不开你了呢。 ☆、第四十二章   转眼便到了期末,我一不小心就拿了个年级总分第一,虽然只比第二名高出两分,依然让黄岳清开心得合不拢嘴,满办公室嘚瑟他自己慧眼识才,苦口婆心软硬兼施把我转来了一班,没浪费掉这个理科好苗子。   虽然我拿着这样的好成绩回家,但我妈依然没有放松对我的督促。寒假在家将近一个月,我上网的时间一共都没能超过十二小时,而其中一小半都是在大年三十那天和他们的视频中度过的。   那天我刚放完烟火回家,正准备守在电视前看春晚,就收到陆晨初的短信问我干嘛呢,有没有放炮。我说刚放完,差点把人家雨棚给烧了。陆晨初就让我上□□,说春晚多没意思呀,年年岁岁都相似,咱们得玩点新鲜的。   得到我妈的首肯之后我便飞奔去书房开电脑,那是我第一次觉得那台电脑开机速度实在是太慢了,应该把所有软件都卸载掉,只留一个□□让我和他们联系得上就行。   刚一上线我就收到视频的邀请,点开一看,好家伙,五个男生还有丁露露都聚在一起放炮呢。张楚拿了个烟花棒装作话筒的样子讲到:“喂喂喂,这里是北京分会场,北京分会场现在为您直播。观众朋友们可以看到,现场的年味是非常的浓。胆大的陆晨初又放了一支窜天猴,龙则灵和丁露露拿着仙女棒把这除夕过得跟七夕似的,杨一鸣缩在院子的角落荡秋千,还不许我们嘲笑他胆小,而葛邵阳……诶老葛你小心点!别把我家院子烧了!”   张楚忙着去指挥葛邵阳,对面的镜头空下来,我观察了一番,发现他应该是把摄像头架到了他家别墅一楼的窗台上,视野里全是他家的院子,目测至少一百多平方,小桥流水秋千架,奢靡得不像话。我刚想腹诽他穷奢极侈荒淫腐化,谭瑾涵也上线了,告诉我们学校放了他们一天假,他们几个华人准备聚在一起包饺子。   那边的烟火总算放完,几个人冻得鼻子脸蛋通红,却喜滋滋地回到了室内。我看着这一张张年轻干净的笑脸,不禁慨叹年轻真好,那么的容易满足,喜怒哀惧都那么鲜明。我看过一篇文章,上面说人长大的征兆就是善于隐藏自己的情感,不再把什么都写在脸上了。然后我就觉得大人特别的可悲。开心了不能开怀大笑,难过了不能嚎啕大哭,就算心里怕的不得了都快要尿裤子了还要装作镇定自若的样子,被别人气得七窍生烟还要去陪笑脸,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别人的一句夸赞,说你成熟冷静吗?   而我虽然已经去二十几岁当了几年的“大人”,但却有幸“返老还童”,来到这一群年轻人身边,有时真的会彻底忘了自己的身份,而完全沉浸于这上天赐予的年轻活力里,过最简单快乐的生活。   “北京分会场”的各位总算安坐下来,抱着零食围坐在沙发边,决定开始玩游戏,真心话大冒险,谁抽到王牌就指挥别人说秘密或者做事,不想说或者办不到那就要喝酒。我说你们天时地利人和,可别玩老千蒙我。丁露露忙说不会的,我们是同床共枕一年半的交情,她一定和我站在同一阵营。结果第一局就轮到她做boss,我看她深情款款地看着龙则灵然后说那就请在座的L姓们来答题吧,心里一万只乌鸦飞过。   虽然丁露露表示在她心中我就叫“希希”是没有姓的,所以我真的只是躺着中了枪,但别的男孩子都幸灾乐祸说不许改,否则丁露露就要自己罚酒。我大义凌然说没事,不就是答题么,我答就好了,结果丁露露语不惊人死不休地问:“你们有喜欢的人么?”   众人异口同声地“切——”了一声,因为大家都觉得她问龙则灵这个问题就是秀恩爱的。果然龙大少眉目含情地看着她说:“当然有。”她自己又害羞地捂着脸坐到了角落里,然后大家就把目光转向陆晨初。此时我的内心是极度忐忑的,幸好屏幕可以少许地隐藏我的坐立不安,如果我在现场估计是要露陷。我既期待他有喜欢的人,又害怕那个人并不是我,倒不如等我再与他相处一阵,慢慢走进他依然空着的心。   在如坐针毡的半分钟安静之后,我只见陆晨初起身拿起了酒杯。葛邵阳忙拦住他说:“什么情况,你又不能喝酒。”陆晨初说这个问题他答不上来,就只能罚酒了。我看到他豪爽地一饮而尽,围观群众有惊呆的也有起哄鼓掌的,但我看不到陆晨初的微表情,没有办法分析出他究竟意欲何为。   我还沉浸在不解中,大家已经将目光转向我。杨一鸣说由于我远在千里之外无法受到监督,为防止我用开水冒充白酒,所以不可以当时罚酒,而要记到账上等我回了北京再喝。我说平时也没见你心思这么缜密,原来是把智商都用来对付我了,不过没关系,我不选择罚酒,我接受挑战。不就是喜欢的人么,我有呀。   众人睁大了眼睛,纷纷燃起了熊熊的八卦魂,争先恐后地问我那是谁,可别说父母亲戚,这可不算的。我说不好意思,这是第二个问题了。而且我刚刚百度了一下,真心话大冒险不是这么玩的,由boss直接点人来接受挑战那他的权力太大了,是应该由他任意挑选两个数字,而抽到这两个数字的人接受挑战。   所幸我们按照正确的规则再玩游戏之后,我竟一次也没被选中,否则他们再问我喜欢的是谁,我究竟是要说周杰伦还是林俊杰,这有点伤脑筋。最后我还特别好运地当了一次boss,刚好选中了陆晨初和张楚。虽然我对陆晨初的感情世界十分好奇,但看到他那醉眼朦胧的样子我也于心不忍,想必也问不出什么来,于是就让他俩大冒险分别唱首歌罢了。   陆晨初唱的是《一生有你》,都喝醉了还能唱得那么感人,他可真是天生的歌手。“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这一句听得我眼泪都快要落下来,我不想做他生命中的过客,而是要一生陪在他身边,可是老天会给我这样的好运吗?   到后来都没有什么人在听了,丁露露龙则灵肩并肩头靠头地看着窗外的烟火守岁,陆晨初半醉地靠在沙发上不省人事,葛邵阳和杨一鸣喝得脸红脖子粗地在比划争论着什么,可张楚却还是靠在摄像头边一本正经地唱着:“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 ☆、第四十三章   经过了除夕夜的真心话大冒险,我总感觉我们八人帮里面有点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可是丁露露还是每天和龙则灵约会并想着撮合我和陆晨初,陆晨初和张楚还是每天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的吸引全校女生的目光,偶尔还来一班给我投食,似乎一切又都没有变。   其间学校举办了一年一度的足球赛。因为三班男生太少,作为队长的陆晨初还来一班把龙则灵借过去当了外援。虽然三班最后以一个点球之差落败,但集聚全校女性目光的三大门面同时在一方绿茵场上奋力奔跑,这场景实在是太让人亢奋了,所以三班绝对是众人心目中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只有陆晨初一个人闷闷不乐的,并且声称明年一定要夺冠,否则他就不升学了。   陆晨初过生日那天,我们还欢天喜地地给他庆生。他说明年终于十八了,成年人就要干点成年人的事,到了那天我们一起去酒吧庆祝,大家都要来。我还嘲讽他说得好像自己没干过成年人的事情一样,在大家五光十色的表情中突然明白这句话有着很大的歧义,于是连忙解释道我是说你们喝了那么多酒还号称自己未成年,对得起为了酿造那些酒精而牺牲的小麦粮食吗?   日子一直平淡无奇,直到五月中旬的那一天,第一节下课铃声刚响我就瞥见陆晨初跑来了一班门口,可是黄岳清还在拖堂,他只能在外面不停地转着圈。直觉告诉我肯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否则他不会这么不淡定,所以黄岳清刚宣布下课我就立马冲了过去问他怎么了。他告诉我说张楚走了。我有点懵,我说走去哪儿了?他说出国了,去澳大利亚,现在估计已经在机场了。   过了这么久我几乎都要忘了其实张楚也是出国班的学生,本该高二就离开的,而他多留在我们身边的这大半年时光其实都是赚来的。我想都没想就直接对陆晨初说:“我们去机场吧。”仿佛之前脚伤成残疾人也一节课没落的人不是我一样,毕竟课每天都在上,可是张楚走了,就不知猴年马月才能重逢了。   俩人扭头就往外跑,可是门卫死活不放。我想到了装病,可是他说有病请去校医院,校医院治不了的请让校医带去校外医院。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结果陆晨初问我是不是真的很想去,违反校规校纪都没关系。我说我当了这么多年的乖学生,就是为了把初犯的机会用在刀刃上,况且黄岳清可舍不得开除我。陆晨初说好的,那你跟我来,我知道一条小道。   站在围墙前我才知道他说的小道原来是翻墙头。我甚至都没来得及观察他的路线,只见他灵活地一闪身就上了墙头,然后跨坐在上面向我伸出了手。我想也没想就把手交给了他,十指紧握的那一刹那我才反应过来,虽然公主抱过了好几次,但这是我俩第一次毫无障碍物的牵手,可却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出于友情,还是和别人的友情,想想也是有点奇妙。   一路翻山越岭总算走到大路上叫到了出租车,陆晨初一直打张楚电话他都没有接。其间陆晨初告诉我说今天一大早张楚竟然没有去他宿舍叫他一起去上课,他心生怀疑特地去了张楚寝室,竟然发现铁将军把门一个人都没有。他心想这小子搞什么名堂,昨天晚上临别时还突然给了他一个拥抱把他吓出一身的鸡皮疙瘩,今天就突然闹别扭不理他自己去上学了?结果他准备冲到班上兴师问罪,却发现身后的两个位置都空着。后来第一节课班主任来了,他才知道这小子竟然改了留学国家,一声不吭地跑去澳大利亚了。   我越听越觉得不可思议,于是掏出手机也给张楚打。嘟声都快结束了,那边终于接了起来,我劈头盖脸地骂道:“张楚你个狗东西是要死哪里去啊?我们说好要一直在一起的,你怎么一个人不声不响的就走了呢?”   我听到自己哭腔都出来了,虽然我并没有哭,只是感觉特别的绝望,而一个人在最无能为力的时候是哭不出来的。   张楚听到我的声音估计也吓坏了。我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一直都是乐呵呵的,连那次脚被砸得血淋淋的都没有哭过,唯一一次落泪就是送别谭瑾涵的时候了,估计他也没想到自己在我心目中的地位竟然能和谭瑾涵比拟,于是安慰道:“哎呀,林希,你别哭呀,我就是怕你们把分别的场面弄得凄惨兮兮,才这样不告而别的。”   我说:“不行,我们已经在来机场的路上了,好不容易翻墙头出来的。”   他说:“快回去好好上课,我还有五分钟就要进关了,一小时后就要起飞了,你们来不及的。”   我气得牙痒痒,说:“张大少爷您能不能别这么自作主张,这种事情和我们商量一下好吗?”   他在那边嘿嘿赔笑了半天,说只是觉得每天混吃等死太没有意思,想要去国外混出点人样回来见我们。   我说:“你这么讲那就太谦虚都不像你了,谁不知道你张大少爷衣着光鲜满身名牌,走到哪里都能把少女们迷得嗷嗷乱叫,打个篮球能让球场四周围上厚度一米以上的人群,而且还拿了国家二级运动员甚至可以保送啊?你还没点人样的话,那我们小老百姓岂不是要含恨而死了?”   他说:“你会和我贫了就表示没事了。我真怕你气得再也不理我了,那我是不是该放弃学业回来哄你。”   我说:“别了,你还是好好奋斗去吧,到时候我们七口人都指着你养活。你忙得满世界飞,和你开会和他洽谈的,我们就住在你家的大别墅里晒太阳打麻将斗地主。”然后觉得不解气,又加了一句:“还联合你老婆给你戴绿帽子。”   他答应得倒是爽快:“没问题!我养你们一辈子!不过绿帽子的事情,能不能高抬贵手?” ☆、第四十四章   挂掉电话,我和陆晨初只得半路折返。刚刚还热热闹闹的车厢突然陷入了极度的安静,感觉有些尴尬,于是陆晨初开口说,原本张伯伯张伯母还觉得张楚成天吊儿郎当不学无术没个正行的,如今他自愿去国外好好读书,也算是好事一桩,他俩应该倍感欣慰。我说其实我心里明白,如今的分离都是为了将来在巅峰相见,所以我不可能去责怪谭瑾涵还有张楚,但看着曾经朝夕相处的伙伴就这么一个个离开,去到地球的另外一边,心里还是不是滋味。   望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景象,我又一次的陷入了恐慌。都说毕业之后,曾经日日相对的一教室人,竟再无可能聚齐。而我们这几个人,这才到了高二,也已经星散天涯了。去年送走了谭瑾涵,今天又是张楚,我们八人帮聚在一起的越来越少,下一个又会是谁在何时离开?我不敢细想,只感觉有一双无形的大手,把我们按在了命运的□□上,而我们,只是再渺小不过的珠子。   再次回到班上也只是落了一节课而已。龙则灵特别见义勇为地为我打了马虎眼,我感激涕零。中午放学的时候陆晨初又出现在我班级门口,我悄悄问他糊弄过去了没有,他暗戳戳地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交给我一本笔记本。   我疑惑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他说:“这不是你的笔记本吗?现在你和张楚的位子都空了下来,老师说那我们这组后面的同学就分别往前挪一排,合理利用空间。完了以后,后排的同学坐过来的时候在你们的抽屉里发现了这本本子,以为是你落下来的,所以我就带过来给你。难道不是你的吗?扉页上有你的名字呀。”   我皱眉道:“不是啊,我从来没用过外表这么浮夸的笔记本。”于是就开始翻阅,果然在第一页见到了我的名字,但一看就不是我自己的字,倒是有点像张楚的笔迹。   翻到第二页我就懵了,因为上面贴了一张我的照片,而那个角度,一看就是当年作为我同桌的张楚,在我认真自习的时候偷拍的。而照片的右边,是他很具辨识度的狗爬字:“刚上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说:‘你们这个年纪,有喜欢的人很正常,但往往都是三分钟热度。不如每次想她,就默写一首诗,等到毕业的时候,拿着写满情诗的笔记本去找她,就算不能打动她,也能打动你自己。’我觉得这就是瞎扯淡,古诗那么难,估计我还没背完,就不喜欢她了。直到我遇见了你,林希,我想把全世界最美的情诗都送给你,我想让李白杜甫白居易刘禹锡苏东坡李清照都知道,我喜欢你。”   看完这段话,我拿着笔记本的手有点发抖,再也不敢去翻下一页,生怕他又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来。我悄悄抬眼看向陆晨初,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笔记本的内容,我的心彻底跌落谷底。   按理来说,被张楚这种实打实的“高富帅”表白,应该是一件挺让人兴奋的事情,更何况虽然他字写得丑,但这段话还是挺具有真情实感的,比那些在百度上抄来的段子好上千百倍。可是我心里牢牢地住着一个陆晨初啊,而陆晨初还是和他好到让别人怀疑他俩性向的发小。刚刚还可歌可泣的友情,怎么就突然变成了这种狗血的三角恋关系了呢?   这时陆晨初抬起头来,尴尬道:“那个,看来虽然不是你的,但也是给你的,你就好好收着吧。老葛叫我去踢足球,我就不陪你去食堂吃饭啦。”说完就准备走。   我连忙叫住他,因为我突然有一种预感,就是我现在一旦放他走,他就再也不会来找我了,我必须要和他解释清楚。可是这一切的变化来得太快了,我作为女主角也是被动接受,而那个策划了这场纷乱的搅屎棍,此刻正无忧无虑地飞在前往澳大利亚的平流层,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解释。   见我欲语还休,陆晨初回过头来微笑道:“你放心,我一个字都不会说的,连老葛都不会告诉。”见我依然一脸愁苦跟便秘似的,他又加了一句:“而且凭我这么多年的亲身体验,猪仔他的确不错,会好好对你的。” ☆、第四十五章   晚上回到宿舍,我早早地爬上床,躲在被窝里,借着手机的光线翻看张楚的那本“诗集”。看着他那东倒西歪却一笔一划认真写成的字,我能想象出他咬着笔杆抓耳挠腮拼命想要记起诗句的样子,有点好笑,又有点难受。   这一年多来我一直都把张楚当成最好的异性朋友,好到可以让我忽略他的性别,肆无忌惮地和他嬉笑打闹,所以便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对我也是一样的情感。有时我甚至会怀疑他会不会是我的情敌,否则以他在学校的受欢迎程度,找个肤白貌美的女朋友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何必单身这么久?似乎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对陆晨初图谋不轨,所以才成天腻在他的身边,让学校的一众腐女们以他俩为原型勾勒出太多缠绵悱恻的同人故事,而经常在他俩身边出没的我,也被当成一个不甚讨厌的电灯泡给无视掉了。倘若让她们知道了事实的真相,清楚了我们之间竟然是这样的三角恋,而我就是那个破坏了她们美好憧憬的贱女人(我的颜值远远够不上“狐狸精”的称号),我的好日子怕是要到头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出了一身的冷汗。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有人说过:“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喜欢上一个优秀的人,就要做好和他在一起后,被众人眼红讨厌甚至算计的准备,这是我来到这个学校之初就告诉过自己的。可是事情到了这一地步,我还有可能和陆晨初在一起吗?且不说我并没有自信让他喜欢上我,即便他像张楚一样对我一见钟情了,在得知这么多年的发小和自己喜欢同一个女人之后,他还可以肆无忌惮地表露心迹吗?   说到一见钟情,张楚竟然隐瞒了这么久,其间我还做过他的同桌都丝毫没有察觉,也是不易。不过如今谜底揭晓,我再去回忆这些年我们之间的一幕幕,竟发现也是有迹可循。比如他会和我开玩笑说:“那就以身相许吧。”比如我过十六岁生日那天,他跑遍北京城买来的冷烟花;比如除夕夜的那首《同桌的你》;比如……去年暑假借宿在谭瑾涵家时,半夜潜进我房间给我额头上留下一个吻的,果然是他吗?   这一年多来,我坦然接受着他对我的好,却完全没有发现这都是出于爱情,实在是混账。而如今我已经知道了这一切的缘由,却仍然无法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实在是混账透顶。一夜未眠,我最终决定不去装傻充愣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而是告诉他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之前我不知道他的心意,把他对我的好当成朋友间的互帮互助,那是我没心没肺;可如今我既然知道了他对我不是一般朋友的感情,而我又不可能给他同等的回应,却还肆无忌惮地享受他对我的好,那就是人品问题了。   趁着计算机课,我登上了□□,竟发现张楚的头像亮着。这刚到异国他乡不到24小时,正事儿不干竟然上网挂□□,如果是以前我早就开始教育他了,可是发生了诗集事件,我暂时没办法和他聊这些无关痛痒的小事,一心想要表明立场。   我原本想说:“同学,你是个过于优秀的男孩子,我配不上你。”想想觉得太假,删了。   我又输入:“我有喜欢的人了,咱俩不可能的。”又觉得太狠,删了。   想想又写道:“天涯何处无芳草,澳大利亚妹子好。”太不正经跟开玩笑似的,还是删了。   后来我百般纠结,又看到他亮着的头像,愈发难以启齿。直到整堂课都快结束了,张楚的头像总算暗了下来,于是我写道:“默写的诗词里面有错别字,我已经圈出来了,等你回来还给你。偷拍的照片就没收了,看在把我拍得还不错的份上,就不生气了,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然后一咬牙一闭眼发了出去。我觉得自己的态度已经写得很明朗了,至于要不要做这个鸡肋般的“最好的朋友”,就让他自己去抉择吧。而我自己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让陆晨初也知道,我是不可能和他的好哥们在一起的。 ☆、第四十六章   张楚走后很长时间,我都没在一班门口看到过陆晨初的身影。坐在窗边的那个星期,有时在下课突然感到有个身影遮挡住了光线,或者闻到了窗外飘来的食物香气,我都会满怀期待地抬起头,以为陆晨初和张楚又会出现在我的眼前,却每每不能如愿。   没过多久,上一届高三就轰轰烈烈地毕业了。虽然我们还想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没到九月一号正式开学我们就还是高二而已,但是学校并不给我们这样的机会。高考成绩尚未公布,学校已经迫不及待地让我们搬进了高三的教室,美其名曰提前进入备战状态。   班主任通知说,下午课后和晚自习前的晚饭时间搬教室,顿时一片哀鸿遍野。其实也就是一个书包几本书的事情,搬过去并不会占用几分钟时间,但是大家却打心里抗拒着,其实也只是如同鸵鸟一般拒绝接受自己就这么进入高三的事实。可是这世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只能被动接受的,比如时间流逝、花开花谢、相聚别离……我们能做的,只是铭记住曾经的最美。   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我来到了三班门前,看着这个承载了我们太多回忆的教室,在今晚之后就会成为别人的班级,为下一届的姑娘小伙谱写新的故事。我一眼就看到陆晨初的座位,上面放着他过生日时我送的足球型笔袋,还没有搬走。之前坐在我身后的姑娘,如今已经坐到了陆晨初的后排,正一脸迷醉地看着他的座位,不知在和同桌说些什么。   我就静静地站在窗口,看着这些曾经熟悉的脸庞,即将携手攀登更高的山峰,可是我却不在其中了,心里又有了些许的伤感,仿佛此时的南京城,有漫天的梧桐飞絮不停地飘落下来,伸出手却也捉不住。   正在伤春悲秋之际,突然感到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扭头一看只见陆晨初的笑脸,问我:“怎么?今天回娘家呀?”   我已经快一个月没能和他说话,甚至连这种近距离的见面都没有,让我有时不禁怀疑,那些我们曾经朝夕相处喜笑颜开的日子,那些他抱着我上楼时怀抱里的温度,是否只是我的南柯一梦。然而如今他终于出现在我的眼前,像对待多年挚友一般地和我打招呼,让我终于有了真实感。我多想告诉他,我希望这不是回娘家,而是来婆家。   不过我还是有着基本的理智的,我说:“这不是快要搬教室了么,最后再来追忆一下青春。”   我正想着怎么把话题转移到我已经拒绝了张楚上,却只听到他说:“哈,毕竟是你和猪仔做了半学期同桌的地方嘛,嘿嘿。”   六月的北京已经热起来,陆晨初脸上的笑容依旧明艳,我却感到刺骨的寒冷,把我的表情冻在脸上。曾经我唯一的拉郎配对象就是陆晨初,在宿舍姑娘们的调笑下我也丝毫没有尴尬,反倒乐在其中。如今被配上了别人,方才感受到“乱点鸳鸯谱”的受害者需要承受多大的伤害,更何况这伤害还是来自自己最爱的人。我心一凉,脑子一热,赌气的话脱口而出:“对呀,所以很值得纪念呢。”   一整个晚上,我都在为自己的冲动懊恼不已。或许原本陆晨初只是开玩笑地说了一句并没有走心的话,但经过了我这一回复,他还能把这当做一个玩笑吗?他会怎么去想我和张楚之间的关系呢?他会不会以为我正在网上和张楚打得火热,即便在不同的半球,有着颠倒的季节,我俩依然好得蜜里调油?我不敢再往下想,否则估计会忍不住抽自己几个耳光。可是别人或许根本没当一回事,我如果冒冒失失地再去解释那又越描越黑,我不禁在内心咆哮:“林希!你的智商都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碰到了陆晨初就没有了一点年级第一的样子?原本很容易解释清楚的事情,你却能够用一句话让自己陷在了这么一个进退两难的处境,真的很有能耐啊!” ☆、第四十七章   搬进高三的教室之后,我又许久没能和陆晨初打上照面。曾经听别人说过,失去了缘分的两个人,在同一个城市也不会遇见。说这句话的人原本是想告诉我,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都值得认真以待,却被我解读出了绝望的味道:我和陆晨初在这区区几亩地的学校里都无法相见,恐怕真的是缘分已尽了吧。   然而搬进高三教室后的生活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给我顾影自怜,虽然我们其实也只是高二而已,但教室后每天更新的高考倒计时牌,还是让人一进教室就莫名地紧张焦躁起来。   那一次期末,我并没能如黄岳清所愿地一鸣惊人,总分在年级只排到了第三。我妈对我的成绩极度不满,给我制定了严格的暑期计划。我刚一回家,就被没收了手机,扔进了书房,开始了比上学还要辛苦的暑假。   终于,在暑假结束我准备返京的前一天晚上,我的身体总算对苛政提出了抗议。那天晚上我总感觉口干舌燥,到了厨房拿起一瓶凉水就灌了下去,却愈发地感到头晕目眩,终于手上使不出力气,把水瓶跌落在地。“哐当”一声让我妈闻讯而来,却看到我像只煮熟的虾子,红彤彤地缩在厨房的角落,我妈赶紧一摸我的脑门,热得可以煎蛋了,用体温计一量:39.8℃。   我就这样轰轰烈烈地病了一星期,连十七岁的生日都是在家里的床上喝着药度过的。原本我还贼心不死地希望能吃一口蛋糕,却被我妈翻着白眼拒绝了,无奈只能把体温表倒插在我一日三餐唯一能吃的粥上,假装成吹不灭的蜡烛,给自己庆了个生。   想起去年生日的冷焰火、大蛋糕、火锅、越洋电话……这才过了一年的时间,我却一个人在千里之外的南京凄凄惨惨,真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我又想到陆晨初,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的生日;还有张楚,按说他倘若对我真的那么情深意切,即使做不成男女朋友,有这一年多宛若兄弟般的情感积淀,他应该也会给我送来祝福的吧。   思前想后,我趁着家人都已入睡,悄悄打开电脑登上了□□。   留言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群里是他们零零散散的聊天记录,并没有几页,而多数还是男孩子们约着一起上线打游戏的。   谭瑾涵在暑假期间给我留过几条,见我很长时间没有回复便嘲笑我说大才女又扎进知识的海洋里看不到岸了,顺祝我生日快乐。于是我回复说其实是期末没考好被我妈关禁闭了,并且感谢她在与我昼夜颠倒的美利坚依然能够准确地在我生日当天送来祝福。   丁露露问我怎么还没去报到,都没办法帮我庆生了。我哭诉了一下我有生以来最悲惨的生日,并表示明天就回去了,快准备好生日礼物迎接我。   而陆晨初却只是和葛邵阳杨一鸣他们大同小异的祝福语,连一句多余的问候都没有,以至于让我怀疑,他是否根本不知道我已经在南京死去活来地病了一个星期都没有去学校了。难道我们真的要沦落为这种只能在网络上礼貌问候,连对方近况都一无所知的“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吗?仍是校友的我们都已如此,等到一年后我们毕业奔向各自的前程,是否就再无瓜葛了?他会结识新的朋友,也终究会找到那个有幸与他相伴终生的另一半,或许他依然会带着少年的纯真与不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在通向辉煌巅峰的路上,但他的周围却再也不会有我的位置了吧。   自从我给了他关于“诗集”的回复后,张楚就再也没给我留过言,也没有在群里出现过,甚至连头像都没有亮起过。我宁愿相信他是由于学业繁忙而无暇搭理我们,几年之后衣锦还乡,即便不像玩笑开的那样用大别墅养着我们,也值得我为他骄傲。我不愿意去想他会由于我的拒绝而受伤,因为我记忆里的张楚一直都会阳光明媚地笑着,即使露出牙龈有点傻傻的,却依旧青春帅气得让人相信世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就像一件精湛的艺术品,即便明知自己无法拥有,却无比期待着它可以在这世上永存。 ☆、第四十八章   开学后没多久便又是秋游了。十几辆大巴拉着高三年级全体师生,浩浩荡荡地开了好几个小时,终于到了一座荒凉的山脚下。我不禁掏出了手机,想看看有没有河北移动给我发来的欢迎短信。这时导游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们说,这座山上有北京最灵的寺庙,虔诚请香的人愿望都会实现,特别是求金榜提名的,都能高中。   有同学对于学校在课堂上教育我们要唯物,课下却带我们来拜佛这种表里不一的行径表示了鄙夷,然而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同学还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决定来都来了不如一拜,毕竟谁都不想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   前两次秋游我都是和陆晨初结伴同行的,可我在山脚下混乱的人群中终于搜寻到他的踪迹时,却发现他正和几名我并不熟的男同学相约向山上进发。此刻我已没有理由去加入他们的队伍,硬塞进去也只会带来尴尬,于是便整理行装,独自一人前往山上。   上山前听到有同学说,他的姥姥是信佛的,所以对这里面的门道比较清楚。我们要去的这座寺庙,一般人都会在半山腰的大雄宝殿请香,然后就下山回家了,其实最最灵验的,是山顶上的一座小庙,那才是真正的有求必应。周围的人纷纷表示既然来了,他们都愿意去顶峰拜那个最灵的菩萨,可是那位同学又说了,知道这里的人少,香火并不旺,导致山路缺乏修缮,陡峭的很,更别提缆车这种高大上的景区项目了,爬到大雄宝殿已经累得半死,谁还有力气去山顶。   而我这人生来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格,既然听到了这番说辞,我是哪怕走破脚板底也要去到山顶小庙的。   经过大雄宝殿再往上已经逐渐开始人烟稀少,同学们几乎都已止步,我只能偶尔看到几间茅屋,仿佛西游记上妖精们的巢穴,让人脑补出好几篇恐怖故事。好在上山的石板路只有一条,让我没有迷路的烦恼,只需克服内心的恐惧与身体的疲累,不断向上即可。   终于,山路走到了尽头,一座小庙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身边并没有佛教徒,所以也没有耳濡目染到什么拜佛的规矩,只能凭借自己的一颗赤诚之心,跪在蒲团上,朝面前并不认识的神仙拜了又拜,许愿道:“希望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们平安喜乐。”   话音刚落,我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只听见一声“准了”在空荡荡的庙里飘来飘去,吓得我差点没有瘫在佛像前。等我终于镇定下来,方才发觉这说话的声音怎么这么像……陆晨初?   我终于睁开紧闭的双眼,就看到陆晨初一脸奸笑地出现在我面前。我连忙想要站起来打他以责罚他装神弄鬼的行径,谁料被吓软的双腿尚未可以直立行走,我一个踉跄,就要摔倒在地。好在陆晨初眼明手快地过来扶起了我,却不忘调笑着:“猪仔真是好福气,瞧你爬到这么高的山上来为他祈福。”   听了他的话我顿时满心的委屈。愿望里“我爱的人”明明是他,却被他自己硬扣到了张楚头上,难道要逼着我吐露实情?然而冲动是魔鬼,我总算压制住了内心的愤懑,对他说:“你别乱拉郎配了,我收到笔记本第二天已经告诉张楚我们只是最好的朋友了,后来我们也再也没联络过。”   我能感到陆晨初有点尴尬地说:“哦,其实我也只是开个玩笑,你别生气哈。”   我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接了一句:“没事儿,露露还经常拿咱俩拉郎配呢,我都习惯了。”   整个庙内的空气似乎都凝固住了,我能感到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陆晨初扶住我胳膊的双手依然温暖,我却没有胆量看向他,不知他会给我什么样的答复。会说:“这个配对不错,可以考虑有没有可行性。”还是会连忙松开双手发誓道:“丁露露真会乱点鸳鸯谱,我可从没有过这样的非分之想。”然后和我保持更远的距离? ☆、第四十九章   偏偏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外面传来了骂骂咧咧的声音:“陆子!你大爷的!帮我找生火的东西找到哪里去了?你……”我闻声望去,只见葛邵阳□□着上身,穿着一条大裤衩就出现在了庙门口,吓得我连忙尖叫一声捂住了眼睛,我可不想长偷针眼!   葛邵阳听见我的叫声后也惊慌得不知所措,两只手不知道要往哪里遮,恨不能变成千手观音的样子。过了一会儿,只听见陆晨初在我耳边憋着笑道:“你可以睁开眼睛了,老葛躲到树后面去了。”   我睁开眼睛长舒一口气,问葛邵阳在搞什么名堂,在佛像面前赤身裸体,可是大不敬。陆晨初告诉我他们刚刚上山的时候,老葛一个没留神掉进了泥地里,弄得满身的泥巴,只能把衣服裤子脱了,用山泉水洗个大概,而他在帮忙找火种烤干衣服的时候碰到了我,耽误了时间,估计老葛坐不住自己找过来了。   我想到葛邵阳掉进泥地里狼狈的样子就不禁幸灾乐祸起来,虽然如此还是看在这两年的交情上,决定和陆晨初一起下山去帮忙寻找火种。   然而走到一处泥地的时候,陆晨初突然兴奋起来,手舞足蹈地过去模仿道:“看看看,刚刚老葛就是在这里踩空了掉下去的!”我刚想嘱咐他当心,却见他“扑通”一下,自己也掉了下去。我都没能来得及伸手拉他,他就也摔了一身的泥。   看着用大包薯片遮住关键部位,一脸怨念地烤着衣服的陆晨初和葛邵阳,我不禁觉得好笑,又感慨万千。虽说都已经长得又高又大与成年人所差无几了,可在心理上他俩依然是十几岁的少年,仍旧怀着青涩的鲁莽在这世道里横冲直撞。既有着成年人思考复杂问题的能力,又怀揣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孤勇,所以少年的十七八岁,永远都会是最值得纪念的过往。   虽然我类似表白的话语被葛邵阳打了个岔便不了了之,我也因此无从得知陆晨初的心意,但这紧张的高三生活显然也不是谈情说爱的好时机,丁露露和龙则灵腻在一起的时间都越来越少了,我便安慰自己还是学业为重,等到高考过后再正式表白也不迟。殊不知有些事情,把握好了时机就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因为你不会知道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一旦溜走,一切都会发生什么样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你没能开口发出的疑问,会不会被种种因素压抑在内心,成为一辈子的心结。   期中考试后的那个周末,丁露露约我们一同去□□看日出。我们原本的八人帮已经只剩六人,而葛邵阳和杨一鸣却嫌上了高三之后觉都不够睡,哪还有精力起早去看日出,便义正辞严地推脱了,到最后成行就只剩我们四人。   为了方便凌晨出发,他们周六都回到了家中过夜,而我睡在了丁露露家,三点就起了床。我俩坐夜班公交到了长安街,和龙则灵陆晨初会合之后,四人便向□□广场进发。   十一月的北京已经开始降温,而这太阳还没出来的凌晨更是寒气逼人。龙则灵把外套脱下来要披在丁露露的肩上,可她死活不要。俩人推却了半天,丁露露急了,对龙则灵吼道:“我说不要就是不要,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究竟冷不冷?”龙则灵一把抓过她的手,愤愤道:“手都冻成这样了还不冷吗?究竟是我傻还是你傻?”   俩人争执的声音在空荡冷清的长安街回荡开来,显得特别激烈。我之前也见过他俩吵架,却总觉得这次并不是仅仅因为一件外套的事情,和之前的小吵小闹完全不同。   看着小两口吵架,我有些尴尬,求助般地望向陆晨初。他也已经脱下了外套,看到我瑟瑟发抖的样子便直接盖到了我的肩上,然后上前勾了龙则灵的肩,道:“好啦好啦,我们都快点走,脂肪燃烧起来就不冷了。”   我也赶紧上前挽起丁露露的胳膊,打岔说:“你看,国旗护卫队都快要出来了,我们得加快步伐。”   可是直到红旗被升上了旗杆顶上迎风飘扬,我们都没能如愿看到日出,因为那天是阴天,不久之后还下起雨来,让我们在毫无遮蔽的□□广场,被淋成了落汤鸡。 ☆、第五十章   从□□回来之后丁露露便开始发烧。有天放学龙则灵给了我个保温桶让我带回去给她喝了,那是他不知从哪里灌来的热腾腾的姜枣茶。回到宿舍见另外两个姑娘还没回来,只有丁露露一个人躺在床上,我便数落她说让你不听龙则灵的话,你看我同样也淋了雨,但是披了外套就没生病。你莫名其妙对人家发了那么大的脾气,人家还是给你送爱心姜枣茶。要知道龙大少可是人称冰山王子的,多少女孩子虽然爱慕他倾世的容颜,却由于他的冷酷望而却步,他唯独对你这么体贴入微,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丁露露估计已经烧得神魂颠倒了,在床上语焉不详答非所问地说刚刚和龙则灵在一起的时候,他说最想要一起做的事就是去□□广场看日出,因为每次看到五星红旗伴着国歌随着红日一同升起的时候,就会觉得如今的生活特别的幸福,而有喜欢的人陪在身边,那更是幸福得无以复加了。   我刚想说快喝了姜茶早点睡吧,在我面前秀什么恩爱,可丁露露话锋一转说:“之前我都推辞说看日出时间太早了,我起不来,所以一直拖着。现在好了,陪他去过凌晨的□□了,虽然没看到日出,但我已经尽力了,也可以心平气和地分手了。”   我刚想放下手中的保温桶,爬上她的床看她是不是烧糊涂了尽说胡话,只听她的声音悠悠地从上铺传来:“希希,我知道这样特别不好,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明明自己有一个这么好的男朋友,却还是移情别恋;明明知道你喜欢陆晨初,竟然还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他,我是不是特别的贱啊?”   拿着保温桶的手一抖,滚烫的姜枣茶就洒到了我的脚上,我都没有感到痛。丁露露的每个字似乎都是一把尖刀插在我的胸口,我的心上已经千疮百孔,根本无暇顾及脚尖小小的烫伤。   愣了半晌,我爬上丁露露的床,把装着陆晨初纽扣的御守给了她,替她擦掉满脸的泪水,对她说:“快别胡思乱想了,你好好睡觉,好好养病。这御守里有陆晨初衬衫上的第二颗纽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的。分手也好,换男朋友也好,等身体好了慢慢来。”   丁露露看着粉红色的御守,哭得更厉害了:“希希,你打醒我,骂醒我吧,就是别这样对我好。你隐藏了这么久,但我一直知道,你是喜欢陆晨初的,否则你怎么会珍藏这颗纽扣?高一的时候,他生病了,则灵告诉我说每天都有人往他们宿舍送粥,但却一直不愿透露姓名,结果后来我们宿舍就查出了煲粥的电饭锅。你最初选文科也是为了他吧,我注意过你看他的眼神,一直都是含情脉脉的。我明明一直都知道,却还是情不自禁地也喜欢上了他,我真的是个坏女人吧。”   我不知以自己的身份可以怎么劝慰她,只能说:“男未婚女未嫁的,谁都有爱上任何人的自由,但你要注意龙则灵的感受,毕竟这么多年他一直在真心待你,而你能伤害的永远都是爱你的人。”   她说正因为如此才要提出分手,因为她心中最爱的已经不是他了,再继续在一起既浪费龙则灵的时间,又对不起她对陆晨初的感情。   我无法理解这样的情感,毕竟我自始至终喜欢的也只有陆晨初一人,即便是重生之前喜欢的明星,那也是长大后的陆晨初。但是既然不爱就不要浪费对方的时间,这个想法和我不谋而合,我只能祈祷龙则灵有一颗强大的内心,不要在这关键时刻被分手打垮,影响自己的前程。   事实证明我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当晚丁露露发了短信要分手之后,第二天龙则灵便没有去上课。晚自习下课后陆晨初过来找到我,说龙则灵已经一整天没吃没喝了,一个人坐在床角发呆,仿佛老了四五岁。他问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想了一会儿告诉他说丁露露要分手。   在分手短信里丁露露只是说自己移情别恋了配不上龙则灵,并没有说移情别恋的对象是谁,我自然也无需告诉陆晨初,徒增不必要的麻烦。毕竟我们之间隐藏的情感已经够复杂了,任何人的处境都不适合替别人表白,否则只会越来越混乱。   陆晨初听到之后不胜唏嘘,他说一直都觉得他俩是标杆一般的存在,就是哪怕全世界的早恋都没有好结果,他俩也会是硕果仅存白头偕老的一对。可如今他俩就这么分手了的话,还让人怎么相信爱情?   我特别想告诉他,从前有个姑娘,特别喜欢一个明星,甚至为了救这个明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好在苍天有眼,她重生回到了年少的时候,竟然又喜欢上了年少时的这个明星,这个故事能不能让他相信爱情呢? ☆、第五十一章   当天晚上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并不是担心他俩分手后丁露露会变成我的竞争对手,毫无后顾之忧地开始追求陆晨初,而是想到龙则灵一蹶不振的样子就感觉有些隐隐的心痛。   可能是由于龙则灵沉默寡言的性格,让我与他并没有像和陆晨初张楚那样熟悉亲近,但在我心中,龙则灵一直是个早慧的孩子,每次都能用他超群的智商,客观冷静地分析、解决问题,仿佛他只是所有事件甚至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很少会有大喜大悲的神色表露出来。他凭借着超乎年龄的成熟,不断地为我、为我们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以至于让我们都忘了,其实他也只是个十七八岁涉世未深的少年,也会有青春期的躁动与彷徨。   或许他一直显示出云淡风轻的样子,只是因为遇见的小事都不足以能够触及到他的内心深处。就像常年身体健康连感冒咳嗽都没有的人,一旦生病,便是大病。而这一次的失恋,恐怕会让他病入膏肓。   我还没能来得及揣测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从失恋的伤痛中复原,却听到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来电显示是陆晨初,这么晚了给我打电话定是有急事,我便接起来压低声音问他怎么了。   话筒里传来他焦躁的声音:“我放学回来就没见到则灵,以为他出去散心了。可是现在宿舍都关门熄灯了他还没回来,打电话也不接,我怕出事。”   我借着窗外的月色看到对床的丁露露也没有入睡,正盯着天花板不知在想些什么。我决定暂时不把这件事告诉她。虽然她说自己最爱的已经不是龙则灵了,但俩人毕竟在一起度过了两年多的时光,那些回忆那些笑容都不会是假的,割舍不断的情感肯定还是会存在的,我听到这样的消息都已经坐立难安,而她一旦知道必定会要求和我们一同前去寻找,可她的身体尚未痊愈,这只会是雪上加霜。   于是我穿上了外套,独自一人翻身下床,轻手轻脚地翻窗离开了宿舍楼,和陆晨初他们宿舍三人一起在校园内开始寻找龙则灵。   一夜未眠,直到天空擦亮,我们寻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没能找到龙则灵的踪迹。思前想后,我无奈道:“你们回宿舍看看,万一他已经回去了呢?如果还是没有,那就还是告诉老师一起找吧。”   一整个上午,我常常有意无意地瞥到龙则灵空着的座位,内心就有一阵阵不安袭来。终于盼到放学,我准备去三班找陆晨初问问事情的进展,却听到同学们交头接耳:“诶,你听说了么?学校对面村子里的小旅馆里死了个人,据说还是我们学校的。”“听说死的时候赤身裸体的,还不知道死因是什么呢!”“什么?光着的?不会是……哈哈哈!”   我越听越觉得不安,却又在心里安慰自己不要听信这些以讹传讹的谣言,连忙跑到三班,却不见陆晨初的踪影。我赶紧掏出手机打给他,那边半晌方才接起,里面还有嘈杂的人声。我管不了太多,连忙问他怎么样了。他顿了一会儿,对我说:“则灵他,出事了。”   我赶到学校对面的时候那边已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警察封锁了现场谁都不让进去,附近的居民们却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地窃窃私语,在此刻都变成了想象力最为丰富的小说家,分分钟以小旅馆为背景勾勒出一篇篇略带□□却以死亡收尾的离奇故事。   不安的感觉再次袭上心头,我知道虽然很多人就爱红口白牙地污蔑他人,但有些传闻也不会是空穴来风。然而我却无条件地相信着,与龙则灵有关的事情绝对不会带有黄色,他可是个与丁露露接吻也能脸红到耳朵根的纯情少年。然而我无暇与他们争论,径直向陆晨初他们所在的角落走过去。   我急不可耐地问他们,龙则灵人呢?他们三个表情呆滞,见到我的时候嘴张开了许久都没说出话来,过了老半天还是陆晨初有气无力地说道:“在旅馆房间的浴室里,我们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没救了。” ☆、第五十二章   我和陆晨初他们站在旅馆楼下,茫然不知所措。虽然警察已经向他们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做了详细的笔录,也让他们回学校了,可大家都不愿意离开,似乎再等一会儿,龙则灵就会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依然风度翩翩地走下来,招呼我们一起回去上课。   一阵秋风吹过,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噤。虽然已经来了两年多,但我似乎依然还没有适应北京的天气呢,刚刚入秋而已,怎么就冷到了骨子里呢?   一辆锃亮的高级轿车开了过来,一看就价格不菲,在这破旧的居民区显得格格不入。汽车在我眼前停了下来,后座下来一对夫妇,衣着、发型、气质,举手投足间都能体现他们绝非鼠辈,但是俩人在秋风中互相搀扶颤颤巍巍的样子,却显得格外凄凉,让人不免心生怜悯。我看到他俩往警察的封锁线内走去,于是明白了,那是龙则灵的父母。   我最见不得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   我们这一代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含辛茹苦将我们从那么幼小的婴儿,拉扯成英俊挺拔的少年、亭亭玉立的少女。特别像龙则灵这样举手投足都尽显高贵,将一众少女迷得七荤八素的,一看就是家教严谨。他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还精通萨克斯和钢琴,又写得一手好书法,想必父母为了培养他下了不少的功夫。可如今眼看就要成年,大好前途在望,正如十八年前栽下的幼苗就要开花结果了,却在一夜之间枯萎,这么沉重的打击,怎是两位年近半百的长辈所能承受的。   我掉过头对陆晨初说,我们还是先回学校吧。陆晨初目光呆滞地点点头,张出一个“好”的嘴型,却没有发出声音来,而是盯着我身后某处愣在那里。我循着他的视线望过去,那是丁露露蓬头垢面地来了。   我连忙上去抱住她,我说:“露露你身体还没好,你这样……”说到这里我就语塞了,因为我本来是想说你这样龙则灵会担心的,可是现在这种状况,难道要我对她说你这样龙则灵不会安息没法瞑目的?   丁露露没有理我,只是一个劲地要往前走,嘴里嘟囔着:“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啊……”   我看她眼睛通红肿得老高,眼球里布满了血丝,可是却一滴泪都再流不出来。我不知道她是在什么情况下通过什么渠道听到的这个消息,但我想她的眼泪已经在那时流尽了。我说露露你别这样,虽然我们都不愿相信,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你这样只会让更多人心疼而已。   她还是要往警戒线里闯,她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连他的面都没有见到,你让我怎么相信他就不在了?他一定是埋怨我要跟他分手,所以故意躲起来要急死我的是不是?你们别帮着他骗我,找这么多群众演员跟真的似的,还拉什么警戒线。我现在就上去和他说,我不要和他分手了,我要一直赖着他,我还要和他结婚生小孩,他教孩子理科我教文科……你们倒是让我上去告诉他啊!”   刚刚都安静下来围观丁露露的人群又开始骚动起来,众人对着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可她毫不在意地一心要往警戒线里闯。旅馆老板模样的人拦着她不许她进,她张口就骂道:“你是哪根葱,凭什么拦着我?我是将来要和他结婚生孩子的人,为什么不能上去看他?”   老板嘴里很不干净,骂骂咧咧说现在的学生年纪轻轻不好好读书,尽想着来旅馆开房间结婚生孩子的,也不害臊。他碰上这么一个也是倒霉,影响以后的生意一定要让他父母赔偿。   丁露露听到他的话反而笑了起来,她说:“老板,演技不错啊!一会儿杀青了让则灵给你加鸡腿哈!但我现在真的知道错了,你让我上去和他认错好不好?”   丁露露说得我都快信了,好像这一切都只是龙则灵精心策划的一场闹剧而已,但他看到丁露露这么悲痛欲绝的样子,怎么忍心还不出现呢?   我正这么想着,就听到旅馆里传来一阵下楼的脚步声。 ☆、第五十三章   来人刚刚出现就一把将丁露露推倒在地,我连忙过去搀扶,抬头才发现那是满脸泪痕的龙则灵母亲。原先的高贵典雅在此刻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如今的她只是一个中年丧子的可怜妇人,有着满腔的怨气,想要撒在某个人的身上,而丁露露便是最好的人选。   她对着丁露露悲痛欲绝地说:“我当初就不应该对你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小的年纪什么都不懂,还要学大人谈恋爱。你们要是好好在一起共同进步也就算了,我儿子哪里配不上你,你要和他闹分手?害得他……”说到这里早已泣不成声。   丁露露瘫坐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手掌在地面磨出了血痕她也毫不在意,若是以前早就噘着嘴满世界找创可贴了。她看到龙母的言行,知道再也无法自欺欺人了,整个人仿佛被抽离了魂魄一般,过了老半天终于有气无力地说道:“您好歹让我见他最后一面吧。”   “你做梦!”龙母怒吼道,“我儿子活着的时候被你耍得团团转,死了还不能让他安息吗?你这楚楚可怜的样子是要装给谁看?我们永远都不会原谅你的!”   我不知怎么劝慰龙母,只想要扶起丁露露,可她甩开了我的手,让我们回去上课,而她自己要一直跪在这里,直到见到龙则灵最后一面。   我知道丁露露的脾气,一旦认定了的事情,谁劝都不会回头。就在我一筹莫展之际,陆晨初却站了出来,对龙母说:“阿姨,则灵不在了,我们大家都很悲伤,丁露露肯定就更难受了。可是这一切都只是个意外,您不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于丁露露,仿佛她是杀人凶手一样,这对她不公平。”   龙母听到这话愈发的生气了,她愤愤道:“公平?我对她不公平,谁又曾对我公平?对我尸骨未寒的儿子公平?你们这些小伙子,被这种稍微有点姿色的丫头片子几句话就哄得神魂颠倒,还自以为路见不平英雄救美,我真为你们父母感到寒心!”   陆晨初顶嘴道:“您能不能理智一点?则灵他不会愿意您对丁露露恶语相向的!”   龙母怒极反笑道:“你一个青春期的毛头小子教我这么个活了半辈子的人理智?我儿子愿意我怎么着需要你告诉我?”   眼看双方就要吵起来,葛邵阳连忙上前拉走了陆晨初,我和杨一鸣也跟在后面往外走。到了巷子口的时候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丁露露瘦弱的身体披着并不厚实的外套,在寒风中显得格外单薄,仿佛一阵风就能将她吹散了。我想,曾经那个美艳动人、爱撒娇,却又古道热肠的丁露露,怕是再也回不来了。但我没料到的是,那会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回学校的路上,陆晨初告诉我说,龙则灵是在旅馆浴室里触电身亡的。警察已经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现场没有遗书,龙则灵那么在意形象的人,死状却那么惨,应该也不是自杀,多半只是因为意外。房间里只找到了他的换洗衣物和剃须刀,可能是经过了昨日一整天的深思熟虑,龙则灵已经想明白了一切,决定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洗个澡换身衣服刮掉胡子,做更好的自己。可是恰巧,寝室淋浴房的地漏昨天坏了,龙则灵又不会愿意去公共浴室洗澡,便来旅馆开了房间,没想到……   我说:“如果事实情况是这样,那的确不该迁怒于丁露露,但你也要体谅一个刚刚失去爱子的母亲,那样指责她,她会更伤心的。”   陆晨初皱了皱眉头,说只是不愿意龙则灵在世的时候最亲密的两个女子,等到他不在了却闹得不可开交,而双方都是站在爱他的立场才这么做,这让人觉得很荒唐。   我不敢细想,他顶撞龙母的原因真的如他所说吗?还是只因为受委屈的是丁露露,让他忍不住便想要去保护她,为她鸣不平呢?我曾经的揣测难道都是对的?龙则灵死后,他的好哥们和前女友竟然发现彼此两情相悦,这才是最荒唐的事情吧? ☆、第五十四章   一整个下午,我都没能认真听课。原本信手拈来的解题方法,在此刻也都藏到了我的能力范围以外。我想拿着习题和往常一样去找龙则灵探讨,却看到他空空的座位,才想起再也没有机会了。   刚放学我就往校外走去,因为实在是担心丁露露的身体支撑不住。到了旅馆楼下,却发现人群已经散去,警车也已撤离,警戒线也没有了,一切都回到了最初的样子,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只有我们这些经历了生离死别的人才知道,我们都回不去了。   我刚想走进去,却发现陆晨初坐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指尖夹了一支烟,可是烟灰却已经很长,可见他已呆滞在这里很久了。我从未见过他吸烟,而这次想必是经受了太大的打击,想用尼古丁来麻痹自己的神经。不如张楚高大、没有葛邵阳壮硕,陆晨初走在他们身边一直都略显瘦小,如今一人蹲坐在这萧瑟的秋风里,竟像是个迷路的孩子,让人揪心。   我不知如何开口,只得坐到他的身边,让他别再这么孤单。过了许久,香烟烧完了,他终于发现了我的存在,喃喃道:“走了,都走了。”   看他抱着膝盖坐在我身边触手可及的位置,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讲述着似乎和我们毫不相干的故事,我特别想抱抱他,给他一点温暖与力量,但听到后来他说的话,我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这么做了。   我终于成了唯一一个知晓我们这群人当中所有爱恨情仇的人,可是为何心里却没有一丝丝的激动呢?当年在宿舍里和丁露露秦若萱八卦起来,我可也是眉飞色舞的呀!如今我却宁愿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张楚早就喜欢我,不知道丁露露爱上了陆晨初所以要和龙则灵分手,不知道陆晨初喜欢的是丁露露,却是因为一个那么荒唐的理由……   我一直都在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这份暗恋,觉得自己给不了他许多,就这么默默地在他身边陪他长大,我已经很满足了,所以不敢奢求其他、越雷池一步。殊不知,在我竭力隐藏自己感情的时候,别人却选择了大胆表达自己的心意,所以现实的走向就离我的预期越来越远了。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原本的“羞于提及”,变成“难以启齿”,最后无奈成为“说不得”,让我年少最真的感情,只能当做自己这辈子独家的记忆。   陆晨初说,他一个下午都无心上课,后来更是翘了最后一节自习课,翻墙头来到这里,刚好看到丁露露的父母也来了。父母责备她为了一个男人,衣衫不整地跪在小旅馆门口,真是有辱门楣,要把她带走。她却依然不死心地一定要见龙则灵一面,龙母也仍旧不愿放人。虽然警察最终发现是旅馆的电热水器漏电导致的意外事故,还将老板也带走了,但是话到了围观群众口里,就变得十分难听,甚至有人说龙则灵在旅馆叫了小姐,玩得太嗨,所以才会赤身裸体地死了。丁露露听到了,上前与人理论,说龙则灵要嗨也是和她,不会和其他的女人,把她父亲气得当即扇了她一个耳光,嘴角流血趴在地上半天起不来。他想上前搀扶,却挤不进围观的人群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丁露露被塞进了车里带走。临上车前,她父母还说,这学校是待不下去了,还是直接把她送去国外吧。   听到这里我已经心疼地不能自已。谭瑾涵出了国,和我们昼夜颠倒,联络渐渐少了;张楚更是杳无音讯,再也没有在□□上出现过;龙则灵去了另一个世界,再也回不来了;而如今丁露露也被带走了。毕业像歌里唱的一样遥遥无期,可是曾经说好不分离的人,怎么还没等到最后,就已经星散天涯了呢?   然而陆晨初接下来的话,却让我连疼痛都感觉不到了,只是有刺骨的严寒,让我在秋天的北京快要冻成了化石。   他说:“看到她趴在汽车的后玻璃上,露出那种绝望的神情,就情不自禁地像电视里的那些傻叉一样追着汽车跑。这时我特别怨恨自己为什么常常偷懒不参加足球队的体能训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车消失不见。其实我特别想告诉她,虽然则灵不在了,但我可以替他照顾她,可以连带他的那一份,加倍地呵护她,爱她。” ☆、第五十五章   等我晚上回到宿舍的时候,丁露露的床铺和桌子已经空了。粉红色的御守赫然挂在床边,我摘下来一捏,纽扣依然在里面,我知道在经历了这么多纷乱之后,她是彻底放弃了陆晨初。   转身发现蒋珺和秦若萱在收拾东西,我问她俩这是在干吗。蒋珺一脸严肃地说:“我听人说,丁露露八字太硬,会克身边的人。你看,龙则灵已经被她克死了。这个宿舍她住了两年多,我怕也有什么不祥之气,所以和老师申请调换了。”秦若萱也附和道:“是啊,希希,你也和我们一起走吧。”   我顿时觉得特别荒唐,破口大骂道:“蒋珺你读了这么多的思想政治都读到屁股里去了吗?东城区外国语学校高三年级文科第一名,竟然因为舍友的生辰八字而要调宿舍,说出去真要让全国人民笑掉大牙!”   蒋珺一直都是老实学生,估计从来没被人这么骂过,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秦若萱在旁边打着圆场,说:“希希你别这么说,这些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搬去新宿舍又没什么损失,何况丁露露都已经退学了,你何必一个人守着这间宿舍呢?”   我一眼瞥到了门上我们四人的合照,那是高一的时候,学校搞寝室文化大赛时照的。四个姑娘头靠头挤在一起,笑得跟四朵花儿似的,丁露露还特别肉麻地在上面题字:“永远的姐妹”,让我们因此获了个一等奖,但在现在看来却格外刺眼。我一个健步上前就把照片摘了下来,撕了揉成团扔在地上,歇斯底里地说:“都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什么姐妹,什么友情,都是狗屁。夫妻还大难临头各自飞呢,朋友算个什么鬼。”   夜里,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宿舍,想到下午陆晨初对我说的话,心里排山倒海地疼,整个人蜷缩在最厚的棉被里,依然抖得跟筛糠似的。   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他说,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和妈妈去北海公园玩儿,却一不小心走丢了。眼看太阳就要落山,小男孩急得哭起来,这时候来了一个小姑娘,问他怎么了。他说自己找不到妈妈了,小女孩便安慰他不要着急,让她的妈妈去岗亭找警察,自己留下来陪着小男孩。他们看着夕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特别的好看。小男孩便不哭了,还和小姑娘一同唱起了“让我们荡起双桨”。不一会儿,警察便带着他妈妈来了,小姑娘也和自己的妈妈回家了。快十年过去了,小男孩已经不记得小姑娘的长相,更没有问过她的名字,但他一直都记得小姑娘头上非常别致的小鹿发卡。他本以为再也不会见到那个小姑娘了,结果在到高中报道的第一天,居然就在一个姑娘的头上发现了一模一样的发卡。虽然已经过了很久,发卡也有些褪色,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毕竟那是一段曾经照亮过他整个童年的美好回忆啊。可他刚想上前询问,就听到舍友一脸宠溺地介绍说:“陆哥,这是丁露露,我女朋友。”   于是我问他:“那你觉得,小男孩心中一直念念不忘的,究竟是那个曾经帮他找妈妈的小姑娘,还是戴着那只小鹿发卡的人呢?”   陆晨初尴尬地笑笑:“这有什么区别呢,反正都是同一个人。原先作为‘朋友妻不可欺’,如今更是永远不可及了。”   似乎有一股浓稠的浊液堵在我的胸口,让我快要喘不过气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常会有人说:“我不告诉你,那是为了你好。”真的是这样。知道越多的人,往往要承受越重的心理负担。其实我想告诉他,丁露露就是因为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才要和龙则灵分手。我还想告诉他,其实那个小鹿发卡是在我小时候,我爸从国外带回来给我的,是纯手工制作,独一无二的。开学报到那天被丁露露看上,我就送给了她。曾经在后海帮他找妈妈的人,是我呀!   可是我什么都不能说。他和丁露露已经再无可能在一起了,我又怎能忍心给他希望,又让他绝望呢?而帮小男孩找妈妈的事情是我重生之前的记忆,不知是否和这个时空一致。唯一的“人证”丁露露已经找不到了,我现在跳出来认领只会有乘人之危的嫌疑。这种眼看触手可及却只能天各一方的痛楚,就让我独自一人承受吧,我怎舍得让我的挚爱一同分担? ☆、第五十六章   那一夜,我在床上不停地哭。想到宿舍也没有别人了,不会被谁听到丢脸,我便肆无忌惮地嚎啕着,不知过了多久哭累了就睡着了。   在睡着的那些短暂时间里,我不停地做着梦。梦见我爸把小鹿发卡送给我的时候对我说:“傻孩子,别总是那么大方,什么都送给别人,结果把自己的幸福都送走了。”我刚想问他幸福怎么送得走呢,场景就切换到北海公园的大白鹅船边,陆晨初说:“我叫陆晨初,因为头大,他们都叫我陆头儿。你叫什么名字呢?”我想回答他,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来。然后又到了宿舍里,丁露露甩着我的胳膊对我撒娇:“希希,我的好希希,你就把陆晨初和发卡一起让给我好不好?”我想说爱情怎么能像物品一样互相谦让呢?这时龙则灵来了,脸上满是哀伤,他说:“林希,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因为你的胆小,你的懦弱,你不敢表明自己的心意,才让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你以为自己像只鸵鸟一样躲起来,就能让大家都过上幸福的生活吗?你错了!正因为你一直以来模棱两可的态度,才让所有人都迷茫得找不到方向。”   然后我就醒了,一摸颈窝全是汗水。我并不害怕龙则灵出现在了我的梦里,即便现在他的灵魂出现在我眼前,我也不会胆小地退缩,只会上前对他说一声对不起,没能替他照顾丁露露。   我想到他在梦里对我说的话。一直以来我都是悄悄地暗恋着,悄悄地对陆晨初好,不说一句暧昧的话,不做任何逾矩之事;不奢求甜言蜜语,也不要任何回报,稍微亲密的动作与对话就让我乐不可支欣喜若狂。或许某一天,等他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我会痛快地哭一场,然后真心地祝他们幸福。可是我自以为不给心上人带来任何困扰的成全,反倒变为搅乱全局的罪魁祸首了吗?   想到这里我又忍不住继续流泪,哭着哭着又睡着了,然后又被破碎的梦境惊醒,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如同窗外的天色一样,亮了,又暗了。   因为当天是周六,并没有课,也不会有老师同学来打扰,我就在床上呆到天昏地暗。直到后来感觉一阵阵的晕眩,我才想起自己已经两天没有进食了。我穿了衣服准备下床找点东西填填肚子,可是往下走了一半突然小腿一软,整个人跌倒在冰冷的地面上。晕倒前我想的是:“老天请让我回到原来的时空吧,这种跌宕起伏的人生我实在是不想过了。干机械的工作、过无聊的人生、嫁不爱的人……我都认了,但请不要让这群孩子们承受这些本不该由他们面对的痛苦,好吗?”   然而老天岂会如我所愿,那事情就不会发展到这么混乱的地步了。我醒来的时候,依然还是独自一人趴在宿舍的地面上。宿舍还是空荡荡的,只是天色更晚了一些。我想到上一次晕倒的时候,身边还有陆晨初张楚对我嘘寒问暖,怎么刚刚半年的功夫,我就一个人僵卧孤村了呢?   我走到了校医院,对医生说:“您给我吊点儿葡萄糖吧,我刚低血糖晕倒了。”医生说:“嘿,你这小孩儿我也是头一回碰见,不好好吃饭,自己过来要求吊水。”我说:“医生,求您了,我啥都吃不下,您再不赶紧给我补点儿糖分,我就要死了。”   估计是怕我如果真死了学校免不了责任,这一个星期死两个学生估计连校长也要被请去喝茶了,校医给我检查了一下就真的送我去打点滴了。可是学校的护士技术有限,戳了三四针才找到血管,但我都没觉得疼。直到冰冷的液体流到了血管里,我才感到刺骨的严寒。我望着头顶的玻璃瓶,还有里面晃荡的透明液体,想到上周丁露露发烧的时候也是独自一人来吊水的吧,当时没有人帮她捂盐水瓶,她肯定也很冷吧。当她在身边的时候,我怎么就没能多陪陪她呢? ☆、第五十七章   周日的晚上,我在宿舍翻看手机里的照片,那是我们几个人一路走来的见证。我明知在如今的这种情况下,回忆当年的美好岁月,是一件对自己无比残忍的事情,但我依然忍不住要去看,想把那些曾经美好的时刻,全都牢牢记在心里。   我还把之前揉烂了的寝室合照捡了起来,展开摊在桌上。丁露露好看的笑容被照片上的褶皱弄得好像哭丧着脸,我觉得特别对不起她,却怎么都也抚不平。   这时我突然听到了急促的敲门声,连忙擦干了脸上的眼泪去开门,可是看到来人的那一刹那,我的眼泪却比原先的更加磅礴了。   我竟然看到了谭瑾涵,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我的宿舍门前。看着她熟悉的脸庞,我感到特别的不真实。可是直到我拥进她的怀中,把眼泪鼻涕全都擦在她不知花了多少刀买来的衣服上,闻到她身上那股让我安心的香味,我终于相信,她是真的回来了。   后来她告诉我说,她在周五的时候听说龙则灵出事了,丁露露也走了,就想到我一个人肯定特别难受,于是就搭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回来陪我。虽然呆不了几天就又要走了,但她只是希望,我在最孤寂的时候,身边能有个说话的人,不要把一切的悲伤都埋在心里,让她放心不下。   我自幼没有兄弟姐妹,就连堂房表亲也很少走动,所以一直不知道和同龄的亲戚相处会是什么感觉。可是此刻我却觉得谭瑾涵特别像我的姐姐,亲姐姐。可惜我没能遗传她的品格,没能像她对我一样的对丁露露好,而且再也没有机会弥补了。   后面的一个星期,她一直住在我的宿舍,每天拉着我还有陆晨初他们去食堂,和我们讲她在美国时发生的故事,逗我们开心。她说逝者已矣,我们要连带他的那份一起幸福,他才能走得安心。龙则灵还没有下葬,他会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些让他牵挂的人,可如果我们天天愁眉不展,会影响他去天堂的。   在谭瑾涵的开导下,我们的脸上逐渐有了笑容。我以为我在这个时空的一切纷乱都已终结,终结在龙则灵丧命的那个旅馆楼下,终结在丁露露一句话没留就消失的那天,终结在她们留我一人在这空荡荡的宿舍时。眼看冬天就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等到了春暖花开,一切都会好起来吧。   我们原本都已经请好了假,去龙则灵的葬礼,送他最后一程。可是那天一大早,黄岳清突然找到了我,把我叫去了办公室。我刚进办公室就说:“黄老师,您有什么话能不能等我回来再说。这是最后一次能看到他了,我不想缺席。”可是看到他办公桌前那个人我就愣住了,那不是我妈么?   我看着她一边抹眼泪一边说话,仿佛在讲着与我毫不相关的故事,可是这么傻的事情,怎么就发生在了我身上呢?   我妈说,两年前,她在北京工作时认识的生意伙伴的朋友介绍说,可以把我的户口转来北京,上外国语学校,还有保送的名额,只不过要稍微花点钱。   黄岳清在一边插嘴:“有些省会的外国语高中的确是有保送名额,但是北京的都没有的。”   我默默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说:“您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怎么这么容易就上当受骗了呢?他要了多少钱?”   我妈吞吞吐吐道:“二十万。”   她说,虽然二十万也不算个小数目,但是如果能为我买来一个美好的前程,这钱花得也算值。但是怕我产生心理负担,她就没有把实情告诉我,甚至连我爸都不知道。直到前一阵她拿着那人给她的我的户口本,去派出所咨询我这种情况应该在哪里办理身份证,才被告知原来那个北京户口竟然是假的。   我一直以为那些号称“你儿子在我手上”、“你的账户涉嫌洗钱,请把钱转到我们提供的安全账户上”、“你中大奖了,不过需要先缴个税”的诈骗,都是忽悠没文化却又梦发财的人的。没想到我妈这种高级知识分子外加老江湖,竟然也有阴沟里翻船的一天,果然还是因为起了邪念,试图利用很少的付出换得巨大的回报,让诈骗犯有机可乘。   我安慰她说:“没关系,不就是二十万么,你也是关心则乱。大不了以后咱们省着点儿用钱,我也不出国了,毕业后就找个工作,一两年也就挣回来了。更何况我也没指望保送,我这常考年级第一的,黄老师还指着我考个北京市状元呢。”   我妈哭得更厉害了,她说:“可是你没有北京户口,就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了啊,你得回江苏!” ☆、第五十八章   办完转学手续从办公楼里出来,我看着阴沉沉的天空,感觉这个十一月就是老天和我开的一个玩笑。荒唐的事情一桩又一桩地砸在我身上,我来不及躲闪,早已遍体鳞伤。   我对我妈说:“一大清早从南京赶过来,又忙了小半天,你也累了,先回宾馆休息吧。明天就回家了,我最后再看看这个校园,看看北京。”   送走了我妈,我走在已经陪我度过了两年多时光的东外校园里,看着这些见证了我们成长的一草一木。曾经我们耀武扬威、横冲直撞,自以为是被上天眷顾的少年少女,便肆无忌惮地嬉笑打闹,透支了太多的幸福。   那个楼顶,是我们八人还在高一时,喝着橘子汽水,看着最后一次返校的高三学长学姐,慨叹毕业遥遥无期的地方;那个教室,是我、张楚还有陆晨初同窗共读半学期的地方;那个角落,是他们为我庆生,点燃冷焰火的地方;那个食堂,是我们常常聚在一起,分别挑拣自己爱吃的菜到各自饭盆里,有时还争抢“打架”的地方;那个足球场,是陆晨初张楚龙则灵奋力奔跑,而我和丁露露她们在场边摇旗呐喊的地方;那个操场,是我每每做到体转运动,一回头就能在人群中搜寻到陆晨初踪迹的地方;那个池塘,是我和陆晨初一起滑冰、看烟火的地方;那个广场,是我俩参加圣诞园游会的地方;那个图书馆,是我俩每月都要去借阅共同喜欢的那刊杂志的地方;那个墙头,是我俩手牵手翻越出校园去送张楚的地方……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这个世界呆了两年有余,认识了这些出生入死的朋友,也和原先那么遥不可及的陆晨初,有了这么多美好的回忆。可是顷刻间,我就要远离这一切了,仿佛这只是一场梦境,而等待我的现实,又会有多么灰暗呢?   我最终还是去了龙则灵的墓地。那片公墓很大,我问了管理人员,寻了很久,才终于找到了他的位置。送葬的人群已经离开,墓碑旁还有几束略微枯萎的花。龙则灵的遗照也很英俊帅气,那是他再也不会老去的面容。我想,这样也好。我们都对时光的逝去束手无策,但好歹有一个人,永远地留在了青春的岸上。等我们都垂垂老去之时,他依旧有着十几岁少年青涩的容颜。   我突然想到以前丁露露说过,有人求婚时问对方:“你愿意把名字写在我的户口本上吗?”真是朴素而直接。龙则灵白了她一眼,说写过了户口本也可以离婚再移出来的,还不如直接问:“你愿意死后与我葬在一块儿吗?”丁露露还嘲笑他果然是理科生不懂浪漫,但我想那时候的她肯定是愿意的。毕竟金婚也就在一起五十年而已,而合葬是可以彼此纠缠到地老天荒的。可是如今我看到龙则灵的单人墓穴,根本不会有丁露露的位置了。那些曾经许过的诺言,也随着我们的生离死别,一同消散了吧。   后来我又坐着公交车,去了北京游乐园、北大、□□,甚至陆晨初家楼下,还有我受伤缝针的那家医院。可是北京太大了,我们的回忆飘散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岂是半天时间就能拾回的。   那天我很晚才回到宿舍,谭瑾涵连忙问我去哪里了,没有去葬礼,电话也不接。她还告诉我说,葬礼上又有人口无遮拦乱传谣言,说龙则灵的死因很黄很暴力。结果陆晨初听到了,立马火冒三丈,和那人扭打在一起,把自己的嘴都打破了,还流了不少血。可是龙则灵妈妈却觉得他们都是来砸场子的,不分青红皂白连陆晨初一起赶出去了。   她说龙则灵妈妈怎么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不明事理,我告诉她说:“明不明事理和年纪是没有关系的。你看,老天都活了千万年了,不是依然放着作恶多端的坏人不去惩戒,尽折腾我们这些与世无争的小屁孩么?”   她以为我还在说龙则灵丁露露的事情,过来抱着我安慰我说:“没事儿,没事儿,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说:“可我怎么觉得明年春天那么遥远,再也不会来了呢?” ☆、第五十九章   得知我第二天就要远离这方土地了,谭瑾涵当晚挤上了我那张宽一米的单人床,两个姑娘在这让人瑟瑟发抖的北国之秋抱团取暖。   “明天叫上小陆老葛去送送你。”   “还是算了吧。去年你走的时候我们没能去送,张楚悄悄离开也没来得及,这回龙则灵、丁露露,也都没能好好道别就走了。或许是命中注定我们之间没有道别,这样就可以自欺欺人地觉得依然还在彼此身边。”   “说得也是。反正也就半年时间。等高考结束了,我们一起回来看北京奥运。完了以后大家都报北京的大学,还是可以一起闯荡江湖。”   听到谭瑾涵的话,我有一瞬间的恍惚,因为我想到了爱说“完了以后”这句口头禅的陆晨初。高考的确已经近在咫尺了,但是即便我半年之后回来了,一切还会回到最初的样子吗?我还能再见到他吗?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我就轻手轻脚地起床了。拉着行李箱走出寝室前一秒,我听见谭瑾涵在床上啜泣了一声,虽然她已经努力地压抑了。我并没有回头,因为我知道越久的告别只会带来越多的伤感,所以我们不说再见。   我拉着行李箱,站在学校对面的公交站台上,看身后缓缓升起的朝阳逐渐照耀在学校的红字招牌上,想到两年多前,我是多么激情洋溢地来到这里,一心想要创造出一个浪漫、热血、拼搏、难忘的青春。可是如今,我却只能独自一人灰溜溜地中途退场。当初想过的几乎都实现了,我却没有猜中会是这样惨痛的结局,倒不如不走这一遭。   接上我妈到了候车室,我掏出手机想要看看时间,才发现有了十几个未接电话,几乎全是陆晨初打的。我一心想要守护他、为他排忧解难、不给他带来困扰与麻烦,临走了却要让他着急一次,这个“粉头”当得实在是太不称职。我闭上眼睛仿佛就能看到他皱着眉头一脸焦虑、急得团团转的样子,那是我万万不愿发生的,于是我连忙回拨过去。   电话很快被接通,那是陆晨初焦急的语气:“我们到了,你在哪里。”他的声音混在周围嘈杂的人声中,但我分明听到了机械的广播音,在空旷的大厅回荡,再通过话筒传来:“前往上海的旅客请注意:您乘坐的CA1835次航班将在7点25分截止办理乘机手续。乘坐本次航班没有办理手续的旅客,请马上到7号柜台办理。谢谢!”   我有点哭笑不得,我说:“我在火车站啊。”   我听到陆晨初低声咒骂了一句,于是安慰他说:“没关系,高考结束后我会报北京的大学,半年后我回来了嘛。”   那边停顿了一下,说:“那你回去后,我们□□、电话常联系。”过了一会儿又补充了一句,“照顾好自己。”   听到这句,我的眼泪又快要出来了。这些年来陆晨初对我的好,又一一浮现出来。那个因为我磨破了脚而把我背在身上的陆晨初,那个陪我过圣诞的陆晨初,那个抱我上下楼的陆晨初,那个把自己的外套系在我腰间遮住裤子上殷红的陆晨初,那个跑来一班给我送早饭的陆晨初……那个全世界最好的陆晨初,再也不能在我身边陪伴我、照顾我、帮助我了呢。   我连忙说了一句:“好的,你们也是,我先检票了。”就草草挂掉电话,因为我担心再讲下去,我会舍不得离开,会死皮赖脸地留在北京、留在陆晨初身边,什么高考,什么前程,统统见鬼去吧。可是看着身边几乎一夜白头的母亲,我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做。   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北京,我想到在物理课上学到过,如果我们的速度超越光速,那我们就能回到过去。我有幸体验了一次重生,却依然无能为力地看着所有的一切变得一团糟,也再没有机会回到两年前重新来过,只能从那个光怪陆离的梦中走出来,回到家乡,回到最普通的生活。 ☆、第六十章   新学校实行非常严格的军事化管理,不给带手机入校。最后关机前我给大家群发了一条短信:“血缘是无法选择的,但朋友却是我们自己选的亲人。我从来不是个自信的人,唯一引以为豪的就是能幸运地被你们选中。虽然现在的我们都分离了,可是依然要感激上苍,让我遇到你们,否则青春将是多么的了无生趣。”我也给丁露露和张楚发了,虽然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看到,但我终于明白有些感情不能一味地压抑于心,而要说出来,让别人知道。   看着手机的关机动画,想着我发给他们的内容,我又忍不住难受起来。果然文字是可以蛊惑人心的东西,而我作为作者竟被反噬了,也是火候不够。看来北大中文系、作家的梦想,还是很遥远吧。   2007年的北京并没有很多的雾霾,但还是有很多人觉得那里的空气没有南方清新。然而我记忆里的北京,永远是晴空万里、风和日丽、阳光灿烂、莺飞草长……可如今抬头望望新学校上方阴沉的天空,却是那么的让人胸闷、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我按照学校的规定,六点钟起床、晨跑、早读,每天的课程只有高考的几门,一周上六天半的课,一个月最多只有两天可以回家,一周一小考,一月一大考。下课时也不会有同学出去活动、闲聊,只是在教室里写着做不完的卷子,连上厕所都会一路小跑,排队时也要拿本英语书背单词,否则就好像犯了天大的错误一样,要为全世界所不齿。   意料之中的,我的成绩一落千丈。经过了几次考试与排名,老师对我说,顶多考个普通一本吧。原先轻轻松松就能被寄予拿“状元”的厚望,却在瞬间沦落为拼命学习也只能混得个“中等生”的头衔,这种落差让我愈发的愁苦。   更令我抑郁寡欢的是,大家都忙着学习,同窗之情本就淡薄,而我又是个插班生,还是想要钻高考政策的空子未遂而回来的,更是受尽了冷言冷语。   那一年的冬天刚好气候严寒,很多省份还发生了雪灾。寒冬腊月的时候,我冻得瑟瑟发抖,却收到了来自舍友的嘲弄:“你不是在大帝都呆了那么多年吗?都成北方人了,居然还嫌南方的冬天冷?”此时我特别怀念北京的暖气,以及我宿舍的姑娘们。其实蒋珺和秦若萱要搬宿舍也没什么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怎么就和她们发了那么大的脾气呢?我一直以为自己重感情、讲义气,但仔细想来,其实一直都是他们在迁就我,我才是最任性的那一个啊。   终于熬到了过年。虽然只有七天的假期,还要完成厚厚的一沓试卷,但想到可以回去与他们联络,我就特别的开心。然而回到家才发现我妈已经把网络报停了,而看到她看我成绩单时凝重的神色、紧锁的眉头,我也再没有胆量去和她要我的手机。   一家子围在电视前,看着人们穿红着绿地讲着不好笑的话要把大家逗乐,而我被窗外的爆竹声声,搞得心烦意乱。都说“每逢佳节倍思亲”,我坐在有着血缘的亲人身边,挂念着北京的那群伙伴,因为他们也是如同家人一般的存在。去年视频放烟火、玩游戏,一切都还历历在目。如今我终于明白了张楚唱《同桌的你》的深层含义,也了解到陆晨初被问到“有没有喜欢的人”时为何宁可罚酒也不说,可是一切真相大白的代价却是我们的分离,这个交易实在太不划算,老天真是最大的奸商。   等到家人都上床睡觉了,我终于没能忍住,悄悄跑到了电话机前。我这时才发现,自己所能背下的手机号码,除了爸妈的,竟然只有陆晨初的,不过这也足够了。   可是“嘟——”声一直响到自动挂断,那边也没有人接听。我不甘心,打了四五次,却依旧没有任何的动静。我猜想,可能是那边的爆竹声太响,他没有听到吧,等到空闲时看到手机的来显,上面是南京“025”的区号,他应该会想到我,回拨过来的吧。   可是整个春节假期,我密切关注着家里的电话,却完全没有任何动静。   陆晨初,难道这么快,你就把我忘掉了吗?都说只有loser才爱回忆过去,那么注定要成为人生赢家的你,早就把我们的回忆抛到脑后了吗? ☆、第六十一章   就在如雪花般纷飞的试卷里,在一支支用完的笔芯下,在一场场天昏地暗的考试中,那个最难熬的寒冬也终于过去了。然而春天到了,一切却并没有像我之前期盼的那样越来越好。我依旧独来独往,无法融入身边的同学,成绩一直在一本线左右挣扎着。   南京街头的行道树是法国梧桐,据说是当年宋美龄的最爱,所以□□就让人栽满了一整个金陵。我想我永远也无法理解这种大手笔的浪漫,以及烽火戏诸侯那种帝王的示爱方式。   之前在东外的校门口有一家煎饼铺子,是夫妻二人开的。老板总能记住女客户的各项要求:“不要葱花,多放香菜,加里脊,加蛋……”而老板娘却对男客户过目不忘。俩人还因此常常拌嘴、嫌弃对方,我却沉醉于这种细碎的幸福里,觉得浪漫得无以复加。   不过说到底,我厌恶有钱人秀恩爱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他们做这些事总是损人利己。周幽王为了褒姒戏弄了诸侯,唐玄宗为了杨玉环折腾了骑兵送荔枝,□□为了宋美龄弄得每到开春满城飘絮,我们学校则更是重灾区,而我只能每天被呛得泪流满面、喷嚏连连。   那天我去开水房打水,可能是因为在路上经过梧桐树下时吸入了飞絮,喷嚏一直打个不停,我感觉自己的腹肌都要练出来了。这时身后竟然传来一阵嬉笑声,我不禁在心里暗暗咒骂道:“有什么好笑的,孤陋寡闻没见过别人犯鼻炎吗?”   我刚想着等我喷嚏停了睁得开眼,一定要看看这猥琐男的长相,此刻居然有一张餐巾纸递过来。我也懒得和他客气,心想就当做是为你嘲笑我而赔罪吧,便接过来擦擦震出的眼泪,然后特别没有形象地大声擤了鼻涕。等我做完这一切抬头看向这餐巾纸的主人时,却顿时傻了眼。圆圆的眼睛滴溜溜转,显眼的招风耳像个小精灵似的,个子却又特别高,和这张娃娃脸一点都不搭——这不是我重生前的好友李子曦吗?   我盯着他的脸,觉得这不像是一个二十五岁成年男性该有的容貌。可是我重生前和李子曦混在一起将近三年,也并没有感觉他的容貌发生了什么改变,那如今站在我眼前的,究竟是多少岁的他呢?   可能因为我盯了太久,只听到他对身边的男生说道:“你看,又一个为我容颜所倾倒的。”   我懒得理他的冷笑话,伸手就要上去捏他的脸,看看这是多少岁的肌肤弹性。可他连忙双手交叉护在胸前,后退一步,皱眉道:“你干嘛?非礼啊?”   我一脸纳闷:“李子曦,你傻啦?我是林希呀!你,是穿越了还是重生了?”   谁料对方答道:“什么林东林西的,虽然我爱看穿越小说,但你别想借此靠近我侵犯我,这点节□□作为校草还是有的!”   语气和我所熟悉的那个李子曦一样的欠扁,但他怎么提前了四年多出现呢?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可是上课铃声打响了,我只能带着满脑子困惑,离开了依然神叨叨地保持防御姿势的李子曦身边。   然而几节课后,我再去开水房,却又碰见了他。他还主动过来搭讪:“诶,那个,同学。你刚刚说,你也喜欢看重生、穿越文吗?那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推荐啊?我最近闹文荒了。”   我白了他一眼:“我不叫‘那个’,我叫林希!其实我看得不算多,一时也没办法给你推荐。”看到他垂头丧气的表情,我又于心不忍道,“不过我有一个重生的故事,不知道你要不要听。”   李子曦连忙点头如捣蒜,可我觉得需要给他打一寄预防针:“可是故事有点长,而且可能不是美好的结局。”   李子曦眨巴着眼睛说:“没关系,故事长,你就每天给我讲一点。不是美好结局,这才真实嘛。”   我虽然在心里数落他,看匪夷所思的重生文还要求现实,真是难伺候,但李子曦作为这个学校里唯一一个能和我讨论学习以外事物的人,却是我灰暗的高三生活里最后的亮色。 ☆、第六十二章   之后的每一天用餐时间,李子曦都屁颠颠地过来找我讲故事,让我感觉自己仿佛养了个巨型幼儿,只不过把讲故事的地点从床头改到了食堂。而这个学校的女生虽然一心向学,但总归也需要帅哥养眼。可被她们瞻仰了三年的帅哥身边,如今却总有一个极其碍眼的我,导致她们给了我更多的白眼。而我由于在东外时,每天徜徉于有口皆碑的三大门面身边,来到这个学校后,对她们偶尔提及的“校草”没有任何的兴趣,导致与李子曦相认的时间推迟了好几个月,也是造化弄人。   不过我不在乎这些无关紧要的人的目光,依然讲给他听:从前有一个大龄剩女,没什么兴趣爱好,工作也是混吃等死。唯一的执着就是追星,结果却在追星途中发生意外,竟然重生回到了她偶像的高中时期,开始了一场盛大的暗恋。   然后我就把我们高中时期的故事一件件地说出来。以前学文科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记性不好,记不住政治的得分点、历史的大事件。可是如今我才发现,过去发生的每一件事情,竟然都无比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是因为付出了最深的感情,才那么难以忘却吧。   故事里的人物,我都用了实名,反正李子曦也不会认识远在世界各地的他们。不过我自己的名字却用了化名,因为我不想让他觉得我像个祥林嫂一般,每天叨叨的竟然都是自己的悲惨遭遇。慢慢地,我竟觉得自己仿佛在讲别人的故事。北京的蓝天、东外的草地、他们的笑脸……都遥远得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在讲故事的同时我也确认了他就是我所熟悉的那个李子曦,但他却没有穿越或者重生,只是安安稳稳一帆风顺地在这个时空长大,并且由于智商超群,成天游手好闲也能名列前茅。这让我想到了同样机智过人的龙则灵,不知他俩对弈会是谁胜。可是想想我又摇摇头,因为发现这再也不可能了。   我讲到“龙则灵”这个名字的时候,李子曦还特别不屑地说:“这作者起的什么破名字,这小说难道叫《陋室铭》吗?有龙则灵?”   我笑了。我特别希望龙则灵只是一个作者虚构出来的人物,没有那么鲜活地存在于这个世上、在我的身边,那么他的离去也不会带来这么多人的痛苦了。他那很难找到的墓地,会有一直把他放在心上的人经常去献花的吧;墓碑上的黑白照片,一定不能被风吹雨打变得模糊不清啊。   故事讲到最后,龙则灵死了,张楚消失了,丁露露被带走了,女主角也回家乡了。李子曦愣了半天,张口问我:“这就完了?”我说:“完了呀,还能怎样?大学的恋人都是毕业即分手,这种异地高中的暗恋,能有什么好结果?”可是李子曦却说:“这都什么年代了?北京都要开奥运会了,异地恋、跨国恋比比皆是。只要有心,总会重逢;只要有爱,就会相聚。哎哟妈呀我居然出口成章了,作文老师会多给我几分的吧。”   看着李子曦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样子,我无比期待着借他吉言,与那群朋友们再遇见。可是陆晨初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给他打电话,竟然发现已经停机。当初还说成人礼要去酒吧嗨,这些随口说出的话,也只有我这种活在回忆里的人才会念念不忘吧。毕竟曾经沧海难为水,和他们度过了那么美好的时光,早已花光了全部的运气,还有什么资格去奢望未来?   有时我看到足球就会愣在那里。我会想到那个在绿茵场上奋力拼搏的陆晨初,不知今年的校园足球赛,三班有没有终于夺冠,让他完成在校期间最大的愿望。   有时我会路过在小树林悄悄相会的男女同学身边,他们有的惊慌失措,有的对我虎视眈眈,生怕我会向老师打小报告。但每当这时我就想到当年的龙则灵和丁露露,想到了这对被陆晨初当成早恋标杆的苦命鸳鸯,心里便只有祝福与祈祷了。   四川大地震的时候,我正和李子曦在十楼的图书馆借书。虽然南京和汶川相距甚远,但我们在几十米的高楼上,还是能够感到震动。   地面刚开始摇晃的时候,李子曦特别困惑地问我:“我怎么感觉大地颤抖了一下?难道是五班那个两百多斤的胖子在楼上练立定跳远吗?”我特别平静地对他说:“其实只是地震了。”他愣了几秒钟,反应过来之后拽着我就要去坐电梯,然后我特别不屑地说:“这位朋友,你不知道发生地震火灾之类的自然灾害时是不能坐箱式电梯的吗?”看着他无奈转向步行楼梯的时候,我不禁暗爽:实力碾压一个众人心中的天才原来是这种感觉。好像之前在东外考年级第一的不是我一样。 ☆、第六十三章   地震之后,学校组织了捐助。   自从得知我妈为了让我上学,被骗了二十万以后,我就再也没向家里伸手要过钱。穿校服、吃食堂、住宿舍,其实我也没什么额外的开销。偶尔需要买习题、交班费的时候,我就从这些年攒下的零花钱里出。然而当班长拿着捐款箱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只能掏出全身上下仅剩的三十七块四毛,感觉愧疚难耐。   班长估计长到这么大都没见过如此零碎的捐款,但碍于自己的身份,不适宜在众目睽睽之下发表鄙夷的言论,只得好心地对我说:“林希,你如果家里有困难的话,可以不必捐款的。一会儿献血车就来学校了,你去献血也是为灾区捐出一份爱呀。”   声音回荡在鸦雀无声的教室里,显得格外有说服力。我不禁想:班长不愧为班长,既为同学着想,又仍心系灾区,提出的解决方案也让人无法反驳,不过可惜不太适用于我。我把手上的所有钱一起塞进了捐款箱,叮叮当当的硬币碰撞声,让不少埋头苦读的同学都侧目而视,而我此刻却已觉得,面子什么的都是浮云,所以特别平静地对她说:“实在不好意思,能力有限,只能捐出这么多。不过我想,一分一毛都是心意,灾区人民不会拒绝的。不过献血的事情,因为我凝血功能不好,怕是没有办法尽绵薄之力了。”   教室里顿时充满了窃窃私语,仿佛一房间的苍蝇嗡嗡乱飞,让人心神不安、头晕目眩。我在恍惚中听到有人说:   “真是不要脸啊,有钱去帝都上学,没钱捐给灾区?”   “对呀,品德这么恶劣,怪不得人家帝都的学校不要她。”   “说得好像我们学校是垃圾中转站一样,连这种货色也要收。”   “喂,你打的什么破比方?我们学校是垃圾中转站,那我们成什么了?”   “工作人员呗,我们才不是垃圾,我刚捐了五百块呢。”   “那你怎么不去献血?”   “我傻吗?还有半个月就要高考了,放那么一大袋血怎么会没有影响?到时候万一因此考砸了,灾区人民会对我负责吗?”   “你看你这么诚实干嘛?你听人家说得多好听,‘凝血障碍’,我靠,她当自己是韩剧女主角吗?”   “哈哈哈,那你说真有这种病的女人,一旦来了大姨妈,是不是要把血流干才能止住啊?”   恶言恶语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想到之前脚踝被砸流血到晕厥后,陆晨初他们紧张得仿佛病在自身的神色,那样真心对我的同学们,我是再也遇不到了吧。   我也不想再解释什么,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想也没想,捞起桌上的圆规,就刺向自己的手指。   刚刚还交头接耳的同学们顿时安静下来,瞪大眼睛看着我自残,不知我究竟意欲何为。我特别平静地把餐巾纸覆盖在伤口上,然后看着它变得通红,再换一张继续,直到我桌上堆了好多血淋淋的餐巾纸,小小的伤口还一直往外冒血。   我对着已经目瞪口呆的班长晃晃指头,说:“看到了吧?这就是凝血功能有问题。只是轻轻用圆规扎一下就血流不止了,去献血的话我真就得废了。那如果没什么事了的话,我先去医务室包扎一下,你们继续。”   冲出教室的时候我刚好撞见买了雪碧在校园乱逛的李子曦。看他把原本就大的双眼瞪得滚圆,咬着吸管一脸惊讶的样子,我原本在教室都快委屈得哭出来,这时却突然破涕为笑了。   每当我独自一人孤军奋战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跟咸蛋超人似的。可一旦这时让我遇到了亲友,我便会发现其实自己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而已。虽然经历了这么多的酸甜苦辣、跌宕起伏,但我一直怀着少女般的憧憬,也想有个人来为我遮风挡雨。但倘若这个人不是陆晨初的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第六十四章   后来在医务室里,李子曦说,他看到我的时候,只见我手上血淋淋的,可是脸上却笑着,但笑得特别的诡异,可把他吓坏了,一口雪碧含在嘴里,差点没呛死。   我和他打趣道:“您李校草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啊,把自己形容成这么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可是折煞咱小老百姓了。”   他摆摆手,难得的谦虚道:“我能见什么大风大浪呀,长这么大还连首都都没去过呢,也就成天靠着看小说了解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罢了。”   然而他话锋一转,突然问我:“不过我记得你给我讲的那个故事里面,女主角是有凝血功能障碍的,而你居然也有一样的毛病,难道……”   我的心一拎,暗想这智商高的人果然不一样,连故事里这些细枝末节无关紧要的情节都记得一清二楚,难道是时候要让我向他吐露实情了?早知道之前别和他说那么多女主的内心活动了。那些年犯过的花痴,要让我承认起来还挺羞耻的。   刚想组织语言要坦白从宽,我就听到他说:“难道你是在读小说的时候把自己代入成了女主角,还把自己的毛病也安到了她的身上啊?你这个玛丽苏,哈哈哈哈!”   我不禁在心里翻了好几个白眼,但终于无需解释,我也总算放下心来。脑补也好,玛丽苏也罢,我倒宁愿自己不是这场纷乱的女主角,过这几年动荡的日子。   终于,六月到了,高考来了。   小时候老师经常教导我们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你们不要看别人杂技多么精彩、歌声多么动人,但他们为了登台的几分钟,付出了好多年的辛苦训练。”我们觉得很有道理,于是认真学习,觉得为了高考的三天,付出十二年的努力也是值得的。   但后来我才发现,即便他们练了十年,展现在众人面前的也绝不仅仅只有几分钟。优秀的杂技团可以世界巡回演出,练了十年的本领,翻来覆去地展现给不同的人;而着名的歌手就更容易流芳百世了,一首好听的歌曲可以被传唱几十年,展现他十年功力的时间,岂止一分钟?   相较而言,我们在这十二年里学到的大多数知识,过了高考这几天,才是真正用不到了。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在这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时刻,用尽毕生所学,奋力拼搏一次呢?   所以高考结束后,我就如同怀胎十二年一朝分娩一般,理论上是到了一个新的人生阶段,但却并没有在瞬间得到命运的加持,只能彷徨在人生的岔路口,惶惶不可终日。   而当我回到家后,我才终于明白,所谓的纠结、愁苦、青春期的疼痛,都是那些无忧无虑地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才会遇到的困惑,而当一个人的温饱都将产生问题的时候,他是根本没有这个闲情逸致去伤春悲秋、思考人生的,他只会奋力地拼搏,让自己能够活下去。   我妈告诉我说,为了弥补被骗的资金,她开始炒股。借着07年股市的东风,很快的,二十万就赚回来了。但是人的野心是无穷的,她想着不如趁机多赚点儿,以后我要出国读书,也不会因为经济问题捉襟见肘。她还贷款买了幢新房子,这样过几年我要结婚了,也不用考虑太多男方有没有房子的问题,可以风风光光地嫁给想嫁的人。   她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投到了股市里,却没想到金融海啸突然来了,6100点跌到了1600点,好多人都被逼得跳了楼。那一阵子她的精神极度的紧张,幸好家里人都劝慰她说,股票套牢,那就套着呗,反正每月的工资收入用来偿还贷款、支付日常开支还是够的。等我高考结束,新房子交付了,本就是精装修拎包即住的,我们直接把旧家具搬过去,就能把旧房子卖了,刚好让我上大学。   原本眼看就要挺过去的难关,却在最后关头出了岔子:房地产商不知为何跑掉了,留下建了半半拉拉的烂尾楼,根本没办法住。可是不搬家就没办法卖旧房子,但我眼看就要上大学了,学费生活费从哪里来?   我越听越觉得离奇。我妈原本是挺靠谱的一个女强人,怎么等我上了高三之后,隔三差五地给我来些突发状况?   虽然不比北京的那几位家境殷实,但我好歹也算生在个小康人家。老爸常年在国外做工程,老妈在五百强企业混得风生水起,或许是由于我要求不高吧,我似乎从小就没有体验过“很喜欢,但是买不起”的感觉。可是陡然间,我竟然要成为电视上看到的那种,学习成绩优异但是上不起大学需要大家资助的人了。 ☆、第六十五章   七月初,我填完志愿走出学校,感觉阳光非常的刺眼。回首再看看这个见证了我高三大多努力的校园,竟然没有一丝的眷恋。   很多人都会觉得高三的那一年是全部高中时期最值得留恋的一年。在那一年里,我们奋力拼搏,只有高考这一个目标,生活单纯而快乐。我们见证了自己的价值,看着多少挑灯夜读换来的大红的录取通知书,那是对青春最好的交代。   可是我的青春却在东外过完了。和小伙们嬉笑打闹的时候,青春从一张张笑脸旁溜走;在我认真学习的时候,青春从一本本习题上溜走;当我们一个个离散的时候,青春和离乡的人一起坐着飞机溜走……我的朝气、我的热情、我的笑容,都留在了北京忘了带回来,也难怪这里的同学们会对我冷眼相待了。   李子曦咧着嘴从学校出来。看到他的笑容,我的眉头终于舒展了一些。   “怎么这种苦大仇深的表情呀?你不是过了一本线十几分了嘛。”   “十几分而已,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你呢?北大还是清华?”   “那俩分数线太高啦,我这分数不一定上的了。万一投档进去,却没有合适的专业,又被筛出来,那就悲剧了。稳妥一点,我报了复旦保底。”   “啧啧,复旦还是保底的。”我深深叹了一口气。当初的自己也是跳一跳就能够到国内顶尖学府的人,但如今却遥远得仿佛天边的星辰了。   “那你报了哪个学校?”李子曦仿佛十万个为什么一般,穷追不舍地打探。   “说名字估计你都没听过吧。都是北京的。”   “哎呀,不错不错。我还没去过帝都呢,等你过去之后,我就可以去找你玩儿啦!你要带我去□□看升国旗!”   我看着李子曦一脸喜气的笑容,却想到了那次和丁露露龙则灵还有陆晨初在□□没能看到的日出。自从那个多雨的秋日之后,我们的生活就走上了一条不可控制的悲剧之路。但我依然特别希望能够回到北京,即使已经没有几个人留守在那座城市,虽然我没能像当初约定的一样考上北大,但是看着那些见证我们青春的高楼大厦、花鸟鱼虫,我也能安心得仿佛他们依然在我身边。   李子曦话锋一转:“还有两个月才报道呢,你有什么安排?不如和我一起去网吧打游戏吧!”   我连忙摆手。我可一直遵从校规校纪,从来都没去过网吧。可是转念一想,家里没有了宽带了,难道我要上了大学才能和北京的小伙伴们联系上吗?不如趁此机会,上□□先了解一下他们的近况吧,毕竟我是真的好想他们的。   直到网吧老板要求出示身份证,我才想起自己至今未满十八周岁。估计是看到我紧张的神情,老板戴上了老花镜特别认真地查验了我的身份证,然后抬起头来对我说:“哟,这还有两个月才十八呐!”   李子曦在一旁赔笑脸:“老板你就通融通融吧!两个月可以忽略不计了嘛,干嘛有钱不赚。”   老板把身份证退还给我:“你们的钱可不好赚啊!学校经常带着校卫队来找麻烦,我宁愿少赚这几块钱买个舒心。”   “我们已经毕业啦!学校不会再来找你的!”李子曦还想挣扎,却已经和我一起被老板“请”了出来。   我们站在七月流火的街头,听树上的知了一声声叫得让人心烦意乱。我刚想说要不就算了咱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却听李子曦说道:“要不去我家?刚好我家两台电脑,我教你开黑!”   以我家目前的情况,这几年应该都管不了装宽带的事情;而我由于年龄的限制,如果不去朋友家上网,看来也只能等到两个月后了。在这偌大的南京城,这个我出生、成长的家乡,如今能算上我朋友的竟然也只有眼前这个傻大个儿李子曦。   我实在不愿再等那么久,于是对李子曦说:“事先声明,我只会玩单机游戏,水平太烂你可不能怪我。另外,陪你玩游戏之前,你得先给我一个小时上□□。”   时隔近一年,我终于登上了这个□□。各种消息纷至沓来,小喇叭滴滴叫了足有两分钟方才停歇,吓得李子曦以为我人脉甚广。我懒得解释,直接点开了“家人”的分组,里面是我最牵挂的那七个人。龙则灵的头像永远地暗淡了,丁露露和张楚也没有出现,我看到陆晨初抖动的头像,连忙双击了进去。   最前面是几条节日的问候,祝我圣诞、新年快乐,然后是假装委屈地问我是不是在南京的生活过得太惬意忘记了他们,后来好几个月都没有动静,最新的一条上面说:“明天晚上瑾涵就又要走了,大学功课繁忙,估计好久都不会回来,你都不来送一送吗?”我一看发送时间,正是昨天,而现在已是上午十一点半了。   我连忙关了电脑,对在一旁泡着方便面的李子曦说:“不好意思不能陪你打游戏了,我现在得赶紧去北京。还有,你,能不能,借我两千块钱买机票,我下周发了工资就还给你。”   李子曦先是一愣,然后挑起一边的嘴角,勾出一个不良的微笑,说道:“两千没问题呀,陪大爷我睡一觉,都不用你还!” ☆、第六十六章   我从沙发上抄起一个靠垫就向他砸过去,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李子曦你大爷的!我都火烧眉毛了你还和我开玩笑!”   李子曦连忙捂住泡面,点头哈腰地赔罪道:“好好好,我错了,是我没有眼力见,不分时间场合地乱开玩笑,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有什么气冲我撒,小心别打翻我的泡面呀!家里只剩这两包了呢,打翻了咱俩都没得吃!”   我继续吼道:“谁要吃你的破泡面!我,现在,立刻,马上,就要走!”   然而一向不靠谱的李子曦在此时却变得相当的冷静。他告诉我说,南京到北京路途遥远,不是我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少女一时兴起拿个两千块钱只身就能去的。我说没关系,我在南京和北京之间往返了太多次,而北京更是我的第二故乡一般,熟悉得哪怕在梦里也能摸清每一条巷弄。可是李子曦的一句话却把我问懵了,他说:“就算你曾经对北京熟悉得不得了,你也将近一年没有去了。你知道在城市发展迅猛的当下,一年是什么概念吗?这么久已经足够铲平你所熟悉的高楼与道路了。”   他的所言的确在理。我刚去东外报到时和我从东外转学回来时的北京,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是因为我曾置身于这变化之中,所以并未有太明显的感觉。可是如今我和那生活相隔了千万里,又分离了大半年,如今再去,怕是已经物非人也非了。   我已无力思考,只是垂头丧气地念叨着:“那怎么办呢?我今晚之前一定要去啊!否则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再见她。”   李子曦看到我这副模样,忍不住叹了口气道:“哎,你真是,解题时的聪明劲都去哪里了?这样吧,你先想想找个什么理由和家里请个假,毕竟现在去北京的话晚上肯定没法回去住了。我来定两张机票,我和你一起去吧。”   我连忙推辞。李子曦能借钱给我已经是雪中送炭了,怎敢劳烦他大老远地陪我走一趟?可他却说我一个人连个手机都没有,万一失踪了都不知道要向哪个地方的公安局报案。刚好他也没去过北京,就当顺便游览、见见世面了。   此刻我突然感到李子曦长大了。不再是那个成天在校园里游手好闲,总是闹着要我讲故事给他听的毛头小子了。眼前的这个少年,已经和我重生之前认识的那个职场中的李子曦相差无几了,虽然有时会开一些不着边际的无厘头玩笑,但却在重要的时刻为我排忧解难、出谋划策,是一个可以让我依靠的男子汉了。   但我并没有过多的闲情逸致去琢磨李子曦的成长。我借了他的手机打回去,说打工的店里这两天搞活动,要很晚才下班,我就直接在附近的同学家住,不回家了。我妈原本对我就属于“放养”,再加上我这几年独自在外求学,她对我的自理能力也很放心,只是嘱咐了我几句话,也并未怀疑。   当我挂断电话时,李子曦已经定妥了机票。一路上我都在祈祷,一定要赶在谭瑾涵入关之前到达,直到快要起飞前空姐提醒我们关机时,我才想起,自己至今尚未回复陆晨初,北京的小伙伴们都还不知道我正在飞来的路上。   终于等到飞机落地,我忐忑地拨了那个许久没有打通过的号码,惊喜地发现竟然已经不是冷冰冰的电子音告诉我“您拨的电话已停机”。不一会儿,陆晨初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来,恍如隔世般的美好,让我愣了半天,差点忘了自己用的是李子曦的陌生号码,很容易被当成是骚扰电话。   我对他说:“我是林希,到首都机场了。你们在哪个航站楼?T2还是T3?瑾涵走了吗?”   他也是许久没有听到我的声音,愣了半晌才道:“林希,你终于回来了!可是瑾涵她,刚走。”   我握着手机愣在那里。想当初不让他们去机场送我,哄骗他们说“我们之间没有送别,就可以当做一直都在身边”,没想到竟然通过这种方式一语成谶。 ☆、第六十七章   首都机场的人潮川流不息,我却一眼就望见了陆晨初,就如同高中入学典礼的时候,我在偌大的礼堂里瞬间找到他一样。   一眨眼,三年就要过去了,而我已经大半年没有见到他。他又瘦了一些,似乎还长高了。头发染了微微的棕色,装扮也有了韩范儿,就快要和我记忆中的那个巨星陆晨初的形象重合了。可是当我看到他向我微笑的样子时,我就知道,这不是那个在舞台上光芒万丈,却离我十分遥远的明星,而是两年多来陪在我身边经历了所有风风雨雨的亲故。   傍晚的首都机场灯火通明,而我心心念念却已许久未见的男孩就在这强烈的光影下微笑着向我走来,这场景美好得仿佛在梦里一般。   可是下一秒,美梦就突然变成了噩梦。   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子提着四杯咖啡向我们走来,对着陆晨初略带撒娇地说道:“人家找了好久才买到了咖啡呢。喏,这是你的最爱,冰美式。”她将其中一杯咖啡递给陆晨初,然后转向我说:“诶?这位是偶遇的朋友吗?不好意思哦,我不知道还有人要来,没有帮你买,不如你喝我的焦糖玛奇朵吧。哎呀,都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吴曼清,是晨初的女朋友。你是?”   我愣在原地不知所措。机场的空调肯定打得太低,实在是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否则我怎么会在这炎热的七月,感到如同去年秋天一般刺骨的寒冷呢?   曾经我自欺欺人地觉得,当下陆晨初没有女友,我可以作为他最要好的异性朋友之一在他身旁,这也令我十分满足;即便哪一天他恋爱了,我也可以豁达地祝他幸福。可是如今,他和他的女友就站在我的面前,我却如鲠在喉,实在无法强迫自己说出违心的祝福。去年秋天,陆晨初坐在旅馆门前的台阶上,深情却又悲痛地告诉我,这么多年来他心中一直都是那个戴着小鹿发卡的女孩。那一天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个舍不得丁露露离去的男孩似乎还触手可及,可他怎么突然就有了女朋友了呢?   所有的一切都来得太突然,让我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连一句简单的自我介绍都不知该怎么开口。我求助地看向陆晨初,可他竟然收敛了之前的微笑,低头看着机场的地面,仿佛钱包掉了在找寻似的。而旁边的吴曼清歪着个脑袋,脸上是非常不解的表情,天真单纯地看着我,却让我感到仿佛芒刺在背,更加说不出话来。   此时身后响起了如同低音炮般的浑厚嗓音,我方才想起自己并不是只身一人来的北京。李子曦完全摈弃了平时吊儿郎当的作风,正经八百地对吴曼清说:“你好。她叫林希,是陆晨初他们的高中同学。我叫李子曦,是她的男朋友。”我正惊讶于他的胡说八道,却见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推走了吴曼清递来的咖啡,道:“谢谢了,不过焦糖玛奇朵太甜了,小希她喝不惯的,一会儿我去给她买喝的。”   陆晨初也终于不再“找钱包”,抬起头来打量我和李子曦,微笑道:“金童玉女,般配般配。”   看着喜欢的人露出好看的微笑,我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恍惚中记起当年陆晨初也是这样要将我和张楚凑成一对的。   “你就这么热衷于帮我找个值得托付的另一半吗?可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我绝望地想着,就看到葛邵阳和杨一鸣两个人不知从哪个角落里晃荡了出来。陆晨初为他俩和李子曦做了介绍,在说到“林希的男朋友”时,杨一鸣是满脸的惊讶,而葛邵阳是从惊讶转为了惋惜。   这么多年来,虽然我一直竭力隐藏自己的情感,与陆晨初从未做过任何“男女生交往过密”的事情,但葛邵阳却一心觉得我俩应该凑一对,也是不易。可我俩最终还是辜负了他的期望,分离未满一年,就各自有了“男女朋友”,也难怪他会感慨万千。   我非常担心大大咧咧的他会在陆晨初这个小鸟依人的女朋友面前说出什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好在他并未口无遮拦,只是招呼大家道:“好不容易聚了这么多人,不如去陆子家喝掉上个月没喝完的那箱啤酒吧!”   我已不知是该欣然同意还是找个理由拒绝。脚腕上的伤口已经很淡了,但在此时却似乎疼了起来,提醒我曾在他家受过伤,也因此被他公主抱,那是疼痛里带着甜蜜的回忆。可是倘若让我回到那里,看到陆晨初和他的女朋友卿卿我我,这实在是太残忍了。   可是李子曦却特别顺手地拍拍我的肩膀,然后说:“好啊!我喝啤酒可是很厉害的!” ☆、第六十八章   上了机场大巴,我特地挑了两个离他们特别远的座位,把李子曦拉过来坐下就开始质问:“谁允许你冒充我男朋友的?”   他却满不在乎的样子:“男神已经有女朋友了,你难道还要为他守身如玉吗?”   “哪有什么男神,尽胡说八道。”我死活不认账。   “在我面前就别装啦,陆晨初不就是你那故事里的男神嘛,你就是女主人公本尊咯。”   我暗自咒骂了一句,果然言多必失,和聪明人千万别说太多。   “没关系的,凭我多年看小说的经验,你们两个还是有反转的可能的!”李子曦安慰我说,“所以你可千万别怂呀,有可以接近他的机会就上啊!比如去他家喝酒,这么好的机会,如果不是我答应下来,你是不是就要放弃了?”   “我已经不敢奢求和他在一起了,只要大家都能好好的,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我也就知足了。”   “你确定他和那个吴曼清在一起能快乐吗?找个那么嗲的女朋友,也不怕齁出糖尿病!”李子曦嫌弃地说,“不用你操心,你该干嘛干嘛,看我长袖善舞翻云覆雨吧!”   我看着他摩拳擦掌,好像甄嬛要在后宫掀起腥风血雨的样子,也只能笑笑,任由他去大干一番了。   那天晚上大家喝得特别嗨,准确来说是李子曦和葛邵阳杨一鸣喝得很嗨。   据说葛邵阳前几天在毕业晚会上向暗恋了好久的女孩子表白了,结果差点没被人家膀大腰圆的男朋友揍一顿。葛邵阳捶胸顿足说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却也只有背地里和我们吐槽的份,连□□签名也只敢语焉不详地改成“人生若只如初见”,以祭奠他胎死腹中的初恋。   他又来责怪我,刚上高二时我还给他算命说三年之内必有桃花,如今已经过了两年,我们都已出双入对,他却依然只有被拒绝的份。我依稀想起,那是我住在谭瑾涵家时,为了排查是谁潜入我房间给我额头一吻,而胡乱编造的理由,没想到他竟然当了真。我这些无心说出的话也是害人不浅,难怪自己的爱情得不到上天的庇佑。   李子曦在一旁安慰他说这不是还有一年时间么,上了大学之后美女如云,肯定会有大把机会的。他还特别恬不知耻地说我占卜能力的确很强,否则怎能找到他那么优秀的男朋友。   葛邵阳被他哄得眉飞色舞的,俩人又是喝酒又是划拳,还联起手来灌杨一鸣,好得恨不能结为异姓兄弟。   我看着说起来要长袖善舞帮我追回爱情的李子曦这不务正业的样子,只能躲在角落里无奈地看电视嗑瓜子。吴曼清对于自己“女主人”的定位十分清楚,原本兴致勃勃地要陆晨初带着她参观每个房间,可看到我被晾在一边,就走过来特别体贴地说:“真是不好意思,我也是第一次来,男孩子家里没什么零食,你爱吃什么?我让晨初去买。”   我刚想说不用麻烦,我来又不是为了吃零食的,虽然我也不清楚自己来是为了做什么的。这时吴曼清娉娉婷婷地走了过来,看样子原本想坐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却见那里搭了件不知谁的外套,于是在我脚边的地毯上坐了下来。我看着这场景,简直和几年前的如出一辙,便条件反射地抬头看吴曼清头上的吊灯,如今已经换了一只更加繁复沉重的水晶灯,如果砸下来估计得粉碎性骨折了,于是连忙伸手扶她上来,说:“别坐地上。”   谁曾想陆晨初也被触动了神经,在后面急迫地叫了一声:“别坐那儿!”声音不算很高,却极具震慑力,原本热热闹闹划拳喝酒的仨人都停下来看着我们。   回来之后我一直觉得陆晨初对于一切都是淡淡的,不再像当年一样喜怒哀惧那么分明,我甚至觉得他越来越像那个早慧却少言寡语的龙则灵。可他这回终于像个十八岁的少年一样有点血性,果然对于女朋友的上心程度是常人无法比拟的。葛邵阳愣了会儿也唤醒了回忆,醉眼朦胧地大着舌头说:“啊!林希的脚上次就是在那儿被砸的,还救了陆子一命,否则被砸的就是他的脑袋了!怪不得他俩有心理阴影!那次陆子可真是勇猛啊……”   我捏了一把汗,生怕他把当天的场景绘声绘色地描述出来。虽然我们当时也没什么逾矩的行为,陆晨初只是单纯的救死扶伤罢了,但我还是不愿在他女朋友面前提及此事,让他们产生误会与麻烦。   好在陆晨初及时制止了他,并加入了他们饮酒的行列。可是李子曦却唯恐天下不乱地说道:“你们竟然还有这么惊心动魄的故事,我都有点吃醋了呢!”然后转向陆晨初,“不过虽然小希救过你的命,但她来到我身边,让我的生命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也算是给了我新生,所以我也用不着嫉妒你啦!” ☆、第六十九章   听到李子曦的这番话,我简直快被恶心吐了,他却没事儿人似的,依然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得没心没肺的,还对我眨眨眼睛。虽然在我看来这是明摆着的恶作剧之眨眼,但却被别人当做了大庭广众下的眉目传情,闹着让他罚喝一整瓶啤酒。他也不推辞,高呼“为了最好的小希干杯”,就对着瓶口直接喝起来。葛邵阳和杨一鸣象征性地喝了一口,就放下酒瓶开始围观李子曦喝,可陆晨初却老实巴交地喝个没完,仿佛暗暗在和李子曦较劲似的。   看着陆晨初因为奋力喝酒而凸出的颈上经脉,我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抱着血淋淋的我奔跑的他,可是身边吴曼清的叫唤却把我拉回了现实:他都已经是别人的男朋友了,我还瞎想什么呢?   吴曼清和我聊起了她和陆晨初的相识:她在班上第一次见到陆晨初的时候,就对他一见钟情。无论是上课时认真听讲的样子,还是不自觉地转笔的样子,抑或遇到难题皱眉的样子,都牵动着她的心。当她落实了租住的房子,搬家之际竟然发现陆晨初也是那幢房子的房客之一,于是俩人就开始了成天形影不离的生活,水到渠成地成为了男女朋友。她还一脸幸福地说:“你知道吗,我是处女座的,晨初是金牛座。所有的星座书上都说,金牛和处女是绝配呢!”   我想到其实自己也是处女座,可同样的星座,为何命运却截然不同呢?我不禁慨叹,两个陌生人竟然能这样在他乡相遇相知,正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前者说的正是他俩的缘分,而后者才是我俩的现状吧。可我突然从这感慨中清醒过来,问道:“房客?你们租了哪里的房子?”   吴曼清显然没明白我在问什么,一脸茫然地答道:“江南那一带。那边的小别墅环境很不错的,下次你可以去玩儿呀。”   我有点难以置信:“你是说,首尔的,江南?”   “对呀,我们的语言班也靠在那里。”   我整个人都恍惚了。吴曼清似乎说他们语言班结业后就能在韩国上大学了,然后一脸甜蜜地憧憬俩人在韩国的美好生活,但我全都听不进去。   我不明白为何事情的走向会和我重生之前的那个时空越来越相似。我原本以为,在经历了这么多生离死别之后,我们的生活都能归于平静。陆晨初会找吴曼清这样虽算不上倾国倾城,但也甜美可人的女朋友,过最平凡安逸的生活。如果他可以远离娱乐圈的一切纷扰,不用成天站在风口浪尖,做很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是像普通男子一样每天过得简单而快乐,那我也可以安心。可是为何一切还是走上了原先的老路呢?   酒过三巡,男孩子们都喝大了。吴曼清看着天色已晚,打算回家了,可是陆晨初已经喝得瘫在沙发上,想必也没办法送她。吴曼清说没关系她可以自己回去,地铁几站路就到了,还问我急忙赶来有没有订酒店,要不要住在她家。我连忙推辞。虽然之前经常住在丁露露还有谭瑾涵家里,但我和她们好到如同亲姐妹一样的关系,怕是和吴曼清这辈子都达不到的。葛邵阳喝得满脸通红,却不忘插一嘴:“这就不用你担心了,有我们还有人家男朋友在呢,哪还需要你帮忙安排住宿?”   我能感到葛邵阳对于这个“弟媳妇儿”不太满意,说话有点冲,但吴曼清还是好脾气地笑笑,挥手和我们道别了。   大门刚被关上,葛邵阳就夸张地吐了口气:“哎!总算可以放开了玩了。”   我看他一手抓着啤酒,一手拿着飞行棋的棋子,整个人都快爬到桌上去了,难道这还是没放开的状态?一边是小时候玩着泥巴一起长大的发小,一边是自己的女朋友,俩人不对盘的话,陆晨初夹在中间肯定很尴尬,于是我数落葛邵阳:“人家小姑娘又没招你惹你,还帮你在异国他乡陪伴陆晨初,干嘛这样不待见人家?”   “哎呦,帮我陪伴这个名号我可担不起。不就是成天死缠着陆子么,还真当自己是陆子女朋友了。”   “老葛!”陆晨初终于不再装睡,打断了他,“吴曼清和我们这些养尊处优不知柴米油盐贵的人不一样,她家就是《闲人马大姐》里面那种上世纪的旧楼,连个厨房都是公用的。他爸还经常对她和她妈家暴,她挺不容易的。”   “这世上不容易的人多了去了,你各个都要以身相许的话,还不得那什么尽而亡?”   “能在异国他乡遇到也是缘分,我力所能及就多帮她一些,可她却自认为我们就是男女朋友,我也不知道怎么拒绝。”他顿了好久,又补充道,“更何况,她还是丁露露的初中同学。”   我原本还讶异于陆晨初的优柔寡断,听到最后一句却完全明白了。这些年来对陆晨初图谋不轨的女孩子不在少数,被他拒绝的也数不胜数,偏偏到了吴曼清这里却开不了口,其实只是想在她的身上寻找一些丁露露的影子吧。   “既然不想伤害人家,就好好对她。如果是为了自己的什么目的,给了她希望,又让她绝望,这不公平。”   我几乎脱口而出,望向了陆晨初。他刚好也看向我,眼里却没有了高中时候的那股倔劲,满是浓得化不开的忧愁。其实我们也刚刚高中毕业而已,却和当年无忧无虑的少年少女有着天差地别,再也回不去了。 ☆、第七十章   吴曼清走了之后陆晨初又喝了很多酒。   我清楚地记得当年在东外的时候,他可是个一杯倒。如今去了韩国几个月,别的技艺没有见长,酒量倒是突飞猛进,倒也挺新鲜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根本不是去读书的,而是像神农尝百草一样尝遍了韩国的啤酒烧酒与药酒。   我心不在焉地看完了两部电影,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一帮人总算把遗留在陆晨初家的酒喝完。满地的空酒瓶,有将近一半都是被陆晨初喝掉的。他终于有些醉意,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李子曦,叽里咕噜说个没完。大家一头雾水,我却听得特别明白,他是在和我俩说,一定要幸福。   恍惚间我记起了第一次和他们出去吃饭喝酒,陆晨初也喝高了,在宿舍楼下叮嘱龙则灵和丁露露一定要幸福,结果现在他俩天人永隔了;而我和李子曦这种闺蜜般的关系绝不可能发展为爱情,生命中没有挚爱的陪伴又怎能幸福?陆晨初可真是个乌鸦嘴。   一屋子人酩酊大醉,只有我一个人异常清醒,这种“世人皆醉我独醒”,带来的只是满心的孤寂罢了。我拿起沙发上的外套披在了陆晨初身上,却又因他瘦弱的身材忍不住心痛,悄悄地轻拥了他。我能感受到他酒后依然平稳的呼吸,爱了这么多年的人就在离我这么近的地方吐气如兰,可我却再也不能这样留在他身边了。眼泪不由自主地落下,幸好那件外套是深色的不太明显,否则明眼人都能发现它的肩上湿了一大块。   我实在不想再哭了,于是擦干眼泪,推推喝趴在飞行棋上的李子曦说:“你不是要去□□看升国旗么?再不出发,国旗班可不等你。”   葛邵阳懒得睁开眼,却不忘嫌弃地数落李子曦,说他在这四九城生长了快二十年,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看升国旗,也没爬过长城,倒是外地人乐此不疲。李子曦特别充满哲理地说人们总容易对身边的美好熟视无睹,可陆晨初仿佛为了证明他的论述是错误的一般,即便睡眼朦胧也自告奋勇说他也要去,就让葛邵阳和杨一鸣在他家歇着吧。   我们一行三人在天亮之前赶到了□□。我和陆晨初都亲身经历过上次看日出的活动,李子曦也听我详细描述过,大家都对那次活动记忆犹新,毕竟那是一切纷乱的起点。   初夏的北京,在太阳尚未升起的清晨,还是有点微凉。一阵风吹过,我又有点犯鼻炎,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李子曦连忙在从南京背来的双肩包里翻找,拿了件他的衬衫要给我穿上。我恍惚间记起去年的□□之行,我肩上披的还是陆晨初的外套,可是如今,穿着短袖T恤的陆晨初,却再也没法也没有立场给我披衣服了。   那天我们终于看到了日出,李子曦在一旁和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兴奋地手舞足蹈,我却觉得并没有什么好看的,只是格外的刺眼,让我迎着风泪流满面。   我悄悄看向身边同样沉默的陆晨初,却再也找不到曾经那个少年身上的单纯喜悦。如今的陆晨初,一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老者形象,一直都是云淡风轻地微笑着,我却知道他不是真正的快乐,而我又无能为力,这种感觉真是糟透了。   看着雄伟壮阔的□□城楼,我知道自己对于这座城市和这个城里的人已经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了,于是我假装轻松地对陆晨初说:“既然你们一个个地都离开了,那我也就不回来读大学了。我报了上海的学校,以后有空你们也可以过去找我玩儿。”   李子曦听到我的话,欲言又止。我想他应该已经明白,我是彻底放弃了陆晨初。陆晨初却一句话都没有说,过了老半天之后,轻描淡写地“嗯”了一下。大家都已是成年人了,所以也很明白,“以后再聚”“有空来玩”这种客套的话,大可不必当真。 ☆、第七十一章   看完日出,陆晨初要送我们去机场,我却谎称还要带李子曦去买点特色小吃,让他赶紧回去补眠。我看着他单薄的身影迎着刚刚升起的朝阳越走越远,浑身被镀上一层金色的光辉,仿佛预示着他熠熠发光的前程,而我却只能止步于此了,这应当是我最后一次见他。想到这里,我鼻子一酸,就在熙来攘往的广场毫无形象地嚎啕大哭起来。   后来李子曦说,他见过我独自与学校排挤我的人作斗争时候的样子,是那样的坚强与干脆,所以他从来都没有想象过,女汉子林希也会有哭得不能自已的时候。我说或许这是由于北京的磁场对我的作用吧,我曾以为已经在东外宿舍里流干的泪,到了这方土地上竟然又被激发出来。不过好在我及时止损,回去后就会把志愿改成上海的大学,再也不踏上这皇城的土地,也就不会再有痛苦了吧。李子曦却不置可否,只是说如果我也去上海上学,俩人也可以有个照应,不错不错。   回程的时候李子曦依然准备订机票,我连忙阻止了他。昨天为了赶时间也没订上特价票,已经花了近两千,如果再飞回去的话,我发了工资也还不起。李子曦满不在乎地说就当我是来陪他逛北京的,机票费用他包了。我连忙拒绝。他能陪我走这一趟又借钱给我已经让我欠了他一个大人情,虽然我现在家里陷入财政危机,但是不乱花别人的钱这点基本素质我还是有的。   李子曦拗不过我,陪我一起到了火车站,却发现到南京的最近一班车只有一张票了,还是无座的。我告诉他我没有关系的,上车后或许还能补到卧铺。他拿我没办法,把手机给了我,让我有事随时求助,还塞给我五百块钱以防万一,并送我进了站,又去搭飞机。   上了火车我才感到我国人口真的很多,这又不是逢年过节的,车厢竟然满满的都是人。我原本站在车厢中间的走道上,却总是有列车员推着小车来来往往地贩卖食品饮料,最后我索性在车厢接头处扎根下来。可是那里正是列车上的吸烟处,不停地有人过来吞云吐雾,不一会儿就把我呛得不行。   这时有个老奶奶过来拍拍我,说:“小姑娘,你来这儿和我们挤挤坐吧,你看你被呛得眼睛都通红的了。”   我看到慈眉善目的老奶奶和她身边的老爷爷,不禁又想起在家里等我的外公外婆。我终于可以不再心系北京,而是留在沪宁线上一心一意地陪伴他们了。既然在爱情上注定无法圆满,那就把亲情放大到极致吧。   夜晚,周围的人都昏昏欲睡,有的甚至打起了呼噜。我已三十几个小时没有合眼,却依然睡不着。之前听人说过,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记忆就会如同汛期的潮水一般滔滔不绝。在我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时候还曾心存疑惑,如今却不得不相信,夜晚真的会让人愁绪万千。我紧紧握着那个装着陆晨初第二颗纽扣的御守,在心里和他对着话。   亲爱的,你知道吗?你说吴曼清家穷,所以你想接济她,让她过得好一些,其实我家现在也挺不富裕的。我现在平时在肯德基打工,周末白天去一家英语辅导机构教小孩子英语,晚上还要去一家咖啡店当服务生。我知道摩卡和拿铁怎么调,也会做漂亮的拉花了,我想亲手做给你喝,可是你却只喝美式。为了让我上大学,我家把现在住的房子卖了,九月份就得搬走,那时候我家就散了。我去住大学宿舍;外公外婆去我舅舅家,受凶巴巴的舅妈的气;爸妈去住我爸单位给外地新员工准备的单身宿舍,十平米的房间,还没有东外的宿舍大。可是我永远都不会和你说这些,因为我不希望你可怜我,更不希望你因为怜悯而看不清自己的心。我喜欢你,非常非常的喜欢你,所以不愿意给你带来任何的纷扰,所以我不得不离开你。 ☆、第七十二章   在北京上学的时候,我经常看到学校以及大街小巷的标语喜迎奥运,也曾和他们憧憬过要一起看比赛,可是盼了这么多年的盛事如约到来了,我们却失约散落在了世界各地,想想也着实讽刺。   有时我会想起刚上高二在文科班的时候,我和陆晨初特别爱看的一本杂志。我俩都很喜欢里面的散文,虽然是不同的作者写的,但都让人觉得特别忧伤。那时候我们饱食终日,执迷于一些奇怪的论调,觉得幸福是一种肤浅的情感,只有忧愁才足够高端,写在作文里方可拿高分,却不知真正忧愁之人对于无法企及的幸福有多么渴望。   我记得杂志里有一篇文章说,每个人的记忆里都有一座沙城,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而你一旦伸手触碰,那座城就会灰飞烟灭。其实当时我并不清楚这个比方的精妙之处,只是觉得这种语焉不详不知所云的话,反倒让人觉得很高端。如今我才终于明白,其实北京就是我的沙城,并不是因为那里有沙尘暴,而是因为它埋藏了太多我们不忍触及的记忆,无论酸甜苦辣,如今看来都让人心痛不已。   那个暑假,我过得如同老人家一样,生活特别的有规律。我早晨六点起床,在家磨豆浆、摊煎饼;陪外公去公园看人家下象棋、抖空竹、练太极剑,陪他看病、提醒他按时吃药;去早市买菜、做饭。白天继续打工赚点生活费,晚上陪外婆去跳广场舞,比去健身房的效果还好。我本想去做视力矫正手术,咨询后发现价格不菲,转念一想即使现在做了手术,也不能弥补过去的遗憾。更何况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哪怕知道了那天夜里偷亲我额头的是谁,又有什么用呢?   后来我顺利拿到了上海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就是我重生之前在失去的记忆里读的那一所。虽然不是什么全国知名的高等学府,但据说就业率很高,特别是我选的金融专业,很多毕业生都在相关领域拿着不菲的薪水。这样我一毕业就能找到像重生之前那样相对而言高薪的工作,贴补家用。   三年前我踌躇满志地来到这个时空,妄图活出一个精彩纷呈的青春,不愿像原先那么平淡无奇。可是如今我却选择了走最平凡的老路,因为那样波澜起伏的人生,活得实在是太累了。虽然如今我才十八岁,但我却觉得自己浑身散发出一种腐朽的气息,仿佛已被埋葬了千年的木乃伊回魂,毫无传说中的青春活力。   有人说:“你不翘课、不追星、不谈恋爱,难道不觉得你的青春喂狗了吗?”我翘过课、追过星,暗恋了这么多年又彻底失恋,还碰到了许多年轻人不会经历的生离死别,却宁愿青春喂了狗,平平淡淡过这一生。   九月初的时候,我们一家人最后聚在一起,给我过了个十八岁的生日。蛋糕不大,却很漂亮,这是我在这个时空第一次和家人一起吃蛋糕,也是最后一次在这个家里吃蛋糕了。大家已经商量好,过完生日就送外公外婆去舅舅家,再送我去上海,然后这个房子就不再是我们的了。   我妈环顾四周,沙发边是我小时候爱踢的毽子,落寞地躺在蜘蛛网中;墙角留着高高低低的铅笔印,那是我每年生日刻下的身高;钢琴已经很旧了,记得当年刚买它回来的时候,我坐在琴凳上脚尖都够不到地,它陪我度过了十几个寒暑假数不清的业余时光,如今我们却没有地方安置它,只能把它卖了,还卖不出个好价钱。   看着这一切,她仿佛看到了我在这所房子里成长的一幕幕,又开始啜泣。我反倒特别平静地安慰她,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烂尾楼不会一直烂着,我们过几年就可以在新家团圆啦。家人都说我长大了懂事了,并露出欣慰的笑容,可我其实并不想长大,只愿永远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女,在家人的庇护下憧憬美好的未来与爱情,然而这又岂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呢? ☆、第七十三章   拉着行李来到上海的时候,我完全没有三年前到北京时的踌躇满志。虽然它于我而言也是一座陌生的城市,更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十里洋场,有最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也有历史悠久的巷弄坡台,让众多年轻人怀揣着梦想蜂拥而至,但我却很清楚,我只是这里的过客。   李子曦的学校离我的不远,他经常打着蹭饭的旗号过来找我,然而最后都是他抢着买单,这让我很不好意思。暑假欠他的两千块钱已经还了,但这么多年欠下的人情要何时才能还清,着实是一件伤脑筋的事。   直到有一天,他红着个脸扭扭捏捏地问我总是坐在柱子下吃饭的那个女孩子是谁,我按照他说的方向望过去,发现这小子眼光还不赖,竟然看上了我们班花,我知道还人情的时间到了。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一面旁敲侧击地向班花打探她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另一面帮他俩制造如言情小说般的美好邂逅,再加上李子曦原本就高大帅气惹人喜爱,到了中秋节的时候,他俩已经手牵手肩并肩地一同赏月了。   口香糖一般的李子曦终于找到了归宿,我也算了了一桩心事,终于可以把时间精力都花在学习上,希望可以拿到奖学金,减少家里的负担。然而某一天班花找到了我,说她之前每到周末的时候,会在一户人家教一个小姑娘英语,但现在忙着和李子曦谈恋爱没了空闲,希望我可以帮她代课。我连忙答应下来,每周末花一个多小时往返于去做家教的路上,也算是加深对这城市的了解。   慢慢的,我也发现了这座城市的可爱之处。CBD拿着咖啡用蓝牙耳机打电话的白领、骑着单车游走在大街小巷的外国人、奢侈品商店里珠光宝气妆容精致的美女、弄堂里调皮打闹的孩童、南京路还有外滩上和标志性建筑合影高呼“茄子”的游客、新天地穿着奇装异服的潮人、开着豪华跑车在路上呼啸而过的青年、田子坊举着单反到处拍照的文艺少年少女、大舞台门口每逢演唱会就出现的黄牛票贩子、一到下午就在卤味店门口排起长队的时髦阿姨……这些特别的风景看似各不相干,甚至画风完全不同,却完美地在这座城市交融。   但如果有人问到我最爱的城市,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北京,而不会是这个海纳百川的大都市上海,也不是那个我生长了十几年的金陵。北京有着我最惨痛的记忆,我却依旧对它念念不忘,或许把那句流传甚广的诗句改编一下便能解释其中缘由:“世人谓我恋北平,其实只恋北平某。”那里是陆晨初的故乡,养育出了他这么优秀的男孩,便足够让我永世热爱。   可我现在和北京唯一的联系,似乎就是仍然每期都买的那刊曾经和陆晨初争相阅读的杂志了。   我高三回南京之后,曾找遍大小报刊亭,也没见到它的踪迹,因此以为它只在北京发行。然而有次家教结束后,我竟在一家小店意外发现了一本,于是便和老板预定了一整年的份。   慢慢的,我不再满足于单纯的阅读。我想到了自己考上北大中文系的梦想,虽然此生应该无法实现了,但我依然想做一些与文学有关的事。斟酌许久,我向它投了第一份稿件,那是我对陆晨初未能说出口的告白。点击发送键之前,我特别虔诚地许愿,希望此篇能够刊登。虽然远在首尔的陆晨初绝不会看到它,但我将对他的告白写在了我们曾一同阅读的杂志上,想想也很具有仪式感,足够作为这场盛大暗恋的完美结局了。   那个十月份,周杰伦发了第九张专辑《魔杰座》。小时候曾有人嫌弃他口齿不清,浪费了方文山那么动人的歌词,可是这张专辑里面的每个字,我都听得清清楚楚,特别是《说好的幸福呢》和《给我一首歌的时间》,应该是因为其中的悲凉让我感同身受吧。   我把两首歌装在当年张楚送给我的那个iPod里面,翻来覆去地听,难受得死去活来,却还是忍不住一边听一边写着要投的稿件。   文章的名字就叫做《在最后一首歌的时间喜欢你》。 ☆、第七十四章   我是一个记忆力极差的人,上高中的时候就总是背不住政治的得分点和历史的大事件,可我却那样深刻地记得第一次在学校见到你的光景。   那是高一的开学典礼,全年级师生聚集在闷热的大礼堂里,我却穿越人山人海,一眼就望见了你。礼堂里杂乱分布的灯管也照耀出了你最动人的侧颜,我看见你眼中仿佛有闪烁的星辰,便从此沉迷沦陷。   突然觉得我们故事的开头像极了那部看了好多遍的漫画《一吻定情》,可是结局却大不相同。琴子在经历了那么多风雨后,终于与直树携手、共度一生;同样在开学典礼情窦初开的我,却永远无法和你在一起,因为我们之间横亘了太多不忍触及的痛苦。   过去的那一件件小事,那强烈的热爱,那不管不顾也要完成的执念,被我刻意尘封在了记忆的某个角落,可是一旦开启,还是如同最初时一样纯粹透亮。   我不再像曾经一样,满眼满脑子都是你。我开始喜欢上海的建筑、热爱孩童纯真的笑脸,我会在外滩帮游客拍照、在地铁为陌生人指路,我试图热爱这个没有你的城市。直到那天看见一对拍婚纱照的新人,新郎打横抱着新娘,俩人笑得那么甜蜜,我终于明白了文学作品里所谓“记忆的阀门被打开”是怎样一种感觉。原来我的记忆力,也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弱啊!   还记得我帮你洗过的衬衫吗?我偷偷剪下了上面的第二颗纽扣,一直珍藏在身边,因为那是离你心脏最近的物件。还记得学校里的那个池塘吗?我们曾手牵手在结了冰的湖面上滑行,虽然隔着厚厚的手套,我依然心跳加速到不得了。你一定不会知道,当我的脚腕被吊灯砸伤的时候,我却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伤员,即使脚上血流不止,我也丝毫感觉不到痛苦,满满的都是在你怀抱中的甜蜜感。   可这所有的一切,终究还是敌不过那只小鹿发卡。   其实我想告诉你,迷路的小男孩喜欢上帮他找妈妈的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因为吊桥效应,即便施助者是一位大胡子叔叔,他也会觉得对方英勇帅气;我更想告诉你,小鹿发卡是我的,帮你找妈妈的人也是我,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哪怕我在体转运动的时候一眼就望见你的背影,哪怕我在放操后回班的路上悄悄搜寻过你千万次,哪怕我找寻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接近你,哪怕我悄悄关注你的空间把每一句心情看了一遍又一遍甚至可以倒背如流,可我永远都回不去我们初遇的时候,光明磊落又略带羞涩地对你说一句:“我叫林希,我喜欢你。”   后来我离开了,后来你出国了,后来机缘巧合地又在你家最后狂欢了一次,后来听说你考上那边的大学了,后来听说你离梦想更近了,后来就连听说也得不到你的消息了……你一定又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吧,我总觉得那次事故之后你变得沉默寡言了,可是一定要有人陪你一起逛街、看着你好好吃饭,在想家的时候在你身边啊,那即便我们在没有彼此的人生轨道上越走越远,我也可以安心。   如今你有了甜美可人的女朋友,也往光明的前程迈出了关键性的那一步,我终于不再有肆无忌惮的立场,希望连那些记忆那些感觉那些渴望都一并抛弃了。愤怒过气恼过惆怅过忧伤过,似乎把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尽了,却只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我默默地喜欢你,默默地对你好,又默默地放弃了,仿佛一切和你毫不相干,不给你带来一丝困扰。还好,我看不到你们在没有我的国度幸福甜蜜的样子,这样我记忆中的你永远都是那个十六岁在绿茵场上意气奋发的少年。   我想我要感激上苍,让我遇到你,否则青春将是多么的了无生趣;更要感谢有你,让我在最孤苦的那段时光里,依然怀着一颗少女心,对未来充满期盼,而不是心如死灰。其实女孩子无论被岁月洗礼了多少年,无论是否为人妻为人母,都可以有一些的单纯的小心思吧。同样也祝愿你,即便身处混乱的年代与圈子,也依然是那个最纯粹的少年,带着年少的梦想,叱咤江湖。   如今再纵容自己喜欢你最后一首歌的时间。愿你今后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事业蒸蒸日上、人生光芒万丈。   你是年少好美的欢喜。 ☆、第七十五章   以前我也曾在日记本上表达过自己对陆晨初的爱意,但每次都藏得好好的,生怕被别人发现。所以当我拿到最新一期的杂志,看到我的少女心事就这样第一次被昭告天下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有点忐忑的。但我安慰自己,这本杂志这么小众,不会有熟人看到的。就算有人问起这个林希是不是我,我打死不承认就行了,毕竟文章里所说的小鹿发卡的事情,也只有我和陆晨初、丁露露、李子曦知道。   我正走在回学校的路上,抱着杂志打着如意算盘,就接到了李子曦的电话。他特别急迫地甩给我一个地址,让我赶紧过去,说有个误会需要我解释一下。   刚上出租车,我就对师傅说,请务必在安全的范围内,开得越快越好。师傅看到我紧张的神色,特别入戏地比了个OK,就把车开得足够出演警匪片里的赛车戏,不一会儿,窗外就一片灯红酒绿霓虹闪烁了。   看着不断翻跳的计价器,我有点忐忑,不知身上带的现金够不够付车费的。同时我又开始担心,李子曦这么火急火燎地把我叫过去,是不是碰上了什么麻烦事。可是他虽然算不上壮硕,但好歹也有一米八五的个头,人高马大的,再加上超群的智商,无论脑力还是体力都不差,还会有什么解决不了非要叫我过去不可的事情呢?我再看他给我的地址,分明是一家宾馆。好好的宿舍不住,大老远地过来开房间,难道是和班花……那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然而等我到了现场,我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力与推理能力还是太弱。李子曦一脸怨念地坐在那里,嘴角明显破了,像是被揍过的样子;班花坐在他的旁边,小心翼翼地帮他揉着下巴;而坐在他俩对面的,竟然是一脸严肃还略带愤恨表情的陆晨初!   大堂的光线是暖洋洋的色调,背景音乐特别超前地提前了一个多月放起了圣诞歌,整个大厅沉浸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但我却明显感到他们仨人周围的低气压,而我却不得不向低气压的中心走去。   我不知他们刚刚经历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但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我连忙过去调节气氛道:“哎呀,怎么这么巧!陆晨初你什么时候来的上海,都不告诉我一声。是带吴曼清来玩的吗?赶明儿个我给你们写个攻略,或者你们不嫌我碍事的话,我也可以当地导的呀,还不收导游费,也不会带你们进店拿回扣。”   前人留下的理论果然奏效,陆晨初看到我嬉皮笑脸的样子,逐渐舒展了眉头,解释道他试图联系过我,但发现我曾经那个北京的电话号码已经成了空号,给我□□留言又一直得不到回复。   我这才想起,我上了大学之后就换了上海的号码,当时给通讯录里的人群发过一条短信告知,但那时候陆晨初应该在韩国,并没有收到。我其实也有点刻意地在躲避他们,所以已经很久都没有登录□□了。我害怕在他的空间或者头像上看到他和吴曼清亲密的合照,而我没有那么强大的内心接受这一切,就只能如同鸵鸟一般的选择逃避了。   然后他愤愤道:“上海这么大,竟然让我就在住的宾馆楼下碰到他俩搂搂抱抱的,你说这是不是天意?林希,你男朋友这是什么情况,你清楚吗?”   我连忙摆手道:“误会误会,这两位才是货真价实的男女朋友,我和李子曦……”我的大脑飞速运转,默默责怪李子曦当时偏要突发奇想冒充我男朋友,如今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只能硬着头皮道,“我们早就分手了。”   陆晨初听到我的解释有点惊讶,但也没说什么,只是转移话题说上次在他家喝酒之后,他考虑过我们说的话,的确很有道理。虽然他清楚,自己对吴曼清并没有爱情,但他的所作所为却让对方误会,着实挺不上道的。前不久,他选择了和吴曼清坦白,虽然看到她伤心落泪的样子他也挺心疼的,但他知道长痛不如短痛,吴曼清不该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就像在机场等一艘船,永远不会得到期盼的结果。他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而这次来上海的目的就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情感。   起初听到他拒绝了吴曼清,我还有点兴奋,但听到最后一句我就更失落了,果然这么优秀的人是不会有空窗期的。然而我已经对他的新欢没有了任何的好奇心,毕竟我听他描述过他对丁露露的感情,又见证了他和吴曼清的那段让当事人都误会的相处,即便我将他奉为男神,对他的一切都很感兴趣,也不会想要了解他爱过的每一个女人,来让自己心痛或者气愤。于是我对他说:“祝你的寻爱之路可以一帆风顺,如果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随时电话联络。不过时间也不早了,既然误会已经消除,我们就搭地铁回学校了,否则可能会赶不上末班车。” ☆、第七十六章   没等陆晨初与我们告别,我就拽着李子曦和班花离开了宾馆大堂。我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有点失态,一点都不像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之后变得成熟冷静的成年人该有的样子,但我就是没有办法心平气和地听着陆晨初事无巨细地讲述他的感情故事。   我们仨一言不发地在路上走了好久,气氛有点尴尬。我正想组织语言和班花解释一下,其实我和李子曦并不是分手了,而是根本没有在一起过,我们是志同道合的革命情感,从来都没有掺杂过任何儿女私情,就听李子曦开口了:“林希,我觉得有件事情,最好和你通个气。其实在你来之前,我已经和陆晨初解释过咱俩的关系,不过和你说的不太一样。我没有说咱俩分手了,而是和他实话实说了:我是你男朋友这件事,打从一开始就是我胡诌的。”   他说这话时一副小孩做错事的表情,还暗暗往班花身后躲,生怕我揍他似的。可他海拔太高,还是露出了大半个头,于是弯腰驼背都快成罗圈腿了。我没办法责罚他,只能在心里暗骂:“在我的爱情故事里,你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龙套而已,为什么却这么热爱给自己加戏,导致我常常应付不来呢?”   话虽如此,但他留下的烂摊子还得我来收拾,于是我问他:“那陆晨初有没有问你好端端地干嘛要骗人?”   “问了呀,但我又不暗恋他,哪里会他问什么我就答什么?更何况我又不是那么八卦的人,怎么可能把你的故事到处乱说?我就说反正我和林希是清白的,自始至终、一如既往的清白。至于这些乱七八糟的缘由,我让他自己问你。但谁想到你会编这么个理由。我们上次见他才过了几个月呀,我都和新女友这么亲密无间了,搞得好像我多花心一样。”   明明是他自己闯的祸,被他一说倒好像是我的愚钝了。但是陆晨初并没有揭穿我,是为了给我留点面子,还是有什么其他的缘故,我暂时想不太明白。班花却在此时握住我的手,语重心长地用过来人的口气对我说:“我听子曦讲过你们的故事,真的是一波三折和小说似的。可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时间、这么多次的变故,你的心里依然只有他,这让我好感动。既然现在他又恢复单身,你为何不去努力一把呢?或许多年的夙愿就能实现了呢?就算像吴曼清一样被拒绝了,你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了,至少给了青春一个交代。”   班花对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但我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的纸老虎,一向欺软怕硬。要让我亲自去和陆晨初表白,这简直是要了我的命,我只敢咬牙启齿地对李子曦说:“是谁刚刚说自己不八卦的?你这个大喇叭,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故事吗?”   “我又不会和外人说!”李子曦连忙转移话题,“我怎么觉得你少拿了什么东西?你来的时候不是两手空空的呀!”   班花也在一边应和:“你这么一说,我倒也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林希进来的时候,手上好像拿着什么的。”   我环顾周身,努力回忆来时的场景,灵光闪现之时,心却一沉。我想起下午刚买到那本刊登了我所写文章的杂志,就接到了李子曦的电话,我甚至没来得及回宿舍把书放下,就急忙赶了过来,所以我落下的必然是那本杂志无疑了。   “我拿的应该是一本杂志吧。那你们还记得我把它放在哪儿了么?”   “就在我们刚刚坐的沙发前的茶几上。很重要吗?要不我打个电话让陆晨初帮你找一下?”   “千万别!”我连忙阻止了李子曦,然后掉头奔回宾馆大堂。我暗自祈祷,千万不要让陆晨初发现这本杂志,更不要让他看到我写的那篇煽情的告白,否则我以后怎么好意思再出现在他的面前? ☆、第七十七章   赶回到宾馆大堂的时候,我看到陆晨初依然坐在那里。他是背对着我的,所以我看不太清楚他手上的动作。当我绕到他的侧面时,心又是一拎,因为他正兴致勃勃地翻看我留下的那本杂志!   我暗自祈祷他尚未翻到我写的那一篇,连忙走过去,试图阻止他的阅读。   我还没走到他的身边,就被他发现了。看到我去而复返,他有点诧异,盯着我看了半天。我本来就心中忐忑,被他灼热的目光看得更是浑身不自在,刚想开口说点什么,却见他换上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道:“我还在想,这里怎么居然还有这个杂志,原来是你落下的。”   我连忙赔笑道:“对啊对啊。我磨破了脚板底寻遍了上海城才终于找到的,下午刚买来还没焐热呢,就被李子曦的电话急匆匆叫过来了,竟然一不小心落在这里,幸好被你捡到了。要不我先带回去看两天,等你回首尔之前我再拿给你,你带去那边慢慢看?”我琢磨着,无论如何先把杂志要过来再说,过几天还给不给他那就看我的心情了。如果他实在要看的话,我就把有我文章的那一页撕下来再给他,他也不能奈我何。   可他却好像并没有把杂志还给我的意思,只是把它合上,放在腿上,然后拍拍身边的座位说:“你别杵在那儿,过来坐。”   我分别目测了一下自己的手和他的手到那本杂志的距离,然后发现我现在站立的姿势实在不占优势,哪怕用抢的也很难达到目的,于是只得乖乖地在他身边正襟危坐。   看到我拘谨的样子,陆晨初有点好笑,说道:“咱俩好像已经好久没有独处过了呢,上一次还是……”   陆晨初停顿了好久,而我一心想要尽快拿回杂志,有点不耐烦,于是忍不住插嘴道:“就是龙则灵发生意外那一天,在学校对面的旅馆楼下。”   “啊,没错,原来你全都记得。”   可我恨不能把它们全都忘了。惨痛的都是让人伤心的回忆,甜蜜的如今看来也很残忍,不断地想起它们,只是一遍遍地将自己凌迟。   “那天我还和你讲了小男孩和帮他找妈妈的小女孩的故事,我记得你当时问我小男孩喜欢的究竟是那个小女孩本身,还是只是戴小鹿发卡的人而已。我当时满脑子昏昏沉沉的,没听懂你的意思,以为两者都是一样的,后来才听说原来人容易对把自己从险境中救出的人产生好感,这就是所谓的吊桥效应。   “但那个小男孩真是很笨呢,他竟然没有发现,他记忆中的那个小女孩是那么机智、勇敢、善良,让他内心感到特别的踏实、安定。可是这种感觉,后来戴过小鹿发卡的那个姑娘却从没有给过他,反倒有另一个女孩,让他有了同样心动的感觉,导致他责怪自己移情别恋,甚至为了躲避这一切逃到了别的国度。   “他意识到自己对那女孩的情感,是在一座山顶的小庙里。男孩无意间听到女孩说,希望她爱的人与爱她的人都可以平安喜乐,在那一瞬间,男孩才发现自己特别希望成为那个她爱的人,男孩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于是故作坦荡地把女孩和自己的好兄弟凑一对,可是内心却在揪着疼。   “当他听到女孩说已经和好兄弟没有来往的时候,他开始幸灾乐祸;当他听说有人会把他和女孩凑一对的时候,他甚至有点乐不可支。但是冷静下来之后,他觉得自己背叛了那个戴小鹿发卡的小女孩,于是刻意与女孩保持距离。   “他甚至当着女孩的面,说出自己对别人的情感,就是为了让女孩、也让自己放弃,可他却没有想过,万一这个女孩才是当年戴小鹿发卡的小姑娘呢?原来自己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逃避并伤害的,就是自己最想守护的那个女孩啊!   “他终于想明白这一切,于是来到女孩所在的城市,竟然看到女孩的男朋友在和别人卿卿我我,便一时冲动打了他,竟因此得知他们竟是假装的男女朋友关系。他更是机缘巧合地看到了女孩写的文字,里面满满的都是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真情。”   陆晨初扶上我的双手,牵着我面向他。他离我不到一臂的距离,我却看不清他的脸,因为我早已热泪盈眶。   我只听他说道:“文笔优美,情感动人,如果我是作文阅卷老师,一定会给你打高分。但今天我却只想给你零分,因为告白的话,要让男孩子来说,而你只要点头就可以了,知道吗?”   “嗯!”我点着头,扑进那个温暖的怀抱中。   (完) ☆、不算后记的后记   如果你看过我发的那条长微博《林夕与绮梦》,你就会知道,并不是一个人在打理@林夕绮梦 这个微博,你也很容易猜到,《倒回年少说爱你》也不仅是一个人的心血。   最初产生写这篇长长文字的想法,是在六月的初夏。知了在无边无际的墨绿色树荫下撕心裂肺地叫着夏天,林夕与绮梦都经历了巨大的变故,是多年来的人生观价值观被瞬间颠覆的那种。俩人抑郁了许久,也曾借酒消愁,也曾出离愤怒,也曾以泪洗面,但终究发现自己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年少时自诩为天之骄子,但终究什么都改变不了。最终,俩人决定写下这篇文字,也算是对青春的一场盛大的纪念。   凑巧赶上了微小说大赛,便投了稿。俩人乐此不疲地写啊写啊,以为是上天终于给了一个机会,定要好好把握住,谁知这只是上天给俩人开的一个玩笑。投稿经常受限,俩人通宵达旦写好的稿子,却总是无法上传。联系过客服,竟也找不到解决方案,直到初赛快结束时,俩人才终于想到,因为林夕常年在国外,而绮梦也会时常登录账号,导致系统认为被盗号,封了ID和IP。   俩人开始再次质疑人生,是不是上天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俩人,这种螳臂当车的行为实在可笑。生活中的态势已迫在眉睫,俩人还有没有这种闲情逸致把那种少女时代的无病□□继续下去?感谢绮梦的坚持,用她瘦弱的身躯,一次次地与现实周旋。终于,俩人得以把这篇文字继续下去。   11月1日,《倒回年少说爱你》正式开始在晋江文学城连载,微博回复更新。11月30日,我终于在这个飘着初雪的夜晚,打下了“完”字。   其实写到六十几章的时候,我也在好奇,这篇文字会终结在第几章。然而并没有刻意为之,就在第七十七章,它恰到好处地完结了。大家都知道男主人公的原型是谁,也定会了解,“7”这个幸运数字对他的意义。真好,它完结在了这个幸运的章节,完结在了圣诞这个甜美的日子,完结在了女主人公的多年暗恋终于拨云见日的时候。希望这是你的心声,那请千万不要再往下看了,祝你圣诞快乐,一生顺遂。   M   E   R   R   Y   C   H   R   I   S   T   M   A   S   有没有听说过,“好奇害死猫”,以及“智者最孤寂”?或许你是因为好奇读到了这里,那务必听我一句劝,真的不要再继续了。   H   A   P   P   Y   N   E   W   Y   E   A   R   如果你是觉得这篇文字结束得太仓促,立的很多flag都未能得到合理的解释,那你必然是要做个看破红尘的孤独智者了。   这个故事怎么可能就此完结呢?一个在首尔一个在上海,这样的跨国恋会有好结果吗?这个时空的走向明明已经和原先那个如出一辙了,那么男主人公还会继续在韩国当练习生继而出道,成为让女主人公望尘莫及的巨星吗?女主人公作为这个时空的异类,做了这么多惊天动地足以破坏时空秩序的大事,究竟会不会被遣返呢?太多太多的疑问得不到解答,聪慧如你,岂是这么容易就可以被一个草率的happy ending糊弄过去的?   微博私信、评论、晋江留言,有不少都是期待可以有个美好结局的。其实早在你们看到这篇文字之前,它的所有框架都已经完成了。谁会分手、谁会死去、谁会离开、谁会误会、谁会在一起,这都已经是定好了的。林夕与绮梦写这篇文字的目的不是为了讨好编辑或者读者,只是为了纪念,所以不会因为谁的建议去更改文章的走向。但我们又怎舍得让可爱的读者失望呢?于是我们设置了上下两部。   如果你想看的是一部关于暗恋的校园爱情故事,那这个上部已经足够了。但如果你能读完下部,你才会发现,其实《倒回年少说爱你》,远不止这么简单。可是我们并没有着手写下部,而且由于种种原因,短时间之内都不会写。或许在17年的夏天,又或许是下一个冬季的初雪之夜,下部就会像所有的惊喜一样,突然出现在了你的首页。   请一定要等等我们,好不好?   圣诞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由林夕和绮梦打理的,只有新浪微博@林夕绮梦 和晋江文学城 林梦希。之前在百度鹿晗小说吧的连载,是一位读者前来申请搬文,得到我们授权的,但其实并不是我俩在操作。也怪我们懒惰,直到那边连载了好久之后,方才过去看了一眼,发现那并不是我们要的气氛。 在这篇文字里,我们刻意用了陆晨初这个化名,连他身边的挚友GSY、ZC、TJH……也都用了谐音,就是为了避免蹭热度。可是那些故事、那些经历、那些口头禅,懂的人自然知道是他。我们已经叫停了贴吧的连载,也希望不会再有人过来询问为何不用实名。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